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28 10:15 阅读人数:1

  一、背景依据

  耕地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202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2024年11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24﹞34号),提出建立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将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二、目标任务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六个方面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更加明确、运行更加高效、保障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确保落实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工作进展

  一是严格依据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二是突出重点措施的深化和细化,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三是突出落实共同责任,明确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等34个部门的耕地保护职责。

  四、范围期限

  公开发布,文件印发后实施。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党政同责、量质并重、精准施策、永续利用、严格执法、明确分工等6个部分,分别是:

  第一部分,坚持党政同责。重点是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逐步优化耕地总体布局,提升耕地质量,确保到2035年全市耕地不低于146.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28.242万亩。

  第二部分,落实占补平衡。按照上级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的要求,完善并落实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机制。科学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与标准,压实后续管护责任,确保年度县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三部分,提升耕地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以及分类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工程等举措,构建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确保耕地有机质只增不减,耕地质量明显提升。

  第四部分,坚持永续利用。通过完善价格、种粮补贴以及保险保障等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给予奖补,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和种粮的积极性。

  第五部分,坚持严格执法。结合土地卫片执法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引导农业生产者种植目标作物。落实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形成违法违规问题闭环监督管理。

  第六部分,明确责任分工。详细明确耕地保护各相关党委部门、政府部门等共34个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 凯,联系电话:0595-2276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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