公职人员申办因公出国(境)批件
2024-11-11 15:00 阅读人数:1

一、温馨提示: 

(一)出访时间(第1天)必须距离出访人员退休(以应退休日期与身份证日期之差为准)六个月(183天,含)以上。

(二)表格随时都会根据上级规定更新,请从本站即时下载表格(带《》的均可点击下载),不要使用以前下载过的表格特别是《备案表》。填写时请注意参照填表说明,表格填写不完整或信息有误恕不受理。

(三)所有材料均不能出现“考察”字眼,否则不予受理,建议打印前用“查找”功能排除。

(四)表格中“组团单位和团长”:泉州市自组团组团单位一般是团长所在单位,市领导带队的团组组团单位可以是部门。中央组团、泉州市自组团团长指的是本团组中在泉州任职的人员职务最高者;省组团团长根据组团通知填写。

(五)出访人应回避签署本次出访本人在内所有人的各类审批表格(如预算表、申报表、备案表等等);外国签证表格(团组自行填写或省外办代填)则必须本人签名。 

(六)请一次性提交团组全体人员材料(如团组有6人,请统一报送6个人的材料),每种材料请严格按照网站标明的份数,不要多也不要少。需要领导签字盖章原件的,可以领导签1张后复印相应份数再盖章。材料不完整或一个个单独报送恕不受理。

(七)任务批件下达三个月内必须办理护照签证,否则必须重新报批。省管干部比原定计划推迟出访1个月以上的,需重新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八)报批邀请函无需护照号码,无需事先咨询出访人员是否持有因公护照。不同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因私护照,因公护照任务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归国后必须交外办保管。不管出访人是否有因公护照,每次出访都必须先报批,区别在于:没有因公护照,或者原有因公护照已过期(包括有效期离出访之日不足6个月)的人员必须到外办拍照取指纹;持有因公护照且有效期离出访之日6个月以上的人员无需再次拍照取指纹,但每次出访必须自行提供照片。

二、因公出访团组完整流程及时间安排(建议提前4个月准备材料):

(一)申报因公出访计划:前一年的12月报市外办汇总

(二)立项(联系邀请函、安排出访行程、初审):1个月(仅供参考)

(三)请示上级领导批准:5个工作日(仅供参考)

(四)申请财政预算:5个工作日(仅供参考)

(五)准备所有材料,到外办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所需工作日指材料完整,泉州外办接案之日起,环环相扣,没有任何延误的情况下,实际时间往往更长)

(五)归国报告:2个工作日内交护照,15个自然日交归国报告,具体要求请见以下网站:https://www.quanzhou.gov.cn/zfb/xxgk/zfxxgkzl/ztzl/wsgz/bszn/sbygcgpj/201504/t20150401_233644.htm

  三、立项(泉州市自组团必须立项,随中央组团办理《任务确认件》及随省直部门组团办理《参团同意函》的不需立项。文化演出团组除此立项报告外,需另报省文旅厅立项)

  立项报告通过预审后才能报批,立项时就要考虑后期任务的跟踪落实,归国时、归国半年和归国1年后都要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任务执行及跟进落实情况表》(可点击下载)报告出访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立项报告》电子版请命名为《立项报告(团长姓名)202XXXXX(修改日期)》(标题共16个字符例如《立项报告张XX20250101》便于识别) 

1、请点击下载《立项报告模板泉州市自组团》《立项报告模板(学术会议)》(参加国际会议,以及参加中央组团的培训人员可参考学术会议模板)《立项报告模板(纯演员的演出团组)》供参考

2、出访国家(地区)、在外停留天数(含抵、离我国境当日,包括飞机上的时间,例如五天指五天四夜)请下载《在外停留时间详解》

外国团组:一般1个国家和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和地区不超过8天,3个国家和地区不超过10天。

