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丝土坑港市遗址申遗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港区政府 2016-11-28 00:00 阅读人数:1

  泉港政综〔2016〕163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丝土坑港市

  遗址申遗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后龙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海丝土坑港市遗址申遗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0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海丝土坑港市遗址申遗项目房屋征迁

  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护和展示土坑港市遗址的价值内涵,促进港市遗址所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保护管理与展示遗址遗产价值的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海丝土坑港市遗址申遗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征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和谐征迁”的原则,实行“六公开、二监督”的制度。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机构(下称征迁人)通过电视、报纸、公示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征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征迁补偿、选房顺序、安置情况等事项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部门、被征迁补偿安置对象(下称被征迁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二、征收范围

  项目位于后龙镇土坑村,具体征用范围以土坑村申遗点近期环境整治范围示意图为准。

  三、动迁期限

  以项目征迁通告规定时间为准。

  四、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分为发布通告、宣传动员、测量评估、书证送达、成果核对、签订征迁协议、腾空验收、财务结算、建筑拆除、工程建设、抽选房号、组织选房、签订安置协议、入住安置。被征迁人应按规定期限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产权证明等材料,配合工作人员办理补偿安置相关手续。

  五、用途认定

  宅基地、房屋用途以《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或其它经认定为有效的文件材料为依据。

  六、面积计算

  被征迁房屋面积按现状实地测量计算,选房时安置房面积按图纸测算,交房时按产权登记面积结算。面积测量由具备房地产测绘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房地产测绘技术规范计算。宅基地面积以《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经认定的有效文件登记的面积为准。

  七、补偿安置

  (一)补偿安置方式

  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等方式。原则上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调换方式为辅。企业用房、经营性用房实行货币补偿。

  (二)补偿金额计算

  补偿金额实行宅基地、房屋和其他附属物分别计算,合并结算。房屋补偿价,由房屋重置价和室内二次装修价结合成新率组成。

  (三)安置面积计算

  1.被征迁每户人均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人的,按房屋实际面积计算安置面积;人均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面积70平方米/人计算安置面积,超过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2.已达法定婚龄但未婚的青年,原则上可申请购买一套安置房作为婚房,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且总安置面积不得超过被征迁房屋面积。

  (四)安置房成本

  由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和相应税费等组成。

  (五)安置程序

  按照可安置面积实行“等面积调换、差价互补、严控超购”的原则,采取“先签约、先腾空、先选房”的程序,在相应安置区域内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八、财务结算

  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款在被征迁人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经验收,同时签订保证有房可居住及领取作价补偿款后不进行违章抢建、翻建、扩建承诺书后,由征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将补偿款一次性付清;选择产权调换的或部分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的,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经验收后,先发放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第一期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房后所有补偿款与安置房款一并结算,应付补偿金额与应缴金额对抵后,超出部分由征迁人在结算后规定期限内付清,不足部分由被征迁人在交房时按规定期限缴清。

  第二部分 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

  九、房屋补偿标准

  (一)房屋征迁补偿费

  房屋征迁补偿费分为房屋重置价和室内二次装修价两部分,结合房屋等级和成新率分别给予补偿。

  1.房屋重置价标准

  房屋重置价标准根据房屋主体结构情况分为7个等级,最高760元/㎡,最低300元/㎡,详见“住宅房屋分类分等重置价格表”(附件1)。

  2.室内二次装修补偿标准

  室内二次装修补偿标准根据实际装修情况分为8个等级,最高700元/㎡,最低100元/㎡,详见“房屋室内二次装修档次分类说明表”(附件2)。

  (二)宅基地补偿标准

  1.经认定手续有效的宅基地(包括已批未建、多批少建、地上房屋已倒塌或只有房屋基础的),按批准宅基地面积计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补偿。只有基础及除房屋以外的其它地面物的按附属物给予补偿。遗产区实施降层和降层重建的房屋,未征迁宅基地不予补偿。

