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黄世清,10月18日下午5:00——6:00,我将带领市城乡规划局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我市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行风问题等涉及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谢谢!
开始时间:2012-10-18 17:00:00
结束时间:2012-10-18 18:00:00
嘉 宾: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
主持人: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访谈地点:FM88.9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一)“三旧”改造的范围、实施主体和改造方式
1、下列土地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按城乡规划需改变用途的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工厂、旧仓储、旧站场等建设用地以及中心市区“退二进三”的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规划确定要改造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市场、旧校舍等低效利用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地。
2、“三旧”改造实施主体包括政府组织实施改造和业主自行改造。“三旧”改造地块拟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的,一律由政府收储土地后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地。
3、“三旧”改造应在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三旧”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采取成片改造、综合整治、零散改造等方式实施改造。
(二)组织方式
市政府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中心市区“三旧”改造工作。建立“三旧”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三旧”改造规划,审定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和“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初审。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三旧”改造规划,会同东海、城东、北峰等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开展本区域内“三旧”改造项目调研论证工作,拟定本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三旧”改造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
(三)“三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1、办理流程:
“三旧”改造申请实施单位向市规划局相关区分局、泉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报送申请材料——分局初审(经办人员现场踏勘、征求区政府、相关指挥部、部门意见并核对规划,提出审查意见)——市规划局用地科审核汇总——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形成审查意见报市政府“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研究——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公示后,核发用地红线、规划条件——市国土局计算地价报市政府地价委员会研究——签订土地变更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实施单位按基建程序申报项目建设
注: 规划条件涉及控规调整的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完成控规调整论证、公示、报批后核发用地红线、规划条件
2、申报材料:
实施“三旧”改造的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申请事项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明 ;
拟改造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宗地图、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应提交原件核对)、现状1:500地形图;
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初审意见函;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主体及改造方式、拟改造地块的项目建议书或修建性详细规划、产业转移及搬迁安置方案、投资及经济社会效益评估等;
拟整合周边地块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涉及风景区保护、文物保护等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审核意见资料。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是实现城乡环境提升,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 “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求尽快改善城乡环境和面貌。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科学选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我市共确定 “点线面”工作2012年试点项目48个,其中市本级项目7个。这些试点项目有体现配套设施完善的保障性安居项目见龙亭社区,有展现泉州临江、依山、面海特点的接官亭至金山公园、桃花山至森林公园、滨海公园等慢线,有展现“山清水秀都市田园风光”的永春桃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等等。今年全市“点线面”整治项目年度计划总投资15.82亿元,至9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3.53亿元,占年度投资85.51%。
绿道建设情况
