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下午好!我是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吕刚。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大家进行沟通与交流。我真诚地希望听众朋友们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对我市投资项目审批、重点项目建设和民营企业综合配套改革等涉及泉州市发展改革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期改进我们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水平。欢迎各位听众朋友参与本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研究并解决落实;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广大群众对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政风行风建设进行监督。
 
[主持人]:厦漳泉同城化推进总体进展情况如何?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厦漳泉地区的开发建设。早在1985年,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就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同时被国家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此后,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厦漳泉三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协作。特别是2010年7月,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明确做出构建厦漳泉大都市区的战略决策,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都对建设厦漳泉大都市区做出具体部署;国务院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都重点阐述了厦漳泉一体化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的目标定位和总体要求,标志着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1)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建立了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1年7月;2012年10月分别在厦门和漳州召开第一、二次党政联席会,第三次党政联席会也将于今年在我市召开。

    (2)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包括综合交通建设、制造业、现代物流、旅游、信息化及通讯等在内等11项规划。

    (3)推动同城化项目建设。目前三市共同共征集了同城化第一、二批,涵盖三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共57个项目,目前大多已经完成或进展良好。比如交通设施方面,厦漳泉城市联盟线厦门境内全线贯通,漳州先导段已开工建设,泉州段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城际轨道交通R1和R3线、翔安与南安沿海大通道连接等项目前期工作都在有序开展。比如产业发展方面,安溪的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厦门火炬园泉州合作项目(永春)等项目都在加快建设中。公共服务方面,三市已初步实现了医疗卫生、教育、文体、旅游等领域资源的协作共享,就业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服务的协同管理。联合举办了教师教学、合唱、排球等职业技能大赛;共同开展了教学研讨、科研论坛等各类活动。比如大家比较关心的厦漳泉医保卡同城结算体系建设,我市已于2013年6月1日起按项目要求实现厦漳泉社保卡同城结算,参保病人无需办理异地报备或转外就医手续,实时刷卡结算。去年实施同城化后,我市参保病人到厦门购药984人次,门诊15078人次,住院3292人次。到漳州购药633人次,门诊160人次,住院39人次。信息平台方面,我们实施了三市通信统一资费标准项目,成立厦漳泉升位并网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厦漳泉通信一体化方案已提交省政府审议,电话号码升位并网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国家工信部;厦门GPS平台在泉州公交车辆全面上线运行,实现厦门E通卡在漳州市区,泉州的安溪、南安和晋江等地互联互通。此外,厦漳泉区域气象中心前期合作项目、消防力量统筹联动等其他公共服务项目都在积极推进中。

[主持人]:2012年泉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口号,有没有一些扶持海洋产业企业的具体措施呢?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2年,泉州市委、市政府抢抓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试点的重大机遇,深入谋划,明确了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总体战略部署,并出台《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2〕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2〕231号)等文件。根据这些文件精神,市发改委、财政局、海洋渔业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泉州市海洋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和〈泉州市海洋产业龙头企业认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13年度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重点扶持远洋渔业、水产品市场及冷库建设、海洋生物食品、海洋新兴项目、企业品牌、企业宣传、海洋经济相关规划、海洋产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领域。

    2013年,我们共开展了两次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经过县(市、区)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实地考察、项目公示等程序,累计补助项目37个,累计补助金额2174万元。

    2014年,我们仍将持续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敬请你密切关注!

[主持人]:关于2014年的二次创业大会的相关情况?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为深化“二次创业”,通过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营造制度环境,释放改革红利,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形成共识,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持续发展,我市于2月8号召开了千人企业家大会。省政府郑晓松副省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了大会。会上颁发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泉州市政府质量奖”、“泉州市科技重大贡献奖”、“泉州市政府企业创新奖”等奖项,大会还邀请了中国资本市场学院执行副院长、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先生做《培育中国经济新未来》的主题演讲。会议分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市政府《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的若干意见》等“1+7”政策文件,向广大企业家展示了省、市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以拓展民综改革为新突破口,努力实现泉州民营经济历史性跨越的信心与决心。

[主持人]:本次千企大会“1+7”文件体系的主体文件?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大会主体文件《关于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从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出发,为泉州的民企量身订制了28条措施,在五方面大胆突破。