港澳团组:只访问香港不超过5天,只访问澳门不超过4天,同时访问香港、澳门不超过8天。

   3、附件《日程安排》见下一条,请另外存一个电子文档,不要跟立项报告存成同一份电子文档。

(二)日程安排题为《日程安排》,全文使用仿宋字体,排版为1A4纸(随省直部门出访办理同意函的团组不需提供)

1.公务活动需占在外行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2.需结合立项报告,分上、下午具体阐述活动内容(建议使用立项报告中任务的标题);

3.出境和入境航班必须标注航班号和出发、抵达时间,转机必须注明“未出机场”。

4.为避免入境时间超期,返程请尽量安排晚上8点前降落的航班,确保留足充分的入关时间。

5.所有信息必须明确,不能出现“参考航班”、“大约”“预计”等字眼。

(三)邀请函,请下载《邀请函要求

四、请根据团组性质(泉州市自组团、随中央组团、随省直部门组团)下载以下接案单,准备审批和护照签证材料:

(一)泉州市自组团

1请填写《批接案单(泉州市自组团)

2准备五、审批所需材料的第(一)-(十六)项

3免签国家不需缴纳费用,需要办理签证的需缴纳签证费(省外办代办)。

4办理外国签证请访问省外办网站

http://wb.fujian.gov.cn/ywxx/ygcg/sbwqz/wgqz/,选择相应的国家,点“办事指南”准备相应材料,点“表格下载”下载填写签证素材表。不要只看办事指南,忘记点表格下载,表格下载里有XX国签证素材表,点击下载填写。下面第三行的“由省外办填写,无需下载”指的是样表无需下载,不要误解为无需下载第二行的签证素材表。

(二)参加中央组团

1、请填写《审批接案单(中央组团)

2、准备五、审批所需材料的第(一)-(十六)之2项,培训团组还要准备(十六)之3项。

3、免签国家不需缴纳费用,需要在福建办理签证的需缴纳签证费(省外办代办)。

4、在北京办理签证请提供《证明函》(内容:“本团组签证由中央组团单位统一办理,若未出签,后果自负。特此证明。”用泉州参团单位函头纸加盖参团单位公章)。

5、办理外国签证请访问省外办网站

http://wb.fujian.gov.cn/ywxx/ygcg/sbwqz/wgqz/,选择相应的国家,点“办事指南”准备相应材料,点“表格下载”下载填写签证素材表。不要只看办事指南,忘记点表格下载,表格下载里有XX国签证素材表,点击下载填写。下面第三行的“由省外办填写,无需下载”指的是样表无需下载,不要误解为无需下载第二行的签证素材表。

(三)参加省直部门组团

1请填写《审批接案单(随省直部门组团)

2准备五、审批所需材料的第(一)-(十一),(十六)之1项,培训团组还要准备(十六)之3项。

3、可到市外办拍照取指纹,也可根据组团单位要求到省外办拍照取指纹。

五、审批所需材料及表格下载(点击带《》的文件即可下载)

(一)副处级以上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行文报分管领导批准

1、厅级以上领导带队的团组,除市主要领导批示外,各参团的处级干部还需报各自的分管领导批准。

2、党群序列(含法院、检察院)向市委行文、政府序列向市政府行文请示,请提醒对应科室先转市外办出国科提审核意见再报市领导。不得报给部门(如统战部、宣传部)或领导个人。

3、处级人员请示文必须附《因公出国情况一览表(可点击下载)(每个派出单位填写一份;分管外事的领导不需填写)

4、送外办审核时,市领导签批页可为复印件,请示文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必须是领导亲笔签字或圈阅的呈批单,不能使用《文件办理通知单》。

(二)泉州市自组团及随中央组团培训的提供立项报告111份;随省直部门组团办理《参团同意函》的提供《省外办同意省直部门组团的双跨函模板》;公安部团组不需提供。

(三)日程安排:每团13份(随省直部门出访办理同意函的团组不需提供)

(四)邀请方提供的外文版邀请函3份及出访团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外文版包括函头、落款等所有要素都要翻译成中文)2份,注意不是由邀请方发过来中外文两个版本!!!(随省直部门出访办理同意函、随中央组团在北京办理签证的的团组不需提供,泉州市自组团及随中央组团在福建办理签证必须提供)