计划我市今年将建设11个绿道试点项目,其中市本级建设3条,为:接官亭-金山公园绿道、桃花山-森林公园绿道、滨海公园绿道。其中接官亭-金山公园绿道充分利用现有园路和外围道路停车系统进行改造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正进行方案设计;桃花山-森林公园绿道将桃花山生态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串联为一体,现已完成森林公园综合慢道建设,正进行桃花山北入口广场建设;滨海公园绿道利用临海眺台、石栏杆雕刻手法等丰富绿道内涵,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此外,各县(市、区)绿道试点工作也取得不少成效,德化浐溪慢线将城区主要活动场所如瓷都广场、龙浔山公园、影剧院、体育场、陶瓷街等联系在一起,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永春县结合桃溪流域整治工作,留安大桥至鸿安大桥绿道结合地形地貌及乔、灌、木配植,丰富沿线景观层次;南安(五里桥文化公园至沿海大通道段)绿道连接历史文化古迹五里桥,并拟利用企业认建方式建设沿海大通道段。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明确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二是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的公开制度,明确规划信息公开的内容、载体和时间,增强规划管理的透明度。三是核发选址意见书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强化了公众对关系国计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参与和监督。四是明确变更规划条件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首先我认为应该呼吁市民提高对规划的认识,城市规划不是政府的规划,不是规划局的规划,而是全体市民的规划,规划的权威性在于大家都去遵守它、尊重他。二是我市将建设城市规划临时展馆,我们会在规划展览馆内经常公示规划项目,广大市民可来规划馆参观,对我们的规划公示项目提出积极的意见,参与到城市规划设计中来。我们还会开展一些规划项目的评优工作,到时候也会征求市民的意见,让广大市民参与投票。三是广大市民还可积极参与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服务工作,做城市规划管理志愿者。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目前我市中心市区(泉州经济开发区和台商投资区除外)的大型户外广告(墙面、屋面广告、单立柱等落地广告等)规划定点审批实行联合审查制度,由我局牵头,组织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支队、交通交警部门及泉州市广告协会等部门对广告设置定点方案进行审查,依据联合审查情况进行规划定点审批。
店面招牌的规划定点审核仍按照原流程执行,即由我局驻鲤城、丰泽和洛江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按照古城保护规划要求分区段进行控制,具体如下:
1、位于核心保护区或其它法定规划有明确要求的,一、二层房屋按原层数审批;具有合法产权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按二层审批,一层建筑限高4米,二层限高7米。
2、位于风貌保护地段的,一、二层房屋按二层审批,具有合法产权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按二层(局部三层)审批,二层限高7米,三层限高10米。
3、位于风貌整治区,原则上按二层审批,二层限高7米,具有合法产权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房屋,原则上按三层审批,三层限高10米。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属于古城控规确定的一类保护传统民居与近代建筑,不允许翻建,只能进行局部“修旧如故”的维护或加固维修;属于古城控规确定 的二、三类保护传统民居与近代建筑应以抢救保护为主,能修复的原则上应按原样进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按原地、原层、原样式进行翻建。建筑内能体现传统生活文化氛围的各种要素,如水井、树木、牌匾及原有可利用的构件等应予保留。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申请条件:(1)经危房鉴定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2)拟建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3)不属于片区改造控制范围内。
符合以上条件原则上可按原建筑占地面积翻建为二层半至三层建筑,但最多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限高10.5米(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属于“四山两江”保护区范围内或影响控规道路、绿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危房原则按原面积、原层数翻建(原来超过二层的危房翻建,审批控制在二层以内)。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位于近期建设控制范围内的危房,原则上是不允许申请个案整治。在征得业主同意之后,由鲤城区政府统一收购(经济困难者可向政府申请廉租房),或者由鲤城区政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提前进行安置。鲤城区政府收购后应及时对原有危房实施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原有土地经鲤城区政府收储后,按城市规划要求使用。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为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强化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下称《规定》)已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适用于泉州市中心城区(980平方公里)范围内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私有房屋修建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涵盖了城市建设各个方面,致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内容分为十个章节,包括规划编制、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筑环境景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城市防灾与公共安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管理内容,其中就城市用地分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筑高度规定、停车和物业管理配建、容积率计算等进行了着重研究,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从增强环湾中心城市吸引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职能、改善市民居住生活条件等角度考虑,对市、区、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均进行规定;停车设施配建为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要求,适当提高了办公楼、医院、住宅等停车泊位配建指标;为确保地下空间有效有序利用,合理指导地下空间开发,规定中增加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导则”专篇,专篇中明确了地下空间开发需坚持的原则及注意点;对容积率面积计算中的技术分歧点、含糊点进行了重点反复研究,对阳台、架空层、地下室等计容面积计算进行明确,力求公平、合理、明确。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2010年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中心市区社会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该规划在停车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对停车场布局、用地规模等进行了总体规划,在泉州市区和东海、城东等城市新区共提出了30个近期公共停车场(楼)项目选址方案。