  2.经认定为手续有效的未建宅基地,若被征迁户现有居住面积少于20㎡/人,可按建安成本价(安置房工程建设中标价)照顾购买安置房,面积控制在120㎡/户以内。

  (三)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参照附件5执行。

  (四)遗产区内降层区房屋补偿标准

  根据土坑村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对遗产区内降层区房屋实行降层处理,补偿安置方式如下:

  1.全部拆除不重建。选择全部拆除的,补偿安置方式按本方案执行,征迁房屋所涉及的土地由区政府收回,作为土坑村申遗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用地。

  2.降层保留性加固修缮。选择部分拆除的,房屋拆除部分实行货币补偿,未拆除部分及土地使用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给予未拆除部分适当的房屋修缮加固费用补偿,具体费用由指挥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依据房屋质量、结构、损坏程度等指标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按200~700元/㎡计算。石结构房屋原则上应全部拆除。

  3.降层局部重建。因降层导致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需全部拆除局部重建的,该幢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但允许重建部分底层面积不享受货币补偿补助金700元/㎡,第二层只能享受货币

  补偿补助金350元/㎡。局部重建房屋建设费用由被征迁人自理,且应严格按照海丝土坑港市遗址申遗项目指挥部的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降层区按可安置面积享受区内购房优惠政策,可安置面积={人口数×70㎡、原房屋总面积}两者取小值- 保留部分或可重建房屋面积。

  (五)遗产区内拆除局部重建区房屋补偿标准

  遗产区内拆除局部重建区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按本方案执行。房屋拆除后由区政府按规划要求统一建设,选择全货币化补偿的,原被征迁人可以申请按政府建安成本回购。如选择重建后回购的,可安置面积={人口数×70㎡、原房屋总面积}两者取小值 - 房屋重建面积。

  (六)经营性用房的拆迁安置补偿费

  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原则上不存在经营性店面,但考虑到我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改非”房屋的底层,按以下标准安置补偿:

  1.住宅底层按经营性用房补偿需具备以下五个条件:①按时签订协议并完成腾空搬迁的;②连续经营三年以上;③持有有效营业执照;④持有有效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凭证;⑤该征迁户不存在“两违”行为。

  2.补偿方式及标准

  住宅底层认定为经营性用房的,其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按照第九条第(一)款计价,但认定为经营性用房部分的面积,其房

  屋补偿费按照原房屋相对应房屋重置价和室内二次装修两部分,结合房屋等级结合成新率的两倍执行,进深按第一自然间面积计算(最大进深不超过8米)。

  十、安置办法与标准

  (一)产权调换安置办法

  被征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安置房由区政府集中建设、统一安置,安置地点位于柳山小区剩余房源。

  1.安置楼房建设标准

  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装修采用外墙漆或马赛克贴面,内墙面和天棚混合砂浆打底,楼面为钢筋混凝土楼板原地面,内门窗不安装。

  2.安置房规格

  安置房统一建设为多层安置房,剩余户型有建筑面积约90㎡、120㎡、150㎡三种户型,具体以建成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安置房价格标准

  根据区委〔2012〕7号纪要精神,柳山小区多层安置房安置价格为1080元/㎡,优惠价1370元/㎡,市场价1970元/㎡,储藏间安置价为900元/㎡。

  4.安置原则

  按照可安置面积实行“等面积调换、差价互补、严控超购”的原则进行。

  (1)被征迁人必须根据安置房户型以最接近可安置面积的原则选择安置房,除安置房户型面积原因外不得超购。

  (2)被征迁人选择安置面积在可安置面积以内部分按安置价予以安置。

  (3)因建筑户型面积原因安置房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超过面积在15㎡/户以内(含15㎡/户)部分按优惠价收取,超过15㎡/户以上部分按市场价收取。

