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府机关、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条件
拟邀请外国人来华进行友好访问、学术交流、商务洽谈等活动,且双方之间有真实、直接、正常的往来。
三、申办材料
1.《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审批表》3份。
2.邀请单位出具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邀请函1份(需注明邀请单位中英文名称)。邀请函抬头为受邀请人申办签证的机关,即中国驻 XXX 使(领)馆,内容包括:①受邀请人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②来访目的、访问地点、停留天数、费用来源即国际机票和在华食宿行费用由谁承担;③邀请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④在华日程安排。
3.邀请单位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声明书》(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受邀请人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1份(如曾有来华签证,请一并提供)。
6.邀请单位与受邀方的往来文件、信函或邮件1份。
7.《外国人入出境信息反馈表》1份(受邀人出境后及时提供)。
8.受邀请人所在单位、企业提供的英文在职证明(需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盖章)
9.用于核实的其他材料,如在非国籍国申办签证的,还需提供拟申办签证地的居留许可证明。
商业贸易活动签证申请还需提交:
10. 上一年度邀请单位完税/涉税/纳税证明。
11.与受邀方有关的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需加盖海关业务章);能证明双方有真实、直接业务往来的材料,如:购销合同(已经签字盖章)、海运提单、信用证、汇款单等,需一并提供。
四、申办流程
市直邀请单位报经市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外办,其他邀请单位向属地县(市、区)外事部门申请,县(市、区)外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外办,市外办审发核实单后直接寄送邀请单位。
五、其他事项
1.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2.邀请单位需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无误,签名确为法人代表亲笔手签。我办将核查相关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或伪造的材料、信息,将拒发《邀请核实单》并将邀请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联系电话:059522110171
鲤城区 | 22355996 |
丰泽区 | 22508025 |
洛江区 | 22633381 |
泉港区 | 87990095 |
石狮市 | 88716110 |
晋江市 | 85662272 |
南安市 | 86386392 |
惠安县 | 87396623 |
安溪县 | 23232496 |
永春县 | 23882211 |
德化县 | 23522456 |
开发区 | 22354099 |
投资区 | 27555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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