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洪梅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南安市政府 2016-01-06 00:00 阅读人数:1

  南政文〔 2015 〕 301 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 洪梅镇

  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批复

洪梅镇人民政府:

  依据《城乡规划法》,经审查,现批复南安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一)区位及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梅新社区、松仔尾自然村,北至横十六路,南至横八路,西至滨水一路,东至纵二路。规划面积 53.3 公顷。

  (二)功能定位: 经济发达、结构合理、设施先进、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现代化的宜居城镇中心区。

  二、规划实施中要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详细规划要求实施建设管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在 20 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5 年 12 月 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