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双溪水库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的通告-县(市、区)文件-最新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24日 星期二

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双溪水库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的通告
来源:泉港区 2012-02-12 09:21 阅读人数:101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 号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双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大纲》(审定本)等文件规定,我区组织区农林水局、交通运输局、涂岭镇、国土分局、电力服务中心、福建省水电设计院等单位,对泉港双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实物进行全面调查。现通告如下:        

一、双溪水库概况

双溪为菱溪的一条支流,菱溪发源于泉港区涂岭镇小架山,流经涂岭镇驿坂、溪西村和惠安县辋川镇,从辋川镇许埭村入海,流域面积102km²,拟建的双溪水库位于泉港区涂岭镇五社村西北侧约700m处,坝址以上集水面积9.55km²,河长3.94km,河道平均坡降85.85‰。双溪水库枢纽工程由拦河坝、输水系统进水口及首段隧洞和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隧洞改线工程等组成。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为870.8万m³。规划作为泉港区的应急备用水源。

二、建设征地范围

水库淹没区建设征地范围:林地分别按正常蓄水位90.0m控制;耕地、园地在兼顾5年一遇标准的洪水回水、风浪、船行波以及安全超高等因素后按90.5m控制;居民房屋及专业项目设施在兼顾20年一遇标准的洪水回水、风浪、船行波以及安全超高等因素后按91.0m控制。水库淹没区涉及涂岭镇五社村、驿坂村,笔架林场。

枢纽工程永久占地包括水库坝体部分、上坝公路、管理房、进出水口等分项工程。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和临时道路用地等(双溪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图见附件1)。

三、实物调查成果

截止2012年2月9日,双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成果如下:

枢纽工程水库区征收土地总面积为687.3亩,其中耕地164.4亩,园地48.6亩,林地408亩,住宅用地2.8亩,交通运输用地7.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9亩,其他土地21.1亩。拆迁房屋589.7m²。水库淹没影响部分专业设施,其中主要有机耕路3.4km,220kV电力线路0.7km,军用光缆0.9km,拦水坝1座,供水管线0.9km,清代坟墓4处。

工程永久占地征收土地面积为77.3亩,其中耕地26.4亩,园地2.8亩,林地43.2亩,住宅用地0.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亩,其他土地3.7亩。拆迁房屋81.4m²。

施工临时征用土地面积为43.3亩,其中耕地15.8亩,园地1.6亩,林地22.7亩,住宅用地0.9亩,交通运输用地0.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亩。拆迁房屋348.1m²。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对双溪水库拟建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查表,明确双溪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内,无压覆矿产资源(实物调查成果见附件2、附件3)。

四、意见反馈程序

根据《实物调查大纲》要求,被调查者对通告的调查成果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7天),逐级向区人民政府或泉港区双溪水库建设指挥部提出复核申请。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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