    一是放宽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门槛。政策提出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由原来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增强市场活力。二是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在金融、军工、公共服务、服务业新兴业态、健康产业、海洋产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三是支持企业文化、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以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是进一步创新金融、土地、科技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提高资源要素配套效率。如整合1亿元启动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共担资金,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推动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五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如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发布制度、推行“一表式”网上审批等,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1+7”体系中具体布置的二十八项改革任务中,我委主要承担的是牵头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具体承担的任务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业新型业态、鼓励民营企业进军健康产业、鼓励民营企业进军军工领域、支持小微企业规范升级、扩大直接债务融资规模。

    对于改革事项的落实情况,我委拟联合效能办,将《若干意见》的改革任务列入2014年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督促落实。

[主持人]:2014年度我市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需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创新的关系、增量改革和存量优化的关系、深化改革和保持稳定的关系。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2014年全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方案》从十一个方面,提出明年我市重点推进的51项改革事项,主要围绕“金改区”建设、“民综改”试验两个重大载体,突出以改革促进产业创新转型和加快城镇化发展两个重点,比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改革都是我市今年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方案》中我委具体承担的改革事项包括: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严格考核认定类项目、出台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政策、开展“环湾规划建设年”活动,推动“海西现代服务专区”建设、出台实施行政管理事项的相对人信用信息使用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健全生态保护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建立海岸带综合协调机制。

[主持人]:申报市政供水、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一)城镇供水项目

    包括城市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重点镇供水等三类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由具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文本。

2、上一级发改部门对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许可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林地的还需林业部门出具林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

6、水质检测报告。

7、水价批复。

8、县政府对重点镇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涉及人口、供水的部分章节)。(本项仅限于重点镇供水项目)

9、项目建设资金的资信证明: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②银行贷款证明(固定资产投资部分);③企业自筹资金承诺(附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

10、法人营业执照(体现国有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

11、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说明:**项目由**公司承建。该公司负责我县(镇)自来水生产、供应、管道安装、维修、给水材料供应等,并负责国家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

12、工程进展情况:①在建项目:目前已完成工作量**,完成投资**万元;申请安排年度投资计划**万元,年度完成工作量**。②新开工项目: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准备开展**,预计**年**月开工建设。

13、项目建设单位对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14、节能评估

    (二)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包括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垃圾处理配套的垃圾转运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由具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文本。

2、上一级发改部门对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许可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林地的还需林业部门出具林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

6、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查意见。

7、物价部门出具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的批复文件。

8、项目建设资金的资信证明: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②银行贷款证明(固定资产投资部分);③企业自筹资金承诺(附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

9、法人营业执照(体现国有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

10、由财政部门或地方政府出具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说明:**项目由**公司承建。该公司是我县(或我局下属的国有公司、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负责我县(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等,并负责国家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

11、工程进展情况:①在建项目:目前已完成工作量**,完成投资**万元;申请安排年度投资计划**万元,年度完成工作量**。②新开工项目: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准备开展**,预计**年**月开工建设。

12、项目建设单位对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13、节能评估

[主持人]:泉州新机场选址哪里?前期工作情况如何?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泉州新机场选址在惠安大港湾。新机场规划定性为华东地区重要的干线机场、国际定期航班机场、航空公司基地机场。近期规划用地面积为10924亩,飞行区规划等级指标为4D,跑道长度3200m,能满足B767、B757、B737、A320等类型飞机起降的要求,设计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30万吨,总投资约为38亿元。远期(2045年)用地面积约12158亩,飞行区规划等级指标为4E,远期规划等级指标为4E,跑道长度在近期基础上将延长到3600m能满足B747、B777、A340等大型飞机起降的要求,设计年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55万吨,总投资约为55亿元。远景在远期跑道东侧建设一条等长的近距跑道(间距400m)年旅客吞吐量达到3000万至3500万人次。

