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林业局局长林华伟,3月20日周四下午5:00——6:00,我将带领市林业局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植树造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林地林木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管理等涉及泉州市林业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谢谢!
开始时间:2014-03-20 17:00:00
结束时间:2014-03-20 18:00:00
嘉 宾: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
主持人: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
访谈地点:FM88.9泉州广播电视台
我们真诚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这个平台,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倾听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在泉州生态市建设和创建森林泉州中,发挥作用,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生态公益林时,首先需要由设区市林业局负责审核生态公益林采伐规划,凡审核通过的,电脑给出批准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凭批准号及有关材料审核林业采伐许可证。生态公益林除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革命纪念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严禁采伐外,一般生态公益林可以允许进行更新和抚育性质采伐。生态公益林更新林龄,按同树种用材林中径材主伐林龄标准增加一至二个龄级,杉木类林龄31年、松木类及阔叶树林龄51年、木麻黄和桉树林龄21年后才能进行更新采伐。生态公益林抚育性质的采伐也比用材林更为严格,生态公益林抚育采伐的蓄积强度低于20%。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1〕118号)规定,对非规划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在具体操作上,可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业主在采伐前向林业部门(林业站、林业局)报备并在当地村委会公示,公示15日后业主即可实施采伐,采伐的林木免收各种林业规费;需要在本县范围内认定的集材道(即采伐地至木材运输证办证点)上运输木材,凭当地乡(镇)林业站的证明,其他需要运输木材的,凭当地乡(镇)林业站的证明办理《木材运输证》(需在《木材运输证》备注栏注明是“非规划林地的林木”)。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推进林木采伐方式由皆伐向择伐转变,是省委、省政府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推进林业可持续经营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省林业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以推进。一是建立皆伐面积限额制度。二是对择伐的采伐指标优先予以满足。三是明确皆伐改择伐的技术规定。明确规定择伐后林分郁闭度应当保留在0.3以上,择伐强度不得大于伐前林木蓄积量的70%;四是对用材林皆伐改择伐实行省级财政补助。《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8号)又明确 “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内,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择伐作业给予100元/亩补助,市、县(区)财政予以配套”。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我市在营造林补助方面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型。
(一)人工造林更新
1.油茶丰产示范片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2.种植闽楠、香樟、火力楠、福建柏、红豆树等5个树种的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每亩补助500 元。
(二)“四绿”工程
1.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每亩补助 300 元。
2.示范“绿色村庄”每个村补助50 万元。乡村风景林每个村补助15 万元。
3.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每亩补助5000 元。
4.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中,人工造林每亩补助
2000 元、红树林每亩补助3000元(含省级补助2000元)、林带修复每亩补助500 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 元。
5.“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侧重建设生态茶果园,每亩补助500 元,列入示范片的补助1000 元。
(三)森林经营
A、名优经济林项目:
1. 油茶示范基地建设5500亩,其中新建500亩,每亩补助1000元,抚育5000亩,每亩补助300元。
2.无患子原料林建设3000亩,每亩补助300元。
B、森林抚育每亩补助 100 元,列入示范片的补助200元。
C、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建设,永春县补助100万元。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可以用于替代桉树作为工业原料林种植树种,在沿海县市区建议以相思类为主,特别是经过选优的黑木相思和卷荚相思优良种苗。在安溪、永春、德化可适应的树种就更多了,如红锥、闽粤栲、杉木、楠木、檫树、福建柏、油桐、千年桐等可代替桉树。具体的种植技术及种源可详询林业有关部门(如市、县(区)林业局、乡(镇)林业站等)。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者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防火责任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承包(租赁)的,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承包(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森林、林木、林地经营面积一百公顷以上的应当根据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方案,同时就当配备专职护林员,开展巡山护林。希望各经营者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相应的法律责任。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我们的森林防火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是从每年的9月15日至下一年的4月30日。森林防火期内,一是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二是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炼山造林、烧防火线、勘查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一定要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看守,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在这也请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规定:(一)集体森林资源流转及其流转方式、流转保留价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二)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三)集体森林资源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流转的,是否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须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集体森林资源采取拍卖、招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评估价可以作为森林资源流转保留价。