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 2016 〕 84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的通知》(晋委办〔 2016 〕 51 号)精神,原“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处”更名为“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单位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新启用印模
印 模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5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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