    2011年7月我市已完成泉州新机场(民用)选址报告、飞行程序设计、飞行性能分析、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航线分析、检查飞行程序方案、检查导航设施布局、场址对周边军用机场及军航影响评估报告,以及选址报告编制所需的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生态影响等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2013年8月。省政府和空军调研福建机场建设情况,形成了泉州新机场拟按军民合用机场建设的初步意见,目前,我市又按要求委托空军设计局按军民合用模式进行选址报告编制,预计2014年上半年可编制完成;并将正在规划的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2号线等到交通线路规划连接大港湾新机场;已着手开展空港新城概念性规划研究。

    下一步,我市还将根据初步选址及周边厦门、莆田的建设情况,进一步合理规划和完善机场空港和临空产业经济区布局。

[主持人]:报我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市政府同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和要求?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发[2012]17号)和《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制定了《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现将需报我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市政府同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和要求进行说明

(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市人民政府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本办法。

1、市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核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的项目;

2、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部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的项目;

3、市本级财政投资的,涉及征地拆迁或按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4、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开展的工作有以下几项:

1、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需同步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应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咨询机构参照《暂行办法》附件1要求编制[也可参照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试行)》要求],包括编制依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风险分析结论等内容;情况较简单、外部性影响很小、社会稳定风险很低的项目,在编写具体分析篇章时可适当简化附件1要求的内容。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或主管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并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深度和格式参照《暂行办法》附件2要求[也可参照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要求]。评估主体根据需要可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咨询机构对项目单位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开展评估论证,但受委托的咨询机构不得与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咨询机构为同一机构。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或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明确具体评估意见。

评估主体认为项目情况较简单、外部性影响较小、社会稳定风险很低,可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评估意见,适当简化评估程序和内容,通过查找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提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评估意见表的主要内容和格式参照本办法附件3要求(评估意见表)。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划分和审批要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评估报告(意见表)或咨询意见认定项目存在高风险或中风险的,市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或核报;存在低风险且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市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核报,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主持人]:请谈谈民企“参军”的必备条件和我市民企项目对接情况?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必备条件:一是省国防科工办办理保密资质;二是新时代或军友办理国军标资质;三是产品销售经部队,并由部队出据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前两款;四企业产品要有JS9000质量体系认证,以保产品质量可信度;五产品的创新与特殊性最佳。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详细的情况,可以到我委经动办进行咨询。

    对接情况: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市委黄少萍书记批示:“市发改委要牵头有针对性地开展军民融合产业相关工作”;郑新聪市长对全市“双拥”工作和军民融合发展非常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伯前在指导市发改委工作时,也特别强调要重视军民融合产业对接。我委按照市领导指示,从2011年开始,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军企互动、项目对接、学习培训等一系列工作举措,激发民企“参军”热情,提振“参军”信心,并在“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的大讨论中,围绕“三维对接工作”,全力开拓“第四维”项目对接,积极推进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目前,民企“参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全市军工项目在信息处理、防伪云平台、液压系统、危险气体传感、轴承、对讲机、公安车辆网络管理系统、充气装备包、帐篷、保健器材、军鞋及特种材料上取得了10多项对接成果;取得军工证书的企业6家,正在办理保密和资质认证的企业5家,进入部队产品采购目录企业13家,17家民营企业启动申请进入军入军工领域;与军民融合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企业有6家;与航天科技集团雷特101所签订了产品生产合作协议的企业有2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沟通对接,引导民企踊跃“参军”。充分发挥经济动员办公室平台作用,多次向总装、总参、陆军、空军驻福建军品采购军代表、海军工程大学、中国航天科技101所、省国防科工办等部门沟通汇报,表达我市企业“参军”诉求,得到相关领导和军方首长的支持,均表示将在军民融合项目对接、人员培训、资格认证等方面予以我市支持。

2、加强宣传推介,提高民企“参军”执情。印发300多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民企进入军工领域相关资料,分发各生产企业,提升企业对民品参军的认知和积极性。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民企 “参军”知识。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辅导:①分别于去年7月、12月组织了两场“企业参军”专题培训,先后邀请总装驻福州总代表刘刚大校、空军驻福建总代表魏雨军大校、陆军科研订购部驻福建总代表徐广辉大校、海军天津军代局刘世济大校来泉,就军工资质办理程序、军标解读等进行专题培训,参会企业近200家;邀请专家到相关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取得良好效果。

