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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首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4-02-12 14:33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 和《泉州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泉教初〔2022〕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市级实地抽查,经市教育局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确认安溪县白濑乡下镇小学附设班等130个办学点为“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结果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希望各县(市、区)继续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和管理,争取到2025年,分阶段逐步实现全市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100%达到《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基本条件》要求,实现校园校舍、设施设备、教玩具图书、保教人员等配备基本满足保教需要,办学点办学思想明确,保教行为规范,保教质量合格,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泉州市首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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