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6日关注“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题节目

    816日周六上午1000——1100,第776期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将邀请泉州市教育局局长郑文伟及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直播间,共同探讨入学难、教育乱收费、教育经费拨付、师风师德、有偿家教等涉及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现在起,如果您发现哪里存在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或存在入学困难等问题,现在起都可以通过“政风行风短信”进行提前反映:编写内容发送至059528279898,或直接登入“泉州市政风行风热线”网站,在线反映您所关心的话题。

    816日周六上午1000——1100,第776期“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题节目,889诚挚邀您共同关注。

开始时间:2014-08-16 10:00:00

结束时间:2014-08-16 11:00:00

嘉 宾: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

主持人:泉州广播电视台889新闻广播

访谈地点:FM88.9泉州广播电视台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你们好!我是泉州市教育局局长郑文伟,今天很高兴来到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做客,将就当前有关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接受主持人的采访,并通过889新闻热线电话接受听众朋友的咨询。我们真诚地欢迎各位听众朋友参与本期节目。对于您的咨询和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个别一时难于全面、准确解答的问题,也请听众朋友留下联系电话或方式,过后,我们将尽快予以解答和反馈。

借此机会,我真诚欢迎听众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主持人]:郑局长,能不能谈一谈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哪些?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好的,我介绍一下:

1.体罚、变相体罚等伤害学生行为。今年以来,媒体陆续曝光了全国各地多起校园性侵害案,我省我市个别学校近期也发生了几起师生冲突、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和教育的形象,给学生的身心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必须引起我们学校和老师的高度重视。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 破坏了教师形象,给学生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与素质教育相悖, 危害性极大。发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会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我们要提高全体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依法执教观念,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广大教师要认识到依法从教的重要性,认识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杜绝教师体罚、侮辱、甚至侵害学生的行为。对教师体罚、侮辱、侵害学生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决不遮掩、包庇和纵容。对于行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经查实应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坚决清理出教师队伍。

2.有偿家教、违规补课问题。对于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行为,国家、省、市都有明文规定加以禁止,希望广大教师认真遵守,自觉拒绝参与其中。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建立和健全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的相关制度,把禁止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等行为作为学校管理的重点,列入对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要按照上述规定与所有在职在岗教师分别签订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的责任状,明确违规责任,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要设立在职在岗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有违师德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教师违规事件,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再此还要再重申一下,希望加以重视,切实遵守:(1)教师不准以任何形式组织或接收中小学生在任何地方收费或变相收费办班补课、辅导。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家教、补课辅导,或利用职务影响编写以习题试卷为主要内容的教辅资料及从事强制推销活动。所有的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纳入正常教学之中,任何学科教师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违规补课。(2)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单独或与他人合伙在校内、外给学生有偿补课辅导,不准以各种名目举办 “提高班”、“奥赛班”、“实验班”、“补课班”、“辅导班”、“特长班”等,更不得收取费用。(3)严禁在职在岗教师在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办班补课辅导。(4)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在任何地方(含违规在外租房有偿带养)违规开办托读班、家教中心,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办班补课辅导,不得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接收学生有偿寄读、寄养。(5)严禁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未经批准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培训、管理和兼课,不得为社会办学机构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补习、从提供生源中获利。(6)学校领导不得指使、默许、授意、纵容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不得在节假日联合或将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师资等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3.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了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市教育局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猛药、出重拳,下大力整治中小学乱订教辅材料、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要持之以恒做好工作,以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效。

教辅材料的征订要严格执行学生自愿的原则,在市教育局公布的教辅推荐目录中,每个学科每个品种只能向学生推荐一种教辅目录,不得向学生多推荐或在目录外另行推荐。必须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教育、教研部门以及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统一强制或变相统一强制学生订用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强制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愿选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的征订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的监管,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经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搭售目录外、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秩序和中小学教学秩序。

4.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问题。近来来,我们加强了对规范中小学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把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点,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学校违规收取代收费等行为,把治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与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经查实的违规收费坚决清退给学生家长,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将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5. 教学的不规范问题。个别学校学籍管理不规范,课程设置不规范,课时安排不规范,学校招生不规范,民办幼儿园无证非法办学,教师言行不规范,教师校外开办特长班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开办有偿培训班等。