(五)经费来源证明(以下表格系闽财外[2014]3号文所附表格,填表中遇到问题请询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或财政部门,市外办不负责解释)。填报经费预算表落款时间节点:领导批示后

1.请严格参照《财政预算表填表说明》填写,所有需要签名的地方都要有人签名,不能空白。团员人数含团长。审核依据请填写“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各县市区请按照所在县市区财政局规定填写。

2.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盖财政部门(含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等)公章的(市直部门处级以上待市领导批示后,送市财政局办理;县级按所在县市区规定办理)

①一般团组请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1)》,若团组有多位市直处级以上人员,则所有市直处级以上人员各自单位填写后,统一由团长所在单位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跟表1一样的表格)后送市财政局审批。

②培训团组请填写《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1)

③《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1)》右下角已加盖财政部门(含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等)的章,表格其他地方是否加盖财务专用章请各单位咨询财务部门,不要咨询市外办。

3.由所在单位因公出国经费支付,加盖出访人员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的(一般是市直科级以下人员,县级按所在县市区规定办理)

①一般团组请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

②培训团组请填写《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

③必须在“单位意见”一栏里注明“已纳入本单位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并如实填写资金来源渠道(询问所在单位财务人员)。

④《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右下角(加盖公章)处必须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若单位没有财务专用章,必须在表格下方空白处注明:本单位无财务专用章并这几个字上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若加盖财政部门(含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等)的章,视为财务专用章。

4.如所有费用由邀请方支付的,不需提供预算表,但必须另附文说明不在单位领取任何费用(包括公杂费),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5.除出访单位存档外,还需交给外办的份数

①自组团和随中央组团的2份,其中1份原件夹在“报省外办材料”里,另1份可为复印件,夹在“外办存档”里

②随省直部门组团的3份,其中2份原件夹在“报省组团单位所需材料”里,另1份可为复印件,夹在“外办存档”里

6.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请按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17]434)号文标准填写(红字部分为2018年调整),请与财政部门核对为准:

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

(六)《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时间节点:领导批示后,可与经费预算表同步办理,必须在出访前至少1个月送达组织部门,备案时间不足,组织部将要求团组推迟出访;备案未通过不得出访。请团组注意跟踪,出访手续办理完毕后,凭组织部门批复到市外办领取护照或开具自取介绍信)

1.请下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填写说明:不少团组由于对《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往往造成返工而影响了出访申办进度。为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现就《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按填写栏目顺序逐一说明,以供参考。所有栏目必须如实、全面填写,问几项答几项,不得遗漏、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校对章。如有差错,请以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解释为准。

2.份数要求(要求全部是原件,可送领导签1份后,复印相应份数再盖章)

①省管干部,即厅级干部和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14份;

②其他人员13份。

3.报送要求(必须在出访前至少1个月前送达组织部门,备案时间不足,组织部将要求团组推迟出访)

(1)处级以上省管、市管干部准备以下3种材料经出国科或港澳科审核无误跟组织部确认后,由团组自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4304)备案。

 ①所有在泉州市(含县市区)任职的处级以上省管干部(厅级及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每人2份备案表、其余市管干部每人1份备案表

 ②《省管市管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备案表

 ③领导批示(团组所有处级以上干部相应的分管领导,例如团组同时有市直和县区干部,必须附市直分管领导和县区分管领导的批示;同时有党委和政府干部,必须附党委分管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

 团组待组织部通知去领取书面答复,凭该答复在出访手续办理完毕后到市外办领护照或开具自取介绍信。

 (2)正科及以下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其中1份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3)剩余的2张备案表中其中1张在下方空白处注明:“已于XXX日送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并签署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日期;在报批时交给市外办,夹在“市外办存档”的材料里,另1张未签字的夹在“报省外办材料”。 

(七)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每个单位12份,如果同一单位2人以上同团出访需填在同一张申报表内)

