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泉州市司法局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林培新】: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局长林培新,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司法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在此,我代表泉州市司法局感谢市纠风办和泉州广播电视台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的机会,也欢迎各位网友共同来参与司法行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于你们的咨询,我们都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司法局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
  【主持人】:前两天我在等公交的时候,看到候车亭的灯箱上有咱们司法局的标语,写着要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您能简单介绍下这个活动吗?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林培新】:新媒体法雨行动,是我们根据群众的需求和喜好,在“七五”普法期间采取的创新举措,也就是利用各级各部门的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义务咨询、有奖问答等活动,力求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群众通过新媒体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和接受法律咨询的人次达到千万以上。之所以叫法雨行动,就是希望通过行动的组织开展,让法律知识像雨水般入脑入心,让法治信仰像雨后春笋般生根发芽。 
  【主持人】:近日看到新闻报道,提到我市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吗?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林培新】:今年来,泉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高效法律援助服务,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智能化。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开发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打造市级法律援助网络服务平台,并于7月1日在全市正式启动“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可以通过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网站和泉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法律援助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操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完成网上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该系统还可实现网上审批、指派、案件办理进度查询、在线投诉以及法律文书、统计报表自动生成、公文推送管理等功能。 
  【网友】:我以前参加了几期你们网站组织的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也中了些奖,最近怎么没看到再举办了? 
  【泉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张杰】: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张杰,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从2014年开始在刺桐法治网定期举办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直接在手机上操作原来必须通过电脑完成的事情,所以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们把法律知识竞赛的阵地转移到微信公众号上。您只要关注“泉州司法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方的“知识竞赛”就可以参与答题抽奖了,比登陆电脑网络更便捷,而且奖品比以前丰厚了,最高可以赢取iPhone7大奖。接下去的几年,我们将在全市组织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在微信公众号上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欢迎您和您的亲朋好友都来参加,也预祝您能抱得大奖归。 
  【网友】:请问,咱们司法局一年才来电台接线一两次,那如果平时有法律问题要咨询怎么办?  
  【泉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张杰】: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张杰,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除了电台接线,我们还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提供咨询。您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进行电话咨询,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泉州司法在线”在线留言,我们有专人为您及时解答。如果方便,您也可以到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面对面的咨询,我们提供的这些服务都是义务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友】:前两天我在等公交的时候,看到候车亭的灯箱上有你们的标语,写着要“组织实施百千万计划”,什么是百千万计划,跟我们老百姓有关系吗? 
  【泉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张杰】: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张杰,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百千万计划指的是“七五”普法期间,我市的市县乡三级面向基层分别开展不少于300场、1000场和10000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这样的活动受益最大的自然是老百姓,因为通过我们系列活动的开展,老百姓可以学到法律知识,可以方便的咨询专业律师,还可以领取实用的宣传品、欣赏精彩的演出,还有机会获得丰厚的奖品。     
  【网友】:我是一名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想报名参加明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不晓得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报名,能介绍一下参加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流程吗? 
  【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每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是6月初发布公告,6月中下旬至七月初在网上报名。考试时间一般是 9月份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11月下旬通知成绩,12月初申领法律职业资格,次年3月发证,如果是大三考生,他的资格申领是在次年的7月,发证大约在10月初。具体时间以每年司法部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为准,我局也会在门户网站上公告。 
  【网友】:请问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明年能参加司法考试吗? 
  【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目前我局尚未接到这方面的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明年6月初的司法部的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一切以公告为准。届时,我局也会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网友】:网友反映,我因为交通事故眼睛受伤,想申请做受伤程度的司法鉴定,不知道我市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做鉴定?具体怎么收费呢? 
  【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目前我市具有法医临床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有8家(福建省华闽司法鉴定中心、福建天行司法鉴定所、泉州成功医院司法鉴定所、福建海峡司法鉴定所、福建明鉴司法鉴定所、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福建安泰司法鉴定所、福建万鸿司法鉴定所)详细地址及电话见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表格。司法鉴定所主要是接受公、检、法的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个人委托的鉴定目前是参照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开展。具体收费是依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6〕280号)的标准收取。您所说的损伤程度鉴定按这个文件精神,一例最低收费是700元。具体项目,您可以查阅泉州市司法局官网。 
  【网友】:请问办理司法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吴京,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网友】:我想了解一下如何聘请村法律顾问?另外,律师担任村法律顾问都会提供哪些帮助? 
  【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杜世强】: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杜世强,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打造为一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局于2014年9月下发《关于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确立“至2020年,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截至今年12月5日,我市已有2125个村(社区)完成法律顾问配备,覆盖率达86%。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看,全市村庄最晚于明后年就能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主要有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 
  【网友】:我现在遇到官司想聘请律师,初步问了几个律师所的收费都不大一样?请问律师收费有标准吗? 
  【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杜世强】: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杜世强,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我不知道您是否方便告诉我您要委托的具体案件类型。根据今年4月11日,省物价局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其中,律师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目前上述三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正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抓紧制定中。如果您要委托的具体案件类型在上述三项法律服务以外,则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由律师所与您自行协商确定。     
  【网友】:我想办理房产公证,想要提前了解一下公证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泉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卢春凤】: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卢春凤,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6]121号),公证服务收费属重要专业服务收费,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目录内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取的是计件收费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方式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公证服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一般适用于财产关系的公证服务。未列入目录管理,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由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收费。目前我们适用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以及《福建省物委、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8]费字362号)。根据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公证收费中的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20万元-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5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网友】:我想办个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可以在网上申请办证吗? 