[主持人]:郑局长,能不能具体谈一谈如何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好的,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整治教育事业发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影响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隐患,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校师生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使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有利于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治理能力。通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敦促全县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以廉立教,廉洁从教,营造全市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具体措施是:
     1.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树立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梳理,查准问题所在,找准问题根源,对症下药,认真解决问题。
    2.要坚持从严从实原则。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实事求是,敢于动真碰硬,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正取得实效。
    3.要坚持开门整改原则。整改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进程和整改成果向社会通报,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
    4.要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着力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

[主持人]:教育收费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请问郑局长,今年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有何新举措或新规定?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招生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源头治理,维护教育公平,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乱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着重落实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折不扣落实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是把国家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社会高度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关于教育收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行风评议,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民主评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治理工作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三是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收取或代承包公司向学生收取“热水费”、“开水费”、“洗衣费”、“印刷费”等费用。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禁止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坚决制止“奥数”等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学校录取相挂钩的行为。

四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坚决治理教辅材料散滥,认真贯彻落实一个学科配备一套教辅材料和自愿购买原则,做好无偿代购服务。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教辅材料。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在为自愿订购教辅材料的学生提供统一代购服务过程中牟利。

[主持人]:郑局长,我市有1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的入学一直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对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采取那些优惠政策和措施?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应该说,外来务工人员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解决好他们子女的就学问题是我市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尽的职责。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以政府行为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外来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目前,外来工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完全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小学:只要提供“暂住证”、“务工证”和“婚育证”三种证明材料,就可到居住地的附近小学报名就读;若居住地附近小学招生名额已满,请到当地教育部门登记,再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小学升初中:和本地学生一样采取“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就读学校。另外,外来工子女与本地学生一样享受助学金补助和“两免一补”(即对所有学生都实行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的权利。只要符合条件,又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到市区学校就读的不需要缴交“借读费”。

[主持人]:郑局长,能不能具体谈一谈教育那些收费行为是乱收费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好的,我分开介绍一下:

幼儿园乱收费,若幼儿园存在以下行为,都属于乱收费。在保育教育费方面,有三种情况属于乱收费:一是,公办幼儿园违反“不分幼儿入园时间统一按照新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的有关规定;二是,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设备费、教育成本补偿费、“计划外指标生”捐助费等;三是,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在幼儿园代办费方面,有四种情况属于乱收费:一是,在伙食费、省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学具、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全日制、寄宿制)之外,另立代办费项目;二是,违反伙食费按月收取的原则,强制跨月预收;不足月的没有按实际天数收取;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无关的其他间接费用;三是,代办费没有实行多退少补的政策,没有每个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和清退;四是,伙食代办费开支超范围,将办公、教学用水用电费用、临时保育员工资、购置设备等从幼儿伙食代办费中列支。

中小学乱收费,若中小学校存在以下情况,均按乱收费处理。在义务教育招生收费方面,继续收取已取消的借读费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的行为。在义务教育代办费方面,违反规定将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在普通高中收费方面,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普通高中执行“择校生”政策后,再以自费、旁听、借读、走读、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正常缴费生和“择校生”以外的任何学生;二是,在按规定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后,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三是,公办优质高中采取隐蔽缴费主体、收入不入学校财务账目形式向政策规定以外的“择校生”收取高额的“借读费”、“择校费”。    

在普通高中代办费方面:一是,普通高中代办费项目突破课本费、簿籍费规定项目另行收费;二是,代办费没有按学期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存在营利行为。

在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方面:未达到“四独立”标准而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存在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主持人]:郑局长,教育部门对学校组织集体补习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果有,请您具体谈谈。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目前有股很不好的风气,那就是有些学校挤占各种时间,拼命地对学生补课、加压,造成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体质健康指标下降,就连心理素质也下降。这完全是违背教育规律!我常说,一个孩子身体健康出现问题,是个人的悲哀、家庭的不幸、社会的负担。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努力纠正这种错误的做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目前,省教育厅已明确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禁止中小学利用双休日.节假日集体补课。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郑文伟答]:主持人、听众朋友们,今天非常愉快地接受了大家有关我市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咨询,涉及面比较广,有些听众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一些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节目即将结束时,我代表泉州市教育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对我市教育系统管理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如果您对我市教育系统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方面有什么问题,请拨打22798807进行举报投诉。对大家反映的问题,我们都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教育事业是一项崇高的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