  (4)被征迁房屋经认定的建筑面积大于实际安置面积,超过部分除给予房屋补偿费外,再给予货币补偿补助金700元/㎡。

  5.选房办法

  被征迁人按照“先签约、先腾空、先选房”的原则,在相应安置区域内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同时,实行“先结算清楚先安置”的办法。

  (二)货币补偿安置办法

  按照经认定为手续有效的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被征迁人除领取征迁补偿款外由政府另行发给货币补偿补助金,不再享受政府安置房安置。

  1.货币补偿安置适用对象:产权清楚、无纠纷的被征迁人。

  2.货币补偿安置的条件:不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且在别处有房屋或新购置房屋的被征迁人。

  3.货币补偿补助金标准

  经认定为手续有效的被征迁房屋,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面积部分,在房屋补偿费的基础上,另行给予货币补偿补助金700元/㎡。

  十一、搬迁过渡补助

  房屋搬迁过渡补助包括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搬迁补助费

  按经认定的征迁面积,住宅5元/㎡·次、经营性用房4元/㎡·次;搬迁补助费最低不低于1000元/次。选择安置房安置方式的,发给2次搬迁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发给1次搬迁补助费。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公安部门登记的常住人口计算,标准为180元/月·人,从签订征迁安置补偿协议并搬迁腾空之日起计算。选择安置房安置的,核发至通知交房的时间并予以多发3个月(安置房装修时间约为3个月)的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降层及降层重建的,按4个月给予包干核发。

  十二、奖励措施

  被征迁人在规定动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经验收确认后,可享受下列奖励:

  (一)按期签约腾空奖励。按照经认定为手续有效的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400元/㎡、且每户按人均不少于5000元的奖励,宅基地及简易搭盖不予奖励。

  (二)经认定为手续有效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腾空并经验收合格的单层房屋(不含附属建筑),按被征迁主房屋建筑面积的1.2倍计算房屋补偿费用。

  (三)经认定为手续有效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腾空并经验收合格的单层房屋(不含附属建筑),若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按被征迁主房屋建筑面积的1.2倍计算可安置面积。

  (四)经认定为手续有效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腾空并经验收合格的单层房屋(不含附属建筑),若选择货币补偿的,按选择货币补偿面积部分再增加奖励房屋补偿费的20%。

  (五)经认定为手续有效且按时签订协议、腾空并经验收合格的两层房屋,若底层占地面积在120㎡以内,且第二层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的,可享受单层房屋优惠政策。

  (六)为鼓励被征迁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购买商品住房实现住房安置,若被征迁人在规定动迁期限内签订协议、腾空房屋并经验收确认,在签订协议时全部选择货币补偿(包含文保遗产区降层区和局部重建区),且在一年之内在区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300元/㎡加所购商品住房成交备案价的10%的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奖励金,奖励金申请总面积不超过可安置面积。奖励金的审批拨款流程及相关计算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为鼓励先签约、先腾空、先选房,安置房不实行层次、朝向和位置调节价。

  十三、保障措施

  (一)为保障被征迁群众有房住,被征迁人选择集中建设、统一安置的,实行征迁补偿款、补助金和安置房房款相互抵扣的办法,差价在安置房房款结算时互补。

  (二)选择货币补偿,自行安置方式的,被征迁人按照本实施方案财务结算的有关规定可直接领取征迁补偿款和作价补助金。

  (三)被征迁的特困户(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并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如果选择集中建设、统一安置的方式,其所有补偿款还不足以购买人均建筑面积20㎡安置房的,不足部分可由被征迁人与政府签订协议,享受先安置后分期还款的优惠政策。

  (四)为保障被征迁人渡过难关、逐步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对按时搬迁并腾空经验收的被征迁人,发给2年的生活过渡补助费,标准为100元/人·月,每人共计2400元。

  第三部分 违法建筑

  十四、违法建筑

  (一)经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一律不予以补偿。

  (二)违法建筑的认定以法律法规、现有的地形图、航拍图和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记录等为依据。

