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泉州边防支队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主持人]:  

我们知道边防部队具有双重属性,既有现役部队的性质,又有公安的性质。那么具体的办案权限是怎么区分呢?

[福建省公安总队泉州边防支队支队长 杨振亮答]:  

是这样的,我们边防支队设有7个边防大队、1个船艇大队、1个机动大队、1个刑事案件侦查队和29个边防派出所。边防支队的办案权限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边防派出所做为当地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所以同样担负着辖区发生的治安、行政案件以及一般刑事案件的查处任务;但在另一方面,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以及支队刑事案件侦查队等单位还担负着“三类六种”刑事案件和边防行政案件的查处任务。

[主持人]:  

您所说的“三类六种”刑事案件具体指什么?

[福建省公安总队泉州边防支队支队长 杨振亮答]:  

三类六种”刑事案件是我们边防部门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8】80号)的有关规定,负责管辖在边境管理区和沿海地区发生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偷越国(边)境案和破坏界碑、界桩案,以及边防管理部门在边境管理区和沿海地区查获的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和走私制毒物品案,简称“三类六种”案件。

[主持人]:  

泉州共有7个县(市、区)地处沿海,刚才听您说到“偷越国(边)境”,是我们常说的“偷渡”吗?能给我们具体阐述一下吗?

[福建省公安总队泉州边防支队支队长 杨振亮答]:  

好的。偷越国(边)境通俗来讲就是“偷渡”,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俗称“蛇头”。偷越国(边)境案件,它并不单指这种案件,它还包括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骗取、提供和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案件。

我国公民合法出境途径,就是出境前需取得本人的合法身份护照或区域性通行证件,以及前往国的有效签证或前往地区的有效签注。按照出入境人员出境的目的通常分为因公和因私出境人员,那么国际上一般把持用外交、公务类护照证件的人员视为因公出境人员,其他人员为因私出境人员。因公出境的,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申请相关因公类护照证件及前往国签证或《出国(境)证明》出境;因私出境较为普通,一般程序是:公民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或区域性通行证件,再向前往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其他授权的驻中国外交代表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国的签证或相关入境许可,旅客凭本人护照或区域性通行证及前往国或地区的签证(签注)或相关入境许可从对外开放口岸或指定地点出境,若前往国可办理落地签证或是与我国有互免协议的可凭有效联程机票或相关政策规定情况办理出境手续。

除了上述出境途径,其他途径都是非法的。非法渠道出境的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妨害了国(边)境管理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主持人]:  

大家都知道,我们边防支队在维护我市沿海地区安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有哪些工作成效,可以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吗?

[福建省公安总队泉州边防支队支队长 杨振亮答]:  

可以。今年,我们坚持“主动防范,精确打击,以打促防,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以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重大案件破案率上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一强二升三降”为目标,主动作为,履行使命,先后部署开展“雷霆治爆”、交通执法乱象整治、打击“黄赌毒”“猎狐捕鼠”“剑盾1号”等多个专项行动,破获刑事案件1138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0038起,查获涉毒案件175起203人,缴获各类毒品146.44千克,查获成品油案件245起、3944.37吨,案值2958.28万元,应该说有力地维护了我市沿海地区的安定稳定。

[主持人]:  

我们边防部队有管理船舶的职能,但目前如渔政等部门也管船,那么沿海船舶管辖与监督部门是怎么划分的呢?

[福建省公安总队泉州边防支队支队长 杨振亮答]: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船舶管理的前提是要明确船舶的分类、船舶的主管部门、不同种类船舶的区别。目前船舶主管部门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海洋与渔业部门,主要负责管理从事渔业生产、水产运输和为渔业生产服务的各种船舶(指渔业船舶);二是交通、海事部门,主要负责管理从事客货运输的各种船舶(指交通运输船舶);三是乡(镇)政府,主要负责管理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各种船舶(小型辅助船舶)。那么,我们边防部门管理船舶的主要任务是:对出海船舶及其人员进行边防治安管理,掌握船舶及人员变更情况,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防范和打击偷渡、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具体任务主要有:

(1)做好沿海渔船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

(2)负责对沿海从事生产、运输的集体、个体所有的船舶和渔船民的登记及发放《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及其证件年度审验、变更等工作;

(3)建立健全船舶治保组织及各种群众性船管组织,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船舶管理边防治安责任制;

(4)做好船舶和渔船民档案为主要内容的船管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做好港口、船舶与渔船民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5)加强与交通、海事、渔业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开展对港口、船舶的综合治理工作;

(6)依照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船舶和渔船民,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

(7)维护海上治安,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主权、海防安全、扰乱治安的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

(8)配合处置海上涉外、涉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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