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扩建项目土地房屋征迁领导组的通知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 2014-08-21 10:47 阅读人数:1

泉台管办〔20149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

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扩建项目土地

房屋征迁领导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惠南工业园区,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优化泉州台商投资区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稳妥推进土地房屋征迁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扩建项目土地房屋征迁领导组。现将领导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骆育敏  区党工委委员、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明土  张坂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育英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成  员:陈剑鹏  区卫生计生局主任科员

吴志锋  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住房建设科科长

胡卫华  区行政执法分局副主任科员

吴贵聪  张坂镇党委副书记

         高结山  张坂镇政府副镇长

         朱小英  张坂镇政府副镇长

骆跃东  区医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征迁工作小组、清障稽查小组等三个职能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小组

组  长: 陈剑鹏  

副组长: 吴志锋、骆跃东  

成  员: 曾惠勇  区卫生计生局

   王  允  区财政局

王惠彬  张坂镇政府

   陈玲娜  张坂镇政府

黄杰鸿  张坂镇政府

         廖照明  区医院

         骆志平  区医院

(二)征迁工作小组

组  长: 吴贵聪  

副组长: 高结山 、朱小英

征迁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动迁工作组。

1.动迁一组:

队  长: 吴贵聪  

成  员: 黄鹏榕、陈玲娜、相关村干部1名

2.动迁二组: 

队  长: 高结山  

成  员: 赵敬民、林天津、相关村干部1名

3.动迁三组:

队  长: 朱小英  

成  员: 郭辉煌、林洋佳、相关村干部1名

(三)清障稽查小组

组  长: 胡卫华

成  员: 刘昌鹏  区纪工委

       杨杞河  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杨振杰  区公安分局浮山边防派出所

刘志宏  区行政执法分局

江三堂  区行政执法分局

林思凡  区行政执法分局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扩建项目土地房屋征迁领导组各职能小组工作职责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729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扩建项目土地房屋征迁

领导组各职能组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征收拆迁政策的制定和解释(补偿安置方案的咨询)。

2负责领导组各类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和各种综合性汇报材料起草工作,进度报告、报表编制工作;负责人员考勤、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及公章的使用等日常事务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项目征收拆迁的宣传工作。

4负责协调动迁工作各个环节,平衡补偿标准。

5负责收集并会同动迁组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供指挥部研究。

6负责各项公示内容(包括签订协议时间、奖励金的发放、腾空封房时间、选房号等)公示前核实和各项公示工作。

7负责每日房屋腾空、房屋拆除的汇总、统计。

8负责组织腾空房户。

9负责领导组日常财务工作。

10负责《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财务结算,并对征收拆迁补偿款金额进行复核把关、财务造表汇总、报送领导审批,联系银行办理发放手续。

11负责征收拆迁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及相关奖励金的审核和发放,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12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征迁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协助制定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分发有关征收拆迁资料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群众的思想动迁工作,负责来访群众的接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

2.做好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装修程度及其附属物的确认,并对其进行拍照、录像及相关证据的保全,存档。

3.负责被征收房屋的腾空验收,并发放腾空验收证

4.负责对土地、房屋产权手续和合法产权面积的初审、复审。

5.负责房屋征收拆迁补偿面积、补偿款的计算、核算。

6.负责动迁过程中疑难问题的收集、汇报,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7.负责做好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过渡、配合被征收人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8.做好征收拆迁补偿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9.负责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民事问题,做好被征迁户及相关人员来访、来信的处理工作。

10.协调处理征迁安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征地、动迁和安置期间的安定稳定。

11.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清障稽查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掌握、汇集项目征收拆迁范围及周边“两违”建设的情况,检查、制止“两违”行为。

2.负责依法强制拆除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

3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监督建筑物测量、手续认定的执行情况。

5.监督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6.配合做好动迁工作中群众反映在执行补偿方案过程中存在不公等问题的调查核实;

7.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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