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石狮市政府 2016-01-07 00:00 阅读人数:1

  狮政办〔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5〕48号),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照上级做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根据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三、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元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吴雄聪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闽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莉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建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名体 市委编办副主任

  洪文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 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兴隆 市司法局科员(借调市政府办公室法制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廖闽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变更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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