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关于
符合送养条件的孤(弃)儿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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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身份  | 
            
             年龄  | 
            
             性别  | 
            
             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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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弃婴  | 
            
             15  | 
            
             男  | 
            
             无明显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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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弃婴  | 
            
             1  | 
            
             男  | 
            
             胆道闭锁术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符合送养条件的儿童基本信息(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示如下:
请具备条件的收养人需进一步了解儿童情况于2023年11月5日前与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联系(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595-22672612);有收养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30前向市社会福利中心预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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