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治理公路、水路“三乱”问题专题节目

ng=EN-US>12 29日周六上午9∶00-10∶00,治理公路、水路“三乱”问题专题节目,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泉州晚报社《政风行风直通车》,诚挚邀您共同关注。

开始时间:2012-12-29 09:00:00

结束时间:2012-12-29 10:00:00

嘉 宾: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等相关单位领导

主持人: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访谈地点:FM88.9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主持人]:您好!刘主任,欢迎你们到演播室来,就有关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接受现场访谈。请您先向听众朋友们说几句话,好吗?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好的。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下午好。我是泉州市治理公路和水路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市交通委主任刘志平,今天,很高兴能与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等单位相关领导在这里通过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大家就我市治理公路“三乱”的话题进行沟通交流。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通过今天的现场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进我们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改进我们的工作,真心实意地为大家排忧解难,竭诚服务,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务实高效。
[主持人]:什么是公路“三乱”?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交通部有关规定,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擅自改变合法站卡的位置或增设分站卡,非法上路查车收费;随意查车,逢车必查,双向拦车检查罚款;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重复罚款;滥收过境费,擅自提高过路(桥)费,罚款、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
[主持人]:哪些行为属于公路“三乱”行为?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公路“三乱”有以下八种行为: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批准在公路上设立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的;

    (二) 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在发生重大疫情时批准设置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植物检疫检查站以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或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的;

    (三)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设置公路通行收费站或收费经营期已满不及时撤站的;

    (四)向上路执收、执罚单位、个人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或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的;

    (五)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上路检查、收费、罚款的;

    (六)上路执法部门或人员超越职权范围、管辖区域拦车检查、收费、罚款,或超标准收费、罚款,或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的;

    (七)执法人员利用检查、收费、罚款权力进行索拿卡要及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八)其他没有法定依据,或违反有关规定,在公路上设站、收费、罚款的。

[主持人]:目前我市经省政府批准在公路上设立的收费站、检查站有哪些?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共有4类38个检查(测)站。

    第一类:公路通行费收费站21个。其中高速公路收费站20个(福厦高速公路泉州段7个,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8个,南惠高速公路5个);二级公路收费站1个(泉州刺桐大桥收费站)。

    第二类: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4个。其中:南安水头、安溪彭亭、永春石鼓3个已投入检测;泉港涂岭站正在筹建中。

    第三类:林业检查站5个(德化英山、永春岵山、大荣、安溪湖头、泉州城区)

    第四类:国道324线交通警察治安岗8个。

[主持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什么意义?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是国务院纠风办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反腐纠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是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道路交通是生产的环节,经济的命脉,民生的基础,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象和窗口。优化发展环境,必须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创建和谐交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利于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和谐建设。 
(二)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是预防基层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队伍腐败的有效手段。路面执法执收行为具有分散、随机性强、不易监督、违规证据容易灭失等特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将知情权、监督权交给被管理者,有利于调动群众的维权积极性。  

    (三)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是反腐纠风的重要举措。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将治理责任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 坚持治理工作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了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提高治理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反腐纠风工作。

[主持人]:一直以来,公路“三乱”都被国务院纠风办列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在2012年福建省纠风办工作部署中,继续把公路“三乱”作为工作要点之一,仍然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暗访检查,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那么,近一年来,泉州市治理公路 “三乱”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成效?群众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去年来,我市着重从四个方面强化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

    一、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快速反应查纠网络。

    二、以监督检查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上路执法人员和站点管理。二是清理涉车收费。三是加强农村公路督查。四是保障绿色通道畅通。五是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三、严格依法依规行政,抓好执法队伍建设。

    四、完善制度管理,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

    工作成效:

    去年来全市各级共组织明查暗访45次、参加人员243人次,除加强国省道干线公路监控外,还深入到洛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区)县乡公路明查暗访,检查里程4300公里,走访司机群众480人次,没有发现显见的公路和水路“三乱”现象。

群众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绿色通道政策不到位;二是个别执法者与车托勾结,收取好处费,私放违规车辆;三是少数执法人员存在趋利执法、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四是乱设卡现象偶尔发生。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投诉4起,均在规定的时限内调查反馈。

[主持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持续了10多年,应当说整体效果是明显的,人民群众总体上是比较满意的。你能不能谈谈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都产生了哪些明显的变化?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好的,自1994年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以来,已历时18年,持续时间较长,从我个人感觉,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初期是全面治理,后来转入重点突破、依法管理、目前已进入建立长效机制,源头防范的阶段,不同的时期治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也不同,应当说治理工作是一个渐进过程,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持之以恒开展工作、深化治理,逐步显现治理效果。我认为:通过10多年的治理公路“三乱”,有以下5方面发生明显变化。

    一是从各类执法部门随意上路设卡检查、罚款、收费向规范有权部门上路执法的转变。治理初期,公路上站点林立、队伍繁多,随意上路设卡拦车检查比比皆是,曾有“满街都是大盖帽”,“戴大盖帽的比戴草帽的多”等形象比喻,可见其乱象。通过治理,将上路执法部门规范至交通、公安交警、林业、农业(动植物防疫)等部门经批准方可上路设卡检查、收费、罚款,解决了多家上路的乱象。