4、主动搭建平台,不断加强军企融合互动。为确保工作实效,我们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帮助企业进行军工项目对接。去年以来我委先后组织了7场专题项目对接活动,分别是:①2012年5月,组织13家企业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进行项目对接;②7月, 5家企业到南京与军工企业南京才华集团进行项目对接;③11月,安排10家企业与由黄春平总设计师带队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进行项目对接;④今年以来,先后4次组织15家企业到北京,与总装军需局、总装军需研究所、中国航天101所、北京军民融合研究院进行项目对接洽谈。⑤组织部分军品生产企业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军民融合年会和四川绵阳市举办的2013年中国科技城科技博览会,帮助企业在年会和博览会上展示推介产品;通过此次会议,我市企业家结识了大批军方高层领导,开阔了眼界、推介了产品,理清了民品参军思路。

    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继续在军民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工夫,谋划项目,服务企业,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新亮点、做出新贡献。

[主持人]:我市2013年与央企对接取得哪些进展?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3年市发改委主动出击加大与央企对接洽谈和协调跟踪服务力度,取得较大的实效。一是通过赴京拜访、邀请来泉考察等方式,分别与中国中化、中国交建、中国节能、中国通用咨询、中国华录、北车集团、中国工艺集团、中纺院等十多家央企进行项目洽谈对接。二是参与讨论修改多个省政府与央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征集对接合作项目,一些意见建议得到重视采纳。三是部分央企对接项目取得进展。主要有:①组织市政府与中化集团战略协议对接座谈会和中化乙烯项目产品方案对接会,帮助协调解决炼油项目遇到的问题。②牵头市卫生局与中通咨询公司开展利用外贷购买医疗设备等咨询服务合作事宜,我委已转报省发改委。③中纺院晋江分院已落地建设,委托中纺院完成泉州市大石化纺织产业链规划研究成果。④抓紧洽谈推进与中国节能新的对接项目,其中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股权收购项目、石狮染整工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及填海项目对接合作取得较快进展。⑤推进中国工艺集团海西工艺文化产业运营中心项目落地建设,市政府成立了项目协调小组,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⑥与中国华录项目合作较快推进。市政府指定由市国投公司与北京易华录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泉州市信息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已完成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等筹备工作。中国华录工作团队已进驻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双方正在抓紧推进产品质量溯源和防盗联网报警两个总部基地、公民主页等多个项目合作。

[主持人]:今年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有哪些举措?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1、做好产业发展引导。一是加强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分析研究。重点分析研究在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产业发展新“热点”、“难点”问题,探索通过发挥市场经济主导作用,以改革的精神抓龙头兴产业,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二是进一步优化全市重点产业布局。引导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食品等重点产业集群谋划或承接一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产业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度和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纺织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饮料、工艺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高端提升,推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造纸印刷等成长型产业向集群化发展。三是继续做好产业规划研究。完善都市型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以及石化、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规划修编,做细石化与纺织鞋服产业链规划项目研究,推进汽车、大型海洋工程等产业发展研究工作。四是化解产能过剩。做好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的清理整顿,做好重大工业项目摸底调查工作。

2、推动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一是重点推动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推进中化1200万吨/年炼油、福建联合石化“脱瓶颈”项目投产;推进福建联合石化“脱瓶颈”下游项目、玖龙纸业、百宏化纤、石狮PTA二期、海峡化工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推进泉州船厂修船项目尽快转型开展海上钻井平台等高端海工制造业务;加快推进中化泉州100万吨乙烯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2014年底落地建设。二是积极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省政府即将下发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要策划、生成、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招商引资一批、培育扶持一批、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龙头项目带动一批产业链延伸配套、服务企业聚集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3、继续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一是继续大力推进“三维”项目对接、企业技术改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提升和海洋经济壮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成长型产业集群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二是抓紧组织2014年民营企业产业引导资金安排工作。

[主持人]:企业申报引导资金要符合哪些条件?优先扶持哪些项目?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一)申请专项资金的条件

1.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是注册地点在泉州市区域内的民营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企业应为行业或区域龙头企业,主导产品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竞争优势,近三年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好(新设企业除外);市本级、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的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其他县(市)的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3.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并能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及有关财务信息资料;