  第四部分 企业用房的补偿安置

  十五、企业用房的补偿安置

  (一)被征迁企业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但不再发给货币补偿补助金700元/㎡。

  (二)被征迁企业的建筑物按房屋重置价和室内二次装修标准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标准参照居住房屋补偿标准。

  (三)对因征迁造成停产、停业的企业,按厂房建筑面积给予12元/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按6个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但征迁前已停产、停业的,不予发给停产、停业补偿费。

  (四)对被征迁的企业按厂房面积发给4元/㎡的搬迁补助费。

  第五部分 其他规定

  十六、房屋的测量与评估方式

  (一)征迁房屋面积的确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测量队按照规定据实测量,出具测量成果,并由征迁人对被征迁房屋按幢建立档案。

  (二)征迁房屋补偿费用的确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本方案进行评估,出具估价成果,作为补偿依据。

  十七、制约措施

  (一)被征迁人对补偿标准和测量评估结果经核对后仍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补偿,同时需对新建安置房价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算应补差价。

  (二)被征迁人超过规定动迁期限仍未签订协议、腾空房屋以及文保遗产区未按规划要求实施降层、降层局部重建房屋的,不享受本实施方案有关的补助、奖励、照顾、保障措施。

  (三)被征迁人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经验收后,要求改变补偿方式的,应在通知选房前提出书面申请,征迁人有权同意或拒绝。选择货币补偿要求改为产权调换的,如在动迁期内提出申请的,经征迁人同意后,可补发“选房证”,其顺序号按征迁人同意之日的当日最后一号给予认定。

  (四)在征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国家建设,贪污、盗窃国家和集体财物,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经济制裁、行政处分。

  十八、临时建筑的补偿

  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十九、被征迁房屋的拆除

  被征迁人已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其房屋概由政府统一组织拆除,材料由政府统一处置。

  二十、安置户人口数确定办法

  (一)动迁人口确定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征迁公告发布之日,具体以本户公安户籍为依据。

  (二)若户主的直系亲属属于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公职人员等临时性或政策性户口迁出、迁入,同样享受补偿安置。

  二十一、房屋权属不清的处理

  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产权或其他产权不清的房屋,由征收人对被征迁房屋办理证据保全后予以拆除。

  二十二、设定他项权利的处理办法

  被征迁房产设定抵押的,相关当事人应自行协商解除抵押关系,并在签订协议前向登记部门注销抵押关系。

  二十三、属集体所有房产的处理办法

  征迁集体所有的房产,按本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学校、幼儿园、村办公楼、敬老院等公共设施被征迁后,由政府在安置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建,不另给补偿费。

  二十四、安置房办证事项

  安置区新建房屋所有权证由安置区建设单位负责统一申报办理,办证费(含契税)按有关规定执行,原被征迁房屋的证件在房屋征迁完成后统一收回注销。

  第六部分 附 则

  二十五、本方案由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二十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房屋室内二次装修档次分类说明表

  3.住宅房屋成新率分等定级表

  4.住宅房屋室内二次装修成新率等级表

  5.房屋附属物补偿表

  附件1

  住宅房屋分类分等重置价格表

  单元: 元/㎡

  序号

  房屋

  结构

  类型

  补偿价格

  主要特征

  1

  框架 结构

  一类

  760

  主要墙体厚度18cm,三面以上外墙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电到位;基础为孔桩或满堂基础;总体成新率90%以上

  二类

  720

  主要墙体厚度18cm,主要外墙面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或塑钢窗,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90%以上。

  三类

  690

  主要墙体厚度18cm,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铝合金或塑钢窗,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85%以上。

  四类

  620

  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大部分外墙面无水泥砂浆抹面等装修,铝合金或塑钢窗或小部分其他用材窗,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75%以上。

  五类

  530

  只完成主体工程,有内间隔墙,无安装门窗

  2

  砖混 结构

  一类

  630

  有完整构造柱,主要墙体厚度24cm,三面以上外墙面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卫电到位;总体成新率90%以上。