(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五)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权属共有的森林资源流转,应当依法征求合资方、合作方或者权属共有方的意见。(六)国有森林资源流转应当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招标或拍卖的方式流转,不得采取协议方式流转,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七)其他所有制的森林资源流转是否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其权属主体自主决定。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规定:(一)依法将林权进行抵押的,应当向原办理林权登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变更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向原办理抵押登记的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变更、注销登记。(二)申请林权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林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主合同、抵押合同;4.《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当事人申请抵押变更、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共有林权权利人就全部共有林权申请抵押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三)经审核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上标注,并向抵押权人出具抵押登记证明。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根据《福建省森林条例》和《福建省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一)林权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其生产的木材,应当提交本辖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伐许可证和木材检验机构现场检验填写的《码单》;
(二)再次运输木材的,应提交原运输证或者木材交易合法证明;木材交易合法证明是指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开出的税务发票或《码单》;
(三)依法没收的木材,应提交执法机关做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机关的结案证明;
(四)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及房前屋后的零星木材,应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证明。但国家和省地方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除外。运输进口木材,凭提交海关证明。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和其他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数量较大的行为。刑法第345条第1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补充:非法破坏或猎捕国家级野生动植物的,都要立案处理)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林地部分),是指违反林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大量林地毁坏的行为。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补充:立案起点:生态公益林5亩以上,商品林10亩以上。)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近期我市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春季一号行动” ,其目的意义是: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势头,维护我市国土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通过专项行动,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活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氛围。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为进一步加强鸟类资源保护,2012年11月1日,福建省林业厅发布关于鸟类禁猎期的通告,决定在福建省境内对鸟纲所有种(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2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猎捕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至30元的罚款;
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1)列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现代花卉产业发展非常重视,2011年、2012年连续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现代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和《泉州市关于进一步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两份文件,从政策层面大力扶持花卉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据统计,2013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5.14万亩,年花卉产业总产值达36.4亿元,继续处于全省前列。目前全市花卉企436家,其中大中型企业66家。拥有省、市级花卉生产示范基地52家。全市建有各类花卉温室大棚等设施面积84万平方米,其中智能温室13.4万平方米、大棚44.7万平方米、遮阳棚26万平方米。
几年来,市林业局持续把扶持现代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引导和鼓励花卉生产设施建设、花卉研发创新、花卉市场建设、花卉消费环境以及花卉产业组织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市林业局也将安排500万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现代花卉设施建设,重点扶持新建花卉大棚4万平方米、遮阴棚3万平方米、带喷滴灌的花卉苗木圃地1500亩,对于新建并经市林业局和财政局验收合格的将给予资金补助。广大花卉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有意新建的可以依据申报指南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市林业局种苗站(电话22105529)。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我省规范采挖移植树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禁止采挖移植古树名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珍贵树木、天然阔叶林、风景林、自然保护区和小区、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树木。因抢险救灾、项目建设、科学研究、安全隐患等紧急、特殊情况确需采挖、移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㈡禁止胸径大于15厘米的珍贵树木和罗汉松、黑松、紫薇、竹柏、九里香、茶花、降香黄檀、含笑、黄杨类、檵木类、槭树类的慢生树种大树,以及胸径大于20厘米的其他福建乡土树种的大树移植出省。
㈢林地上的树木只能在符合采伐条件的小班中采挖、移植,但集中连片的采挖面积不得大于3亩。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一)在林地采挖树木(苗圃自主培育的绿化树木除外),必须持有采伐许可证。采挖申请人应提交《树木采挖申请表》和采伐林木规定的其他材料;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应在证上注明树木采挖。