4. 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和资金筹措能力,具备相关技术力量和技术基础条件;

5. 申报项目必须完备报批手续等前期工作,落实好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资金来源证明、银行贷款合同或承诺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措施或节能登记、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规划选址、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新设企业可酌减);

6. 项目要具备开工条件,近期能形成实物工作量;

7.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泉州市民营企业产业引导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要求;

8. 该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或该企业已申报市级2013年度其他财政资金不得重复申报,获得国家、省级、市级80万元以上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的,但项目尚未验收的企业暂缓申报。

(二)给予优先扶持的项目

1、项目关联程度高。为产业链缺失的关键性或高端环节,具有填平补齐产业链缺失环节的作用,促进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完善、上下游配套。

2、项目技术先进。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且技术成熟,能够提升企业装备水平和整体竞争力,节能降耗明显。

3、传统优势产业项目在市域内从沿海向山区梯度转移,且规模较大。

4、对我市主导产业和区域工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

5、能够促进我市产业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具有示范作用。

6、为大企业、大集团配套或能够延长产业链、增加劳动就业,效果显著。

[主持人]:如何办理境外投资项目的立项(核准)?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1]235号),中国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建设、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由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权限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前往台湾地区的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国台办《关于印发<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2661号)执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核准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2.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的初审意见;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5.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6.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7.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8.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在申请项目正式核准时应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信息确认函件;

9.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主持人]:“6.18”对接项目是如何跟踪落实的?目前第十一届“6.18”对接项目开工投产率达到多少?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项目的跟踪落实主要按照省、市、县三级跟踪服务体系,根据“谁申报,谁跟踪”的原则,由负责项目申报的部门对对接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和负责督促,具体主要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督促,并于每月底通过省6·18网站(www.618.gov.cn)项目对接系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实时进度、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下一步计划等)。市里不定期地督查、通报6·18对接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协调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的落地转化。省6·18组委也不定期开展督查项目进展情况,年底组织开展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6·18专项扶持资金安排和6·18评先评优等挂钩。第十一届6·18我市通过省6·18组委会审核通过的合同项目643个(总投资149亿元)。截至2014年2月底,我市第十一届6·18的643个合同项目已开工(投产)497个,开工投产率77%。

[主持人]:我市推动高技术项目产业化有哪些支持措施?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对于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省、市产业发展确定的重点范围内的高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福建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闽政[1992]文59号)和《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闽发改政策[2006]571号)等相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和省级各类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同时按照《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2]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2〕1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1〕238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3﹞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引导资金专项申报,促进我市高技术产业项目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化。

[主持人]: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向或重点扶持对象主要有哪些?企业如何申请资金补助?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是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引导性资金。为规范引导资金的管理,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泉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服文[2009]1号),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

    (一)引导资金的使用范围:1.列入市服务业重点项目管理;2.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软课题调研经费;3.兑现落实市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4.使用国家、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配套资金;5.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服务业发展有直接相关的项目。

    (二)引导资金的管理、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1.引导资金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挂靠市发改委)统一管理。2.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在年初根据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服务业领导小组确定的当年工作重点,提出引导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3.由县级发改部门会同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级项目申请使用引导资金经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提出申请。4.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5.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评审和审查意见,研究提出年度扶持项目和资金数额,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6.资金拨付按现行财政资金拨款的程序办理。

[主持人]:2014年第三产业发展年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4年,是我市开展“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的第三个年头。今年,我们为主从八个方面来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推进第三产业投资稳步增长。计划组织实施全市433个三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超676.87亿元。

(二)推进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引导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电商品牌、大众品牌。支持企业设立境外营销网点,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和国际品牌并购。支持企业利用文化创意、科技信息、设计创新等渠道拓展创新商业模式,打造商业模式创新先行区。支持传统物流企业应用信息化、网络化提升服务水平。

(三)推进龙头企业持续做大做强。实施第三产业“百强企业”发展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认真梳理行业龙头企业,建立行业龙头企业主管部门挂钩联系制度。

