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长制工作综合打击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晋江市政府 2018-08-22 00:00 阅读人数:1

晋政办〔 2018 〕 135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河长制工作综合打击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河长制工作,增强各类涉河(湖、库、塘)违法行为的综合处置与统筹协调,切实形成打击合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河长制工作综合打击领导小组。现将具体成员名单与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志强( 市政府副市长 、 市河长办主任 )

  副 组 长:蔡祈斌(市政府办副主任)

  柯发音 (市水利局局长、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 )

  成 员 : 丁银汉( 市法院副院长 〈 正科级 〉 、审委会委员)

  黄挺进(市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曾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埭派出所所长 〈 正科级 〉 )

  蔡建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洪逸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蒋东晓(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曾长兴(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施建成(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农业系统党委书记)

  陈一啸(市水利局副局长)

  洪俊杰(市海洋与渔业局主任科员)

  何忠义 (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市河长办副主任)

  黄永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丁扬声( 市公安局交 警 大队副大队长 〈 副科级 〉 )

  颜呈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友斌( 国网福建晋江市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解晓鹏( 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河长办,承担 河长制工作综合打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柯发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 根据我市实际,协调各有关执法单位申请的联合执法行动,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二) 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各河长制工作执法单位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履行有关执法职责,对成员单位在办理涉河(湖、库、塘)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进行会商。

  (三) 总结成员单位办理涉河(湖、库、塘)案件经验,提炼办理类似案件共识, 推广典型经验 。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 通报工作信息,保持信息交流渠道通畅,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 强化大局观念,树立 “ 一盘棋 ” 思想,加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 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河(湖、库、塘) 违法行为。

  (三) 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执法任务,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四) 积极研究讨论各涉河(湖、库、塘)案件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并举一反三,细化今后类似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密切部门间的配合。

  (五) 积极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宣传活动,共同开展河长制宣教工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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