1、对于近期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除安排部分用地走“招拍挂”程序,向社会公开出让社会公共停车场(楼)项目用地或“捆绑出让”社会公共停车场(楼)外,我局还根据“三旧”改造政策充分调动土地业主的积极性,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目前,已安排海洋渔业局停车楼、坪山路停车楼按“招拍挂”程序出让;采用“三旧”改造政策建设停车楼的有开元寺旅游配套停车场等7个项目。
2、为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的要求,今年出台的《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进一步提高了停车配建标准,如明确要求项目开发建设时应按高级商住1.0-1.5车位/户、一类办公1.5车位/100平方米配备停车位;高层建筑建设按总建筑面积8-12%或总户数每户1.0个以上车位建设地上、地下停车场(库)。同时为留有余地,在项目的审批过程中鼓励引导开发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采用机械停车方式进一步增加配建停车位的规模。
3、在停车场的建设形式上我局一直鼓励、支持立体停车场、机械停车场规划建设。在项目规划审批中,对开发强度较大的项目,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尽量设置地下停车场,同时鼓励引导开发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采用机械停车方式进一步增加配建停车位的规模。
停车问题的解决涉及到规划、建设及日常的管理等,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快停车场建设,完善停车设施,为市民创造便捷的停车环境。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城市立体交通规划建设,是解决城市干道交通节点,疏解道路拥堵,改善城市交通的一项举措,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局在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及城市干道红线规划等相关规划研究论证时,对城市立体交通都做了研究,根据相关规划成果,在泉州中心城区,共规划了119个立体交叉口,其中全互通立交21个,部分互通立交43个,简单分离式立交55个,目前已建设了晋江大桥两岸全互通及桥南立交、仕公岭立交、坪山路高架分离等多个城市立体交通设施。
近几年来,随城市建设的推进发展,为疏解目前道路较拥挤、问题较突出的交通节点拥堵问题,结合今年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我局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开展近期中心城区道路立体化建设改造专项研究,根据规划研究成果,我局组织设计单位完成近期对内环路、江南南环路等城市交通主干道沿线重要节点立体化改造建设规划方案的设计,并交由相关建设业主单位开展建设准备工作。此外,在用地审批时,我局严格按规划要求对规划控制的立体交通用地进行控制预留,为今后留足空间。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洛江区辖区有167k㎡是9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也是泉州湾沿岸城市核心地带之一。我区高度重视区域内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根据泉州城市总体规划,做好规划衔接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对接,构筑生态型中心城区的发展框架、基本风格。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完善中心城区规划布局,做好河市西片区、马甲区域规划等,严格规划控制,及时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推进城市沿洛阳江西岸向北拓展,改造万安中心区,加快阳江生态新城建设,抓好洛阳江综合整治。着手规划建设区行政中心、广场及文体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沿万虹公路城市景观规划要求,抓紧万安至马甲区域城市化改造,适时整合,形成连片规模。
洛江区域内自然景观丰富多样、文化遗存积淀丰厚,是泉州市比较集中的旅游资源,在洛江辖区内主要是洛阳江沿岸区域文物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市规划部门牵头负责的洛阳江两岸景观规划方案编制。该规划提出,利用沿江现有的资源,如利用红树林修复保护区良好的生态背景,突出打造“桥在景中,景在桥中”的感觉;在古桥边设置古桥解说馆,打造错层平台,增添更多的古桥观赏点,并设置亲水平台、亲水走廊、亭台等,形成良好的生态景观廊道。将依托洛阳桥,设置古桥文化旅游区、艺术居住休闲区、生态商务娱乐区等,打造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动感活力的现代城市空间。洛江区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域实施,高起点高品位建设,力争把洛阳江区域建设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区。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世清答]:听众朋友们,感谢大家收听今天的节目。在今天的节目中,听众朋友们给我局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代表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的城乡规划工作,并加强对我局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不能现场答复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今天来不及打进电话的听众,可以通过写信、打电话,直接到我局来座谈等方式,加强和我们联系。我局位于丰泽街泉州建设大厦五楼,联系电话是22177523。最后,感谢市纠风办、泉州人民广播电台对城乡规划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感谢谢听众朋友们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大力关心、鼓励。
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