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耕地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202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2024年11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24﹞34号),提出建立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将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二、目标任务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六个方面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更加明确、运行更加高效、保障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确保落实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工作进展
一是严格依据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二是突出重点措施的深化和细化,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三是突出落实共同责任,明确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等34个部门的耕地保护职责。
四、范围期限
公开发布,文件印发后实施。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党政同责、量质并重、精准施策、永续利用、严格执法、明确分工等6个部分,分别是:
第一部分,坚持党政同责。重点是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逐步优化耕地总体布局,提升耕地质量,确保到2035年全市耕地不低于146.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28.242万亩。
第二部分,落实占补平衡。按照上级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的要求,完善并落实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机制。科学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与标准,压实后续管护责任,确保年度县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三部分,提升耕地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以及分类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工程等举措,构建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确保耕地有机质只增不减,耕地质量明显提升。
第四部分,坚持永续利用。通过完善价格、种粮补贴以及保险保障等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给予奖补,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和种粮的积极性。
第五部分,坚持严格执法。结合土地卫片执法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引导农业生产者种植目标作物。落实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形成违法违规问题闭环监督管理。
第六部分,明确责任分工。详细明确耕地保护各相关党委部门、政府部门等共34个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 凯,联系电话:0595-2276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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