(四)推进第三产业企业集聚发展。鼓励现有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集聚区划定专区,培育形成新型商业业态集聚区。围绕建设“东亚文化之都”,建设环清源山文化旅游圈、崇武至秀涂海岸带滨海旅游区、泉州古城多元文化旅游区三大旅游精品,推进景区“串珠成链”。建设和培育服务外包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基地。

(五)推进第三产业项目招商回归。鼓励和吸引省内外民营资本尤其是知名跨国公司到泉州投资服务业。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推进外贸中介企业和建筑企业总部加快回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有效引导外挂车船回迁。全面推广关检协同“三个一”通关查验放行模式,促进重点企业货源回归、就地通关。

(六)推进第三产业领域改革开放。落实第三产业项目审批简化下放工作。抓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等措施。鼓励服务领域主要行业成立协会、商会组织,建立行业协会组织自律机制。紧密对接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深化泉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示范城市”工作。

(七)推进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制定加快发展面向产业集群的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工业企业剥离营销贸易服务、专业配套服务等服务环节,完善剥离环节的配套条件。建好各类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鼓励工业园区规划发展各类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工业旅游品牌,推动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新兴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有效结合。

(八)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先行先试。落实国家“金改”新政,加快发展融资服务业,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泉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报批筹建,推动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准金融机构做精做专,贴近市场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资产证券行、发行资产收益权产品扩大融资渠道。加快泉州开发区企业股权投融资服务业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服务产业,培育养老、信息、健康等消费热点。推动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积极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城市。推进丰泽区、晋江市两个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改革工作。支持石狮市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

[主持人]:今年市发改委将从哪些方面扶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4年,我委将从整体规划、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资金扶持等方面,扶持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一是加强规划,计划引导。把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工作作为我市2014年度计划报告的重要内容,提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城乡敬老院、老年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助老服务机构的措施。二是强化协调管理服务工作。把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等15个涉老项目作为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我市2014年重点项目,围绕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抓好项目动态跟踪和信息通报,全力做好项目建设的审批指导、要素保障、施工协调、资金调度、物资供应、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召开项目协调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我委将向国家申报我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为全国、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经验;积极申报我市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我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争取中央、省预算资金扶持我市涉老项目建设。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措施、投资方向等方面予以扶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兴办与发展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模式,把服务养老设施建设作为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向市场产业化发展,促进我市安老养老设施得到较大的改善。

[主持人]:如何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平等的基本权利?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

    为了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确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平等的发展机会。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20多个部门,起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社会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九个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任务,明确了每个领域的重点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以及确保完成重点服务项目的配套保障工程,该《实施意见》是构建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目前这份文件已多方征求意见,待上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下发实施。下阶段,市直各职能部门将根据文件的指导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

[主持人]:我市获评“东亚文化之都”称号,未来我市的文化产业将会蓬勃发展,在行政审批方面,发改委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3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规定,“企业投资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社会事业项目,取消核准转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不仅企业要提交的材料简化,办理时间也从3个工作日变成“即到即办”,使审批手续更加简便。

    此次核准事项改革,为不同行业的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便利,目的在于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这些领域的投资建设。改由市发改委备案的事项包括“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企业投资医学城、大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等10项。改由市发改委核准的事项中,“企业投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核准”一项,对民营资本进入旅游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利好。

[主持人]:去年,省发改委印发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改革方案,取消和下放一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将其审批权限下放给市发改委,那么项目审批其它前置是否也同步下放?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改革方案,我委承接的事项共有39项,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事项13项,下放核准事项26项。改革方案提出,取消、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之前对平潭、古雷、泉州等出台的下放审批权政策,比方案权限下放力度更大的执行原政策,比方案力度小的执行本方案。下放的核准事项中,除涉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填海项目用海、有色金属矿山开发、制浆等项目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省级(含)以上审批外,省直前置审批部门也同步下放相关审批权限,从政策上有效避免了办事企业在省、市、县不同级部门间来回奔波的尴尬。

[主持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 已于去年颁布实施,请简要介绍一下本次修改情况?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一是从整体上看,此次修订取消和下放力度较大。共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9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0项、转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10项。目录修订后,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将减少约60%。

    二是,此次修订在一些领域改进了管理方式。例如:在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领域,由一律实行核准制改为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对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保留了对限制类项目、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的核准,其他项目按照对内资项目的统一规定分别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对境外投资项目,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和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外,对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这样做,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对内对外开放。

