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29 15:46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3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政企联动工作成效,便利居民、企业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接入,现制定《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并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泉州供电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

  2022年5月19日

  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结合我市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线上线下联办服务机制、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打造网上办事平台等提升专业服务效率,实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多渠道联办,市政公用事项再提速,公共服务更省时省力。

  二、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全市范围内申请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的企业、个人。

  申请人可根据业务办理需求按照本方案自由选择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

  (二)服务范围:新开户、过户、销户及变更业务。

  三、服务机制

  (一)统筹公共管网规划

  规划、城管等部门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年度建设计划时,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参与统筹研究,合理布局市政综合管廊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管沟,提前预留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管线通道资源,确保管廊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衔接。

  (二)统一办件规范

  1.“一表”申请

  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申请表进行整合简化,形成《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申请信息,勾择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事项。

  2.“一套”材料

  整合优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业务所需材料,编制“一件事”联办办事指南及办理规程,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实施精准告知,为申请人提供“一件事”一次性告知服务,实现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同时办理多项业务。对于可通过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在线获取的证照材料,一律线上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实现“随到随办、零证办理”。根据供水、供电、供气、供网报装规定,可采取容缺受理的,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中予以保留执行。

  3.“一窗”办理

  (1)线下渠道。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窗口人员将申请人联办事项及信息实时录入“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模块(以下简称:“一件事”联办模块),并将办件信息推送给相关业务系统。

  (2)线上渠道。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申请人完成联办申请后,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相关业务系统。

  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通过“一件事”联办模块获取联办信息,在线预审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并信息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受理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严格落实“收件即受理”,按照对外承诺时限及时办结相关业务,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推送至“一件事”联办模块,“一件事”联办模块自动推送信息告知用户办理结果;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四、实施步骤

  1.系统贯通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

  实现在线调用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电子证照;完成“一件事”联办模块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实现线下“一站式”服务。

  2.线上渠道开通阶段(2022年7月底前)

  结合泉州便民服务现状,逐步开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自助终端(E政务)上线水电气广电联办模块;整合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完成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自主营业厅的布点。

  3.试点阶段(2022年8月底前)

  以市本级区域作为试点,先行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线上联办落地实施,在实践中对联办业务进行优化升级,并在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全市通用标准,向各县(市、区)复制推广。

  4.推广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根据市本级区域试点情况,各县(市、区)按照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全市通用标准,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有效落地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配合

  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牵头部门要强化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协调属地供气、供水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部署,切实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落地实施。

  市、县两级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网单位要在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窗口,并派专人驻点延伸服务。一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负责查收核实“一件事”联办模块推送的材料,办理联办事项,共享办理结果;二是牵头部门要负责规范办事流程,加强组织各部门对“一件事”联办业务培训,提高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质效;三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尽快按照“一件事”联办工作需要对自建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一窗受理、在线联办、数据共享、即时协同”。

  (二)抓好落地实施

  供水、供电、供气、供网单位每季度联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自主营业厅的窗口人员,熟悉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精准了解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改革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联办“一件事”申请表

      2.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联办“一件事”办事指南

      3.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联办“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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