1.市直人员请下载《市直申报表》,只填团组中的本单位人员

2.各县(市、区)请下载县区申报表,只填团组中的本县市区人员。

3.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拼音如为多音字,必须与本人确认无误。

4.“出生日期”填写出生年月日

5.“出生省份”必须与户口本一致

6.出访人员必须以真实身份报批。

①工作单位一栏必须是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且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公章一致,若党委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备注使用同级政府信用代码证书。

②所在单位类型用括号标注(国家机关、事业参公、一般事业或国有企业),不得使用缩写。

③职务写在单位名称后面。

④若出访人员系挂职并由挂职单位派出的,需提供挂职文件,工作单位一栏必须同时体现原单位和挂职单位职务,使用挂职单位的机构代码证。

若为兼职并执行兼职单位出访任务的,需提供兼职文件,工作单位一栏必须同时体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单位,使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机构代码证例如:某县统战部长有3个身份,单位名称写: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常委、中国共产党XX县统一战线工作部(国家机关)部长、XX县招商小组组长;需提供该县统战部机构代码证及招商小组相关文件。

⑥政府主官一般是同级党委副书记,部门一把手一般兼任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填报时不需要填写党务,例如,XX县县长只需要填写“XX县人民政府县长”,不需要填写“XX县党委副书记、XX县人民政府县长”;XX局局长只需要写XX局局长,不需要填写XX局党组书记、局长。本条说明适用备案表。

7.“编制类型”请填写:公务员、事业参公、事业非公、国企、其他;级别请填写: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普通。

(八)户口本本人信息页每人11份及二代身份证影印件每人12份(其中1份须由外办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

1、户口本(只要出访人本人信息页即可,不需复印整个户口本),复印件不用签字不用盖章。

2、身份证须原件复印,不能用扫描件,不能放大或缩小,所有要素(复印件上每个汉字及数字、人像)必须清晰可见,复印件不用签字不用盖章。

(九)照片及签名

1.办理新护照(含旧照过期)请到市外办拍照并取指纹:立项报告通过初审后,团组成员需办理新照者(询出国科)预约前来市外办拍照取指纹,不必等所有材料都提交市外办后才来。

2.请携带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存放在手机上的照片都可以)和身份证原件,市外办有备用衣物,建议本人穿着深色上衣;

3.办理出访手续时包括签证表在内的各种表格的签名、出生地必须与录指纹时留取的签名一致,请出访人自行用手机拍照留存。

4.因公护照尚在有效期的不需来拍照,但需根据本次出访国签证要求的尺寸和数量准备6个月内拍摄的照片,并多交1张贴底。

5.自行提供照片请在其中一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必须用铅笔),面对面、背靠背存放,或者两张之间夹一张白纸,注意不要污损其他照片。

(十)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11

1.本证书用于系统录入,不用于开签证费发票,若所在单位没有该证书,请提前与市外办联系。

2.若前往国家签证(不是所有国家,详见省外办网站)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请确保报批人员的对外身份所在单位(即邀请函上的身份,不一定是报批的身份)确能提供该证书(例如统战部长以海联会会长身份出访某国,必须能够提供办理签证需要的海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如出访人员所在单位为没有该证书的临时机构(例如招商办),若出访人员为外单位挂职,可使用原单位机构代码报批,申报表填写所有单位(原单位和挂职单位)和职务;若原单位不宜对外,挂职的单位也没有机构代码,办理签证又需要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请报批前商市外办。

4.因单位机构代码证需已在外交部系统数据库才能录入省外办系统,请在收集资料时,如有新成立的机构或者机构代码第10/11位为MB的,请提前将机构代码证图片发给市外办转省外办新增(需1-2个工作日),以免耽误时间。

5.近期我省出现数例因申报单位的名称与机构代码证不一致,导致批件作废重出的情况,机构代码证、《因公出国团组信息表》(电子版)和《申报表》里的单位名称必须三一致。不能使用简写,比如中国共产党XX镇委员会,不得简写为XX镇党委、中国共产党XX街道委员会不得简写为XX街道党工委。