  二类

  580

  有构造柱,砖墙厚度18-24cm,主要外墙面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或塑钢窗,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90%以上。

  三类

  530

  有构造柱,主要墙体厚度18-24cm,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铝合金或塑钢窗,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85%以上。

  四类

  480

  有构造柱,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大部分外墙面无水泥砂浆抹面等装修,铝合金或塑钢窗或小部分其他窗,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75%以上。

  五类

  380

  只完成主体工程,有内间隔墙,无安装门窗

  3

  石混 结构

  一类

  550

  墙体方整条石用料,外墙正面水磨抛光或细凿或部分装饰能体现本地特色及风格,其他斩凿或剁斧,外墙面灰浆勾缝,或外墙面整体有瓷砖装饰;石质磨光或细凿窗框,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90%以上。

  二类

  500

  墙体条石用料,外墙正面斩凿或剁斧或部分装饰,其他条石粗打,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细凿门窗框,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90%以上。

  三类

  450

  外墙条石粗打,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细凿门窗框,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85以上。

  四类

  400

  外墙条石粗打,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门窗框,基本用电到位;总体成新率70%以上。

  五类

  350

  普通不规则石料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门窗框,基本用电到位;总体成新率60%以上。

  4

  石结构

  一类

  530

  墙体方整条石用料,外墙正面水磨抛光或细凿或部分装饰能体现本地特色及风格,其他斩凿或剁斧,外墙面灰浆勾缝,或外墙面整体有瓷砖装饰;石楼板二次凿平,石质磨光或细凿窗框,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90%以上。

  二类

  480

  墙体条石或规格块石用料,外墙正面斩凿或剁斧或部分装饰,其他条石粗打,外墙面灰浆勾缝;石楼板一次凿平,石质细凿门窗框,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85%以上。

  三类

  430

  墙体条石或规格块石用料,外墙条石粗打,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细凿门窗框,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75%以上。

  四类

  380

  墙体条石或规格块石用料,外墙条石粗打,外墙面灰浆勾缝;粗打石质门窗框,基本用电到位;总体成新率65%以上。

  五类

  340

  墙体为普通不规则石料,外墙面灰浆勾缝;粗打石质门窗框,简单照明;总体成新率60%以上。

  5

  石木 结构

  一类

  500

  墙体条石用料,外墙正面细凿或部分装饰能体现本地特色及风格,木屋架、木瓦屋面,用料较好,或前落石屋面,石质细凿门窗框,门窗齐全,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85%以上。

  二类

  450

  墙体条石或规格块石用料,外墙正面斩凿或剁斧,其它条石粗打,普通木屋架、木瓦屋面,或前落石屋面,石质细凿门窗框,外门窗齐全,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85%以上。

  三类

  400

  墙体普通不规格石料,普通木屋架,木瓦屋面,或前落石屋面,石质门窗框,门窗齐全,用电到位,总体成新率70%以上。

  四类

  360

  墙体普通不规格石料,普通木屋架,木瓦屋面,或前落石屋面,外门窗齐全,基本用电到位,总体成新率60%以上。

  五类

  320

  墙体普通不规格石料,普通木屋架,木瓦屋面,总体成新率40%以上。

  6

  砖石土 木混合 结构

  一类

  450

  砖、规格石混合用料外墙,外墙正面有细凿或部分装饰能体现本地特色及风格,少部分土料内墙,木屋架、木瓦屋面,用料较好,石质细凿门窗框,门窗齐全,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85%以上。

  二类

  420

  砖、石混用料外墙,外墙正面斩凿或剁斧,少部分土料内墙,普通木屋架、木瓦屋面,石质细凿门窗框,门窗齐全,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75%以上。

