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鲤城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6-12-20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 2016 〕 178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

  鲤城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5 〕 37 号)和《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 < 福建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的通知》(闽委发〔 2015 〕 23 号),扎实做好我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鲤城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吴碧林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陈鸿才 区政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

  成 员: 张小桥 区委编办主任

  吴永志 区交通市政局局长

  陈德产 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郑永年 规划分局局长

  唐清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郑伟文 区农林水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刘文旭 区经信局副局长

  李 峥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剑锋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伟志 区住建系统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志军 区文体新局副局长

  辜志强 区环保局副局长

  林良端 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春旭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建华 区工商局副局长

  欧阳芳 国土分局副局长

  唐开洪 市食药监局鲤城分局副局长

  陈 亮 区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主任

  周文 燆 区政府办法制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小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德产、周文 燆 、陈亮同志兼任;同时,设立 3 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业务工作。

  一、机构编制组

  由区委编办牵头,负责研究制定我区城市管理部门机构“三定”方案,协调推动其他有关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二、执法职能组

  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研究确定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协调推动其他有关综合执法职能方面工作。

  三、协调保障组

  由区行政执法局、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负责制定我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动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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