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
2024-01-03 15:48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民生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10号)精神,省上安排给我市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1541万元。现按照各地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贴涉及人数情况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该项资金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该项指标收入列为2024年“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为“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各地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及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时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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