  三类

  380

  砖、石、土混用料外墙,外墙比例较大,简易木屋架,瓦屋面石质门窗框,门窗齐全,用电到位;总体成新率65%以上。

  四类

  340

  砖、石、土混用料外墙,外墙比例较大,简易木屋架,瓦屋面、门窗;总体成新率60%以上。

  五类

  300

  砖、石、土混用料外墙,简易木屋架,瓦屋面;总体成新率40%以上。

  7

  古厝、 祠堂

  一类

  800

  闽南风格古厝、祠堂造型,外墙出砖入石或清水砖砌筑、有石雕砖雕,梁柱用料较好,梁柱有图案雕刻或整体雕刻及其它风格造型,木质隔墙、门窗、有雕刻图案,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65%以上。

  二类

  650

  闽南风格古厝、祠堂,外墙红砖贴面或清水砖砌筑,梁柱用材较好、结构复杂,有部分雕刻、木质隔墙、门窗,水电到位;总体成新率65%以上。

  三类

  400

  闽南风格古厝、祠堂,整体格局完整,梁柱用料一般、结构简单,木门窗,用电基本到位;总体成新率65%以上。

  说明

  1、具体补偿价格以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为准。

  2、房屋各层结构不同,应逐层根据实际的结构情况来分别确定适用的标准。

  3、具体补偿价格应根据房屋具体构件建造完整性参考本表及设定特征进行调整,如砖混结构无构造柱应扣20元/平方米、成新率不足该类别要求的应扣减补偿价。

  附件2

  住宅房屋室内二次装修档次分类说明表

  装修

  档次

  全新单价

  (元/㎡)

  主 要 特 征

  1

  700

  地面为高级花岗岩、高级缸砖、瓷砖踢脚线(木质踢脚线);内墙面为ICI或立邦涂料粉刷、高级乳胶漆、高级墙纸、高级质感涂料及墙衣,榉木墙面;天棚为木作造型吊顶及四周角线、带灯座(豪华);室内设有组合式壁柜及高级组合式床柜(不可动);高级实心木门(入户门为防盗门);铝合金窗及纱窗,木质窗帘盒,不锈钢防盗门(内含钢条),部分双层防盗网;阳台有防盗网;厨房高级缸砖(或高级防滑瓷砖)铺地,瓷砖墙面,组合式吊柜,吊顶,木质隔厨,木质或铝合金推拉门;卫生间高级缸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带有不可移动卫浴);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楼梯高级实木扶手或不锈钢扶手,高级花岗岩或高级缸砖踏步。

  2

  600

  地面为花岗岩、缸砖、木地板,瓷砖踢脚线(木质踢脚线);内墙面为ICI涂料粉刷、乳胶漆、墙纸、木墙裙;天棚为木吊顶及四周石膏角线;带灯座;室内设有组合式壁柜及高级组合式床柜(不可动);入户门为实心木门及防盗门,铝合金窗及纱窗,木质窗帘盒,不锈钢防盗门(内含钢条),部分双层防盗网;阳台有防盗网;厨房缸砖(或防滑瓷砖)铺地,瓷砖墙面,组合式吊柜,吊顶,带有高级组合式灶台,木质隔厨,木质或铝合金推拉门;卫生间高级钢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带有不可移动卫浴);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楼梯高级实木扶手或不锈钢扶手,花岗岩或缸砖踏步。

  3

  500

  入户门为防盗门,地面为花岗岩、缸砖,瓷砖踢脚线(木质踢脚线);内墙面为ICI涂料粉刷、水泥漆、喷涂料、部分木作墙裙;天棚为木吊顶及四周石膏角线、带灯座;室内设有组合式壁柜;铝合金窗外加防盗网,窗帘盒,阳台有防盗网;厨房石板材(或瓷砖)铺地,瓷砖墙面,吊顶,带有组合式灶台,木吊柜;卫生间磁砖地板,磁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带有不可移动卫浴);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楼梯实木扶手或不锈钢扶手,花岗岩或缸砖踏步。