(二)对采伐时计划采挖其中部分树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采伐时一并提出采挖申请。
(三)对采伐已经审批但持证人在伐前、伐中才要求采挖其中部分树木的,原申请人应补充填报《树木采挖申请表》,获批后才能进行采挖。
(四)在非林地采挖树木或采挖珍贵树木的按省林业厅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办理。采挖明确禁止移植出省的大树,种植地为省外的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具体事宜可咨询市林业局种苗站(电话22105529)。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㈠在林地采挖树木(苗圃自主培育的绿化树木除外),必须持有采伐许可证。采挖申请人应提交《树木采挖申请表》和采伐林木规定的其他材料;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应在证上注明树木采挖。
对采伐时计划采挖其中部分树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采伐时一并提出采挖申请。
对采伐已经审批但持证人在伐前、伐中才要求采挖其中部分树木的,原申请人应补充填报《树木采挖申请表》,获批后才能进行采挖。
㈡在非林地采挖树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1〕118号)有关规定执行。
㈢申请采挖明确禁止移植出省的大树,种植地为省外的,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确因科学研究、文化交流和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等需要运输出省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
㈣采伐(采挖)珍贵树木的应按照《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规范珍贵树木采伐许可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林政〔2011〕61号)规定进行报批。
㈤运输采挖的树木应持有木材运输证。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根据《福建省森林人家准入条件》规定,森林人家是以良好的森林环境为背景,以有较高游憩价值的景观为依托,充分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为游客提供吃、住、娱等服务的健康休闲型品牌旅游产品。
森林人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森林人家设立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由申请人向所在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报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准。市林业主管部门对获准的森林人家将授予森林人家标志牌。目前,全市共建有26处森林人家。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我市目前适宜种植及推广的相思树种有马占相思、卷荚相思、厚荚相思、黑木相思等。
马占相思 :马占相思生长迅速,能适应多种土壤生长,但不耐持续低温及霜害;为浅根性树种,侧根发达且无明显主根,抗风力较弱。在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区等海拔低于200m的地区适宜栽种。
厚荚相思 :厚荚相思可生长在滨海钙质沙土、黄壤、红黄壤和其它母质发育成的崩积和冲积土上,适生范围广,落叶量大,为优良的肥土树种。在安溪、南安、永春等海拔低于200m的地区适宜栽种。
卷荚相思:卷相思可生长在酸性黄壤和红壤,肥力较低,或由酸性火山灰面成的黄色灰化土,有时也见于排水良好、土层深厚的硅质砂土、泥炭砂土等。在安溪、南安、永春等海拔低于200m的地区适宜栽种。
黑木相思:黑木相思具有速生、耐瘠薄、较耐寒等特点。在安溪、南安、永春等海拔低于200m的地区适宜栽种。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0〕33号)规定,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7元。其中补偿性支出16.75元/亩(其中用于支付集体所有的补偿费一般不低于65%,村集体组织监管费一般不高于15%。直接管护费一般不高于20%),公共管护支出0.25元/亩。我市在国家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每亩增加补助2元。县级生态公益林市级每亩补助4元。市级补偿资金全部用于所有者补偿。
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都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根据管护合同履行情况领取补偿基金。
1)、村集体所有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直接支付给村集体和护林员。补偿性支出中的所有者补偿费和直接管护费,有条件的地方应通过银行折卡将所有者补偿费和直接管护费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确保兑现。
2)、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直接拨付给国有单位。国有单位应及时将补偿费支付给村集体,村集体应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给村民。直接管护费由国有林业单位根据护林员管护效果按月支付。
3)、个人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的直接支付给个人或委托村集体支付给个人。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可以申请小额贴息贷款。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额林业贷款,在贴息年度内,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贷款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贴息期限为5年;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
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小额贷款项目,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应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下年度计划申请。计划下达后,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贷款证明材料、银行结息单及贷款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以前年度结转项目需报送申请贴息年度内的各期银行结息单。
[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林华伟答]:刚才,听众朋友们踊跃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我市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市林业局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工作,并对我市林业部门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听众朋友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等方式与我们联系,如果您需要咨询林业法律法规或政策、或举报林业违法违纪案件的,请拨打我局林政科电话22105530或市森林公安局电话22103148,如果发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拨打22213139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继续通过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我们一定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最后,再次感谢市纠风办、泉州广播电视台为帮助我市林业系统搞好政风行风建设付出的辛勤劳动,感谢大家对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加努力工作,为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