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鲤城区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5-11-26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文〔 2015 〕 102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

  鲤城区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鲤城区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组 长: 黄阳春 区政府区长

  第一副组长: 陈劲松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黄向阳 区政府副区长

  陈燕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陈燕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

  李浩哲 区发改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吴振强 区财政局局长

  杨石城 区人社局局长

  何开荣 区信访局局长

  张汉辉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宝红 区工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李菁菁 区法院副院长

  石小荣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伍伯伟 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金苗 浮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志慧 金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易文腾 常泰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志宏 开元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少川 鲤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欧阳春 海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著佳 临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金融风险事件情况并提出处置意见;建立与银行、法院的沟通联络机制,推进银行诉讼案件的快审、快判和银行不良贷款核销,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负责梳理企业到期债务情况,提出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分类予以处置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发改局(区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浩哲同志兼任。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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