  4

  400

  入户门为铁门,地面为花岗岩或缸砖;瓷砖踢脚线,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吊顶或四周石膏角线、带灯座;室内设有部分壁柜;铝合金窗,窗帘盒,阳台有防盗网;厨房瓷砖铺地,瓷砖墙面,带有组合式石板材灶台;卫生间吊顶、洁具齐全;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

  5

  300

  入户门为铁门,地面为花岗岩式缸砖;瓷砖踢脚线;墙体部分贴砖,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四周石膏角线;木门窗或铝合金窗,阳台有防盗网;厨房地板砖地面,瓷砖墙面,带有简单的石板材灶台;卫生洁具齐全,吊顶。普通电照。

  6

  200

  入户门铁门或木门,地面为地板砖或斗地砖,墙体部分贴砖,内墙面及天棚部分粉刷。木门窗或铝合金窗,卫生间洁具齐全。普通电照。

  7

  150

  地面为地板砖或斗地砖;墙面部分贴瓷砖,内墙面及天棚简单粉刷或部分粉刷;木门窗(或铝合金窗)。简单水卫电照。

  8

  100

  楼地面为粘土砖或水泥砂浆地面,内墙面简单抹灰,木门窗,简单照明。

  备注

  附件3

  住宅房屋成新率分等定级表

  等级

  成新率

  基本评定标准

  一等

  100%

  能正常使用、房屋使用年限1-5年。

  二等

  97%

  能正常使用、房屋使用年限6-10年。

  三等

  95%

  能正常使用、房屋使用年限11-20年。

  四等

  90%

  能正常使用、房屋使用年限21-30年。

  五等

  85%

  尚能正常使用,房屋使用年限30年以上。

  六等

  70%

  基本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结构、部分构件有损坏或变形,屋面局部漏雨,外装修局部有破损,老化,设备、管道不够畅通,水、电照管线有部分老化、损坏残缺,需要中修或局部大修更换部分部件才能使用。

  七等

  60%

  不能正常使用,房屋年久失修,结构有明显变形或损坏,屋面严重学习漏雨,外装修严重变形、破损,老化见底,设备陈旧不齐全,管道严重堵塞,水卫、电照管线,需要进行大修或翻修、改建。(严重损坏房)

  八等

  40%

  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及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危险房)

  附件4

  住宅房屋室内二次装修成新率等级表

  装修新旧程度

  成新率

  基本评定标准

  新旧

  程度

  一等

  98%

  楼地面:完好、平整;门窗:开启灵活,五金完好,漆面光亮;内粉饰:完好,无痕迹,漆面光亮;顶棚:完好;细木:完好,无痕迹,漆面光亮;洁具、灯具:使用正常,外观颜色无变化。整体装修外观如同新做。

  新

  二等

  90%

  楼地面:基本完好、平整;门窗:开启基本灵活,五金略有锈点,漆面略有褪色;内粉饰:基本完好,局部处有损痕,漆面缺乏保养;顶棚:基本完好;细木:基本完好,个别处有损痕,漆面略有褪色;洁具、灯具:使用正常,外观颜色基本无变化。整体装修外观较新。

  较新

  三等

  80%

  楼地面:有一定磨损、起砂,但基本平整;门窗:开关有杂音,个别处腐朽变形,五金锈蚀,漆面褪色;内粉饰:个别处破损,老化,个别处轻度裂缝、剥落;顶棚:一般;细木:较旧,局部有损痕,个别处开裂;洁具、灯具:使用基本正常,洁具外观颜色发黄,灯具金属锈蚀褪色。整体装修外观一般。

  一般

  四等

  70%

  楼地面:磨损严重、起砂、不平;门窗:尚能开关,局部腐朽变形,五金锈蚀,油漆老化;内粉饰:部分裂缝、剥落;顶棚:较旧;细木:陈旧、局部咸蚀、开裂;洁具、灯具:尚能使用但简单陈旧。整体装修外观较旧。