    三是,此次修订暂时保留了一些目前尚不具备取消和下放条件的项目。例如:在产能严重过剩领域,从当前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需要出发,对钢铁、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的核准权限暂未调整。在能源领域,中央管理层面暂时保留了对部分火电、热电、煤炭开发项目的核准。

[主持人]:如何申报确定市重点项目?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一)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按建设程序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许可手续、使用或主要使用国有资金(含国有融资资金)建设、事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骨干项目(含各种成份投资的项目),应当从以下四方面的建设项目中选定,并列入年度市在建重点项目计划或者年度市预备重点项目计划。

1.大中型交通、能源、城建、农、林、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工业项目和重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重大社会事业、服务业、生态保护项目和国家重大商品物资储备项目。

4.其他跨行政区域、投资数额大、起带动引导作用,能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建设项目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本市辖区内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直接列为市重点项目。

[主持人]: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哪些(市级重点项目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1.市发改委根据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期对资金的需求,安排下达市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县(市、区、管委会)所属市重点项目由县(市、区、管委会)发改和财政部门落实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筹措到位自筹资金,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市重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优先安排并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贷款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2.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前期经费的投入。市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原则上安排市本级列入当年度市预备重点项目,各县(市、区、管委会)的重大前期项目,适当补助前期经费。项目确定投资主体、落实建设资金后,已安排前期经费资金应当予以收回,实行滚动使用制度。

  3.市国土、林业、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乡(镇)政府应当依法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用林、用海。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缴交征地费用;负责征地的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依法做好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补偿安置工作,及时交付土地,保证项目的施工需要。

  4.市重点项目所在地政府必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搬迁、地材供应、社会治安、后勤保障等问题,为重点项目创造无障碍的建设环境。

  5.市、县(市、区、管委会)审批职能部门应当主动为市重点项目的实施提供服务,明确办事期限和优先办理有关事项,制定保障市重点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办法,明确各自职责,相关审批事项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市重点项目创造优良的建设软环境;市重点项目按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一律按规定的下限收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重点项目乱收费、乱摊派。

  6.电力、供水、交通、邮电、通信等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施工和生产的用电、用水、物资运输、邮电和通信等方面的需要。

7.参加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足人员、资金、设备、机具。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交付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派驻现场代表及时解决施工遇到的技术问题。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重点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8.实行重点项目调度制度,市人民政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市重点办负责汇总项目建设过程有关问题,提交调度会研究调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应当每月召开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协调解决辖区市重点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主持人]:今年市级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4年安排市级重点项目486个,总投资8732亿元,分别比2013年增加5.4%和28.1%。其中:在建项目320个,总投资55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40亿元,分别比增4.6%、37.7%和7.9%;预备重点项目166个,总投资3228亿元,分别比增7.1%和14.6%。

    (一)按行业划分:安排交通在建项目24个,总投资31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7亿元,占在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的8%;能源项目5个,总投资13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亿元,占6.6%;农林水利项目18个,总投资39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8亿元,占3.9%;社会事业项目28个,总投资15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2亿元,占3.1%;城建环保项目52个,总投资85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7.3亿元,占17.5%;服务业项目78个,总投资228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1.2亿元,占29.9%;工业项目115个,总投资136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0.5亿元,占31%。        

    (二)按分级管理划分:安排市管项目86个,总投资1535.1亿元,其中,在建项目52个,总投资60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0.3亿元;初步安排县管项目568个,总投资7196.7亿元,其中,在建项目407个,总投资48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0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规模前五位分别是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安溪县、台商投资区,分别占17.50%、14.71%、10.43%、8.92%和8.68%;年度计划投资增幅前五位分别是泉港区、台商投资区、安溪县、石狮市、鲤城区,增幅分别为136%、41.4%、37.5%、36.7%和33.8%。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听众朋友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由于时间关系,可能还有很多听众未能联系上,你们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反映问题。联系电话,市发改委办公室:22980550,监察室:28228932或登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网站(网址及时的给予予回复、改进,不能及时答复的事项,我委也将指定专人跟踪联系反馈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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