    二是从重点治理无权上路部门上路执法向重点治理有权上路部门随意上路,不规范执法转变。随着治理的深入,无权上路执法的部门基本淡出公路,有权上路执法部门随意执法、不文明执法、成为公路“三乱”的主要表现,规范上路执法行为成为治理工作的重点。

    三是从根据政策文件开展治理向依法管理转变。治理初期,相关的公路管理法律体系尚未健全,治理工作只能依据上级的政策文件部署要求来开展。随着《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上路执法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收费、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进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法制轨道。

    四是从部门联动监督检查向公众广泛参与监督,有效防范公路“三乱”反弹的转变。各种传播渠道、沟通平台的建立,为广大群众参与公路“三乱”行为投诉举报监督成为可能,也使治理公路“三乱”由一家治理转变为全社会共同防范。

    五是从公路“三乱”行为发生补救性治理向建立长效机制,源头上治理转变。通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以期达到治本的目的。

[主持人]:长期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确实给公路执法环境带来明显的变化,但是,公路“三乱”行为也不可能完全消失,你认为,当前公路“三乱”有哪些新特点。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公路“三乱”行为是一种动态行为,诱发的因素很多,包括利益驱动、法律意识、执法水平等等,都可能诱发公路“三乱”行为,因此,需要持之以恒地治理,遏制“三乱”行为的发生。当前公路“三乱”的特点我想主要有3点。

    一是易发。这是公路“三乱”的最基本特点,公路点多、线长、面广,与公路相关的利益群体、管理主体众多,因此,在行为上稍微把握不准、不严,都可能成为公路“三乱”行为。

    二是偶发。通过长期的治理,一般性、普遍性、经常性的公路“三乱”现象已基本不存在,多数的公路“三乱”现象是因某种特定的环境、条件、时空的巧合而产生,更具有偶然性。

    三是隐蔽性。公开的、有组织的公路“三乱”行为是不可能的,而偶发的公路“三乱”更趋于隐蔽。这里的“隐蔽”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某些边远矿区、乡村公路、林业公路等人们不易发觉的地段;二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上路执法的违规行为更具隐蔽性,有的甚至打擦边球。公路“三乱”行为的隐蔽性特点,加大了治理的难度。

[主持人]:那么,针对当前公路“三乱”的新特点,下一步我市将如何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呢?有什么具体措施?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杜绝偶发的公路“三乱”行为发生,当前重点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保障。一是加强上路执收执罚队伍建设。使上路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切实做到依法管理、规范行为、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逐步减少甚至杜绝随意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的发生。二是上路执法机构及其人员的经费要有保障。2009年交通费改税后,有关部门更要适时调整政策,保证各级涉车涉路部门执法经费落到实处,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把办案经费、奖金福利与罚没收入挂钩的做法,避免因经费得不到落实而诱发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三是完善治理机制,加快监督网络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成员单位之间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快速反应机制正常高效运行;其次,要上下联动,形成完善的条块结合、纵横交织的监督网络体系,强化内部层级监督;第三,要拓宽公众监督渠道,通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与群众直接交谈互动、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受理解决群众投诉问题,把群众因公路“三乱”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四是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从严执法。坚持“查纠并举”的原则,严格治理工作纪律。要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路“三乱”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多次出现公路“三乱”的县区、重要路段,要按照责任制追究的相关要求,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责任。

[主持人]:春运期间,将会是公路“三乱”的易发、高发时段,治理公路“三乱”重在超前防范,那么泉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春运期间公路绿色安全畅通呢?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最近,国务院纠风办及省政府纠风办、省治乱办对春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做出专门的部署,我市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大从源头上监督检查,严查公路和水上“三乱”。二、加强执法队伍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执罚执收行为。三、保障公路和水上交通秩序,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四、建立防范和惩处公路和水上“三乱”的有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春节期间,市纠风办、市治乱办也将组织明查暗访。

[主持人]: 刘主任,随着国家有关公路交通及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依法管理能够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公路 “三乱”行为的发生,但是,在公民特别是公路驾乘人员及相关业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的今天,如出现因偶发的公路“三乱”行为群众需要维权时,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如何及时帮助维权?通过今天的节目,您有什么需要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的?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广大公民特别是公路驾乘人员及相关业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这对于防止和杜绝“三乱”行为的发生有着积极地作用。这边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你如果发现涉路涉车的收费站、检查站、治超站在执收执罚工作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出现的公路“三乱”行为,你可以及时向我们举报,举报电话是:市治乱办059522594973。我们将启动相关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予以处置。

[主持人]:刘主任,在访谈时间结束前,你再给广大听众朋友及司机群众说几句,好吗?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刘志平答]: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一些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充分体现了广大群众对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再次代表泉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小组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来信请寄泉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或泉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协调小组办公室收。最后,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祝广大听众朋友新春快乐,合家幸福!

    谢谢主持人!谢谢听众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