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泉州动态 > 泉州要闻
【焕新升级提品质】最高可享1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来了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泉州交警微发布 2024-06-03 10:13 阅读人数:1

  

    生活不将“旧”

  美好不辜负

  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

  联合印发了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简单来说就是在2024年4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满足以上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写申报相应补贴。

  补贴详情及报废程序请继续往下看!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内容

  1.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2.补贴金额:1万元或7千元

  3.补贴条件: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4. 申领途径: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5.特别注意: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报废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需要报废的车辆,交由经商务部门批准、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回收企业确认资料后,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由机动车所有人。

  回收企业将车辆解体后由回收企业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