  【泉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卢春凤】: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卢春凤,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市今年开通了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当事人可以添加微信公众号“泉州公证”查询办理各类公证所需要的材料。想网上申请办证的当事人可进入泉州市司法局网站,点击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链接,选择进入所在地公证处。当事人可通过该平台网上咨询、在线申请甚至选择公证员,上传申请材料后,由公证处进行材料预审,对材料完备的公证申请,与当事人预约办理日期,由当事人携带材料原件到公证处直接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 
  【网友】:我人在惠安,因为要出国,想办个学历公证,要到哪里办理公证? 
  【泉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卢春凤】: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卢春凤,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公证可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经公证机构受理,审查,在15日内出具公证书。 
  【网友】:我家楼上的住户卫生间漏水,都渗到房间里了,沟通多次也没用,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找调解组织处理? 
  【泉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黄田奇】: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黄田奇,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泉州市司法局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目前全市已成立物业调委会13家,覆盖各县(市、区)。居民遇到此类的物业纠纷问题都可以向这个物业纠纷调委会求助。路途较远,也可以向所在辖区的社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网友】:我有法律问题需要处理,但是不知道是应该找律师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请问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泉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黄田奇】: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黄田奇,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是自80年代初中期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服务工作。在当时,律师极为稀少的情况下,它主要通过建立法律服务所,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有效补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要面向基层,执业范围有限制,只能服务于双方当事人一方在本辖区的群众,并且不能代理刑事案件,比如鲤城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只能代理双方当事人一方在鲤城区的民事、经济或行政等非刑事案件。我市现有32个法律服务所和22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 
  【网友】:我现在有纠纷想要调解,请问要怎么找调解组织,这个调解组织是免费的吗?  
  【泉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黄田奇】: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黄田奇,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我市现在已建成覆盖城乡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组织,县有人民调解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有镇级调委会,每个村(居)都有村级调委会,村民小组有网格人民调解员,还依托各行业协会、行政主管机关成立了各种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人民调解网络。你如果碰到纠纷想找我们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可就近到所在村(居)调委会申请,也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寻求法律帮助,它会指导你到就近的调委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是免费的,具有便利、经济和避免矛盾激化的特点和优势,可以弥补司法审判在功能上的缺憾和不足,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被称为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网友】:我亲戚户籍在江苏,但在泉州丰泽区做生意已经一年了,最近因醉驾被判了两个月缓刑,请问要去哪里的司法所社区矫正? 
  【泉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碧鸿】: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碧鸿,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被告人、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在当地有生活来源的,可以认定为居住地:(一)在当地购有(自有)房产,并能出具产权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所有权、使用权证明的;(二)在当地租用房子,已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并能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继续租赁一年以上合同的; (三)在当地借用房子,已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并能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继续借用一年以上合同的; (四)在当地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居住场所已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并且企、事业单位愿意为其提供可以继续居住一年以上担保的; (五)能够出具医院、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为其提供的需要在当地就医、就学六个月以上证明的; (六)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具有以上第一、二、三项情形,愿意予以收留、接纳,履行协助监管义务,并为其提供可以居住一年以上担保的。 以上连续居住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暂住证》时间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如果裁定的社区矫正期限不满一年,上述继续租赁、借用、居住的时间以及提供就医、就学证明需要的时间可以为社区矫正期限。 社区服刑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符合上述条件。 符合上述规定的外省籍罪犯、被告人明确要求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的可予准许。你的亲戚已经来泉州丰泽区一年,如果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可以认定丰泽区为居住地,可以在丰泽区进行矫正。 
  【网友】:我有一个亲戚从监狱保外就医出来,现在在晋江社区矫正,最近身体不好,想去福州看病,可以吗? 
  【泉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碧鸿】: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碧鸿,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按照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域。但是,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离开所居住地的市区、县域,可以申请外出:(一)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为确需到居住地以外医疗机构就医并出具转院治疗建议书的;(二)直系亲属死亡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三)父母、子女或者本人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故的;(四)办理本人就业、就学手续需要外出的; (五)其他原因确需外出的。如“其他家庭重要事务确需离开居住地的”和“学习、培训、学生假期等事项确需离开居住地的”。你亲戚如果病情确需到福州治疗,经批准可以到福州治疗。 
  【网友】:我有一个亲戚从监狱假释出来,现在司法所要求他要参加社区服务,扫大街,他觉得很没有面子,可不可以不参加? 
  【泉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碧鸿】: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碧鸿,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为了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和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均应当参加社区服务。当然,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可以申请免除社区服务。按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参加社区服务: 
  (一)男的年满六十周岁、女的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 
  (三)身体残疾或者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参加的; 
  (四)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 
  【网友】:我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在晋江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八级伤残,能申请法律援助吗?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居彪】: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居彪,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根据《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该网友可向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经济状况证明表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4、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3、农村“五保”供养证;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6、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7、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9、法律、法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能够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工伤赔偿纠纷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亦无需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网友】:我住在洛江,在丰泽法院有一个行政诉讼官司,想申请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能否就近到洛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还是只能向丰泽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居彪】:这位网友,你好!我是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居彪,下面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你可就近到洛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今年7月份,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泉州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的若干意见(暂行)》,推行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制度,以适应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改革。有行政诉讼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可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不必跑到集中管辖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法院对应的鲤城、丰泽、南安三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各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主动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办理申请人提出的跨县域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可使群众获得及时高效的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服务,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林培新】: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网友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代表泉州市司法局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泉州市司法局监察室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您拨打“28380683”监督电话。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您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个向听众朋友们反馈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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