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公约及附加协定书
时间:2026-06-24 10:06 浏览量:
  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包含旨在限制战争野蛮性的最重要规则的国际条约。 它们对未参与战斗者(平民、医务人员、救援人员)以及不再参与战斗者(伤病和遇船难士兵及战俘)给予保护。
  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是规制武装冲突行为并试图限制其影响的国际法体系。它们对未参与战斗者(包括平民、医务人员、救援人员)以及不再参与战斗者(如伤病和遇船难士兵及战俘)给予特别保护。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呼吁各国采取措施,预防或终止一切违反行为。它们包含了应对所谓 "严重破约行为"的严格条款。犯有严重破约行为的人员,无论其国籍为何,都必须受到追捕、审判或引渡。
  《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由4个公约+3个附加议定书组成:
  1.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日内瓦第一公约)
  2.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日内瓦第二公约)
  3.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日内瓦第三公约)
  4.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日内瓦第四公约)
  5.一九七七年六月八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
  6.一九七七年六月八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
  7.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关于采纳新增特殊标志的附加议定书(第三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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