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大湖头古镇保护与开发力度,打造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圈,经研究,决定成立安溪县湖头古镇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吴毓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林毅敏 县政府副县长
吴志朴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白世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许充分 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成员
廖炳辉 县发改局局长
李金树 县财政局局长
白文扁 县资源局局长
谢秦楚 县住建局局长
蔡敬荣 县水利局局长
傅伟明 县文体旅局局长
郭月欣 县委史志室主任
刘升鹏 安溪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瑞谦 湖头镇党委书记
黄文楷 湖头镇政府镇长
吴志生 县文体旅局三级调研员
易曙峰 县博物馆馆长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湖头古镇保护开发规划建设、资金筹集、规范化管理、政策制定等重大工作;研究解决涉及古镇保护开发、产业发展规划、运作体制机制等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事民俗组、文化研究与宣传组、文创与旅游运营组等4个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县、镇有关单位调配。
(一)办公室
主 任(兼):林毅敏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许充分 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成员
傅伟明 县文体旅局局长
李瑞谦 湖头镇党委书记
吴志生 县文体旅局三级调研员
专职副主任:陈敬平 县文体旅局副科长级干部
工作职责:
1.负责湖头古镇保护开发工作综合性事务统筹协调,跟踪推动工作进展,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2.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团队)的联络对接,做好各方面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督促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制体制,落实工作措施;
4.负责古镇保护开发规划编制、手续报批工作;
5.负责文物本体修缮方案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
6.负责古镇环境整治,完善步道系统、供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和消防、防灾避险等建设提升工作;
7.负责古镇保护开发涉及的产权分析、动迁、租用等协调动员与组织工作;
8.负责保护范围标识系统建设提升工作;
9.负责保护范围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工作;
10.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对保护开发工作的指导培训;
11.指导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12.负责保护开发相关工作及活动策划、文字综合、会务保障、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审核、综合运行经费使用和管理;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事民俗组
组 长:黄文楷 湖头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谢铵煌 湖头镇党委组织委员
吴思福 湖头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古镇文物资源、人文民俗的调查挖掘,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形成资料文本;
2.负责项目开发涉及的安征迁等民事协调事项;
3.负责掌控社会动态和重点对象、动迁区域稳定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研究与宣传组
组 长:谢文哲 县委宣传系统党委书记
副组长:林小玲 县文联主席
倪福生 县委史志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湖头古镇保护开发工作宣传报道,发动群众支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2.负责协调湖头古镇宣传文章的撰写、把关;
3.负责深入挖掘湖头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收集整理历史典故、民间传说和文化遗产,厘清脉络,讲好故事,打造湖头古镇文化品牌。
4.编撰出版李光地相关书籍;
5.与各院校或其他文化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文化研究工作;
6.举办各类文化研究论坛;
7.设立文化研究基地,开展研究与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创与旅游运营组
组 长:朱立达 县文旅湖头古镇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安溪文旅湖头古镇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安溪县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
1.负责古镇招商、旅游、文化策划方案及实施工作;
2.负责古镇业态引入、控制和管理;
3.负责古镇商标注册、系列文化产品开发和商标保护;
4.负责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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