  较旧

  五等

  50%

  楼地面:严重破损、起砂、剥落、不平;门窗:大部腐朽变形,普通开关不灵,五金残损,油漆老化见底;内粉饰:部分空鼓、裂缝、剥落;顶棚:陈旧;细木:陈旧、有咸蚀;洁具、灯具:器具和零部件残缺及严重损坏。基本无人维护保养。

  旧

  附件5

  房屋附属物补偿表

  项目

  名称

  种类

  计算

  单位

  单价

  说 明

  (元)

  水井

  机井

  口

  1500

  以30米为基础,每加1米增加40元

  条石

  立方米

  200-250

  砖

  立方米

  150-200

  乱石

  立方米

  120-200

  土井

  立方米

  80-150

  水泥圈

  立方米

  80-120

  风楼

  平方米

  200-250

  和房屋同时建设的、层高H﹤2.2m

  阁楼

  平方米

  150-200

  炉灶

  土

  口

  200-300

  分别带烟囱的双连灶、无烟囱双连灶、单口灶等按炉口计补偿。

  砖

  口

  300-400

  瓷贴

  口

  400-500

  厕所

  茅厕

  间

  500-800

  指室外另行独立盖

  公厕

  平方米

  300-450

  三化厕

  个

  1000-1500

  院埕

  石板

  平方米

  35-45

  根据石板材材质进行调整

  砖

  平方米

  25-40

  根据实际用料进行调整

  水 泥

  平方米

  20-35

  根据水泥用料情况进行调整

  三合土

  平方米

  15-25

  池塘

  鱼池

  亩

  300-500

  产量另计补偿,单位按计划价和市场调剂价结合

  其他

  亩

  300-500

  围墙

  石

  立方米

  120-150

  裸石浆砌,可根据表层实际装饰调整

  砖

  立方米

  150-180

  裸砖浆砌,可根据表层实际装饰调整

  土

  立方米

  20-30

  猪舍

  平方米

  20-40

  鸡舍

  平方米

  10-20

  宅基

  石基

  m2

  56

  不少于三皮

  未封顶

  房屋(含基础)

  石

  m2

  140

  1米以下含1米

  砖

  m2

  100

  1米以下含1米

  1米以上每递增0.5米增加15元/m2

  水池水柜

  (以靠上原则计算)

  个

  80~100

  指厨房或浴室内洗刷用小水池小水柜

  砖贴瓷砖

  个

  100~150

  水塔

  不锈钢

  个

  700-800

  砖混600-900以下

  个

  400-600

  砖混砂浆抹面,3吨以下

  砖混1000-1600

  个

  700-1600

  砖混砂浆抹面,4吨-6吨

  混凝土水塔

  个

  1200-1500

  混凝土水塔 小 3吨以下

  混凝土水塔

  个

  1800-2500

  混凝土水塔 中 6吨以下

  混凝土水塔

  个

  2500-3500

  混凝土水塔 大 10吨

  浴室

  间

  500-800

  是指室外另行独立盖

  电话移机

  部

  应提供电信部门的相应发票或证明材料,按电信部门统一规定移机费用补贴

  宽带移机

  部

  有线电视

  部

  应提供广电部门的相应发票或证明材料,按广电部门统一规定收费计算补偿

  数字电视

  部

  三相电

  20A

  部

  应提供供电部门相应的发票或证明材料,按供电部门统一规定收费计算补偿

  40A

  部

  60A

  部

  简易搭盖

  一等

  m2

  140

  砖墙、杂石墙或部分条石墙,墙高3 m以下,木瓦屋盖或其他材料,简单装修不可住人。

  二等

  m2

  90

  砖墙围护,墙高3m以下,竹或杂木檩条,油毡或木棉瓦屋面,简单装修不可以住人。

  热水器

  太阳能

  台

  200

  指移机费用

  油烟机

  台

  50

  指移机费用

  说明:1、本表中的补偿单价区间值为新旧程度及实际状况的调整幅度.

  2、项目领导小组可根据本表规定的标准,适当调整补偿内容和价格.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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