(十一)副处级及以上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因私护照证明原件12份。

1.没有因私护照的,由所在单位(挂职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无因私护照证明》,请按样表格式,避免“XX同志没有有效因私护照”之类有歧义的表述。如果有因私赴港澳台通行证,没有因私护照,因私护照证明写无因私护照即可。

2.有因私护照的

(1)由保管单位(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有因私护照证明》,必须打印在保管单位函头纸上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2)县(市、区)四套班子一把手若因私护照在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保管,需由市委组织部开具因私护照证明,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证明称护照在市委组织部无效。

(十二)因公出国情况报备

1、厅级人员须提供《厅级人员因公出访简况表12份(用A3纸打印,第一面印在A3纸的左边第二面印在右边),正面本人及反面本单位出国及赴港澳情况均需填写。

2、处级(含)以下人员《因公出访情况一览表11   

1)每个派出单位填写一份,即团组中如同单位有2名处级以下人员,则合并填写在一张表内。

2)商务局、外事办、参加中央组团办案的公安人员、国企人员、执行文艺演出任务的演职人员及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教学科研人员不需填写。

(十三)《外事纪律须知1份(团长及每个团员签名,可11张也可全部签在同1张上),并在出访团组提交材料时向市外办领取《告知书》和《承诺书》(11张)签名后一起交市外办。

(十四)《因公出国(境)团组事前公示表》(每人12份,同单位2人以上可合1张表。无需交市外办,由所在单位存档备查。)

1.表中“团组所有人员名单”系此次报批同团出访全体人员,不管是否本单位的人员都要一并填写在公示表内,如人数太多可只填写本单位人员,第2栏写“其余人员名单附后”,然后附全团人员名单(包括中央部门人员、省直部门人员)。

2.随中央组团在北京办理签证的以及随省直部门出访办理同意函的,“邀请单位”一栏可写“随中央组团”或“随省直XXX部门组团”

3.“经费预算”金额必须与《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预算金额一致。

4.必须公示结束后才在“是否有异议”处用笔打钩,不要用电脑打印。(公示的起始日期为副处级请示文批复日期)

(十五)《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表11份,连同《立项报告》电子版和《日程安排》电子版(.doc格式)一起发送政务内网邮箱Suyh8905,或选择文件传送-出国管理科-苏彦宏,电话22110166确认(随省直部门出访办理同意函的团组不需提供)。

(十六)根据出访任务和参团形式提供的材料

1.参加省直部门组团的须提供:①组团单位给参团单位的组团通知②团组成员名单③省外办同意省直部门组团的文件复印件,各一式1份。

2.参加中央组团的提供有审批权的组团单位的①征求意见函②名单③日程安排④组团单位(即任务通知书盖章单位)给福建省外办的函,函中说明为什么要组市一级人员(体育比赛、海外演出、公安部门跨境办案、应对海外突发事件、专业技术人员出国执行专项任务可不提供)报省外办批准后提供⑤任务批件⑥任务通知书原件。一般情况下中央组团单位都会一次性提供除④外的所有的文件。

3.培训团组需提供①出国()培训项目计划表《中央培训项目计划表样表》或《福建省培训项目计划表样表》 ②出国()培训审核件(《国家外专局审核件样表》,本省自组培训团提供)③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任务批件(参加中央部委组织的培训团,且由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资助)④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任务通知书(参加中央部委组织的培训团,且由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资助)

4.有垂直管理部门人员参团的须提供其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函和政审批件各2

5.参加经贸展览会、博览会的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参展的复核批复

6.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须提供文旅部或省文旅厅批复2

7.参加国际会议的团组,必须提供(①会议原始日程及中文翻译件 ②论文录用证明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③被录用论文摘要)

8.参加国际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展览及展销活动的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批复2

9.参加旅游展活动的须提供国家文旅部的批复2 

10.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提供体育总局或省体育局批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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