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3日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吕刚,10月13日上午9:00——10:00,我将带领市发改委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我市投资项目审批、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上市等涉及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谢谢!

开始时间:2012-10-13 09:00:00

结束时间:2012-10-13 10:00:00

嘉 宾: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

主持人: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访谈地点:FM88.9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主持人]:我市电源点“十二五”期间如何规划建设?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泉州作为全省最大的受端电网,目前已建大型主力电源仅福建南埔电厂一期(2×300MW)、晋江燃气电厂一期(4×382MW)、鸿山热电厂一期(2×600MW);在建的电源项目有福建南埔电厂二期(2×600MW级);列入规划的电源项目有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2×1000MW级)、惠安火电厂一期、大唐安溪火电厂一期、晋江华电电水联产项目,其中石狮鸿山电厂二期规划将于“十二五”后期投运,其它惠安火电厂一期、大唐安溪火电厂一期、晋江华电电水联产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阶段。
另外,“十二五”期间还规划有区外建设用于调峰的仙游抽蓄(4×30万千瓦)等电源接入泉州电网。

 
[主持人]: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泉州区域有哪些线路和站点呢?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已由省发改委组织编制完成,该规划在我市境内规划(2030年)有1、2号线(沿海线)和4号线(石狮—安溪),并预留7号线(张坂—永春)、8号线(泉港—南安)远景发展线路。根据省里的要求,城际轨道1号线争取2013年开工建设,线路走向北接福(州)莆(田)平(潭)宁(德)城际轨道交通网莆田仙游站,经泉港、惠安、中心市区、晋江市区、安海、石井、水头,南接厦门新机场,泉州境内全长105.5公里,设车站15座,分别为界山、泉港、梁厝、惠安、岭头、洛阳、洛江、丰泽、晋江、五里工业区、安海西、水头、江崎、石井。

 

[主持人]:我市风电场如何规划建设?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也呈现较快增长态势,2011年泉州市全社会用电量为369.7亿kwh,泉州地区的发电主要还是以水电和火力发电为主,还属于缺能的城市,发展风电不仅能作为常规能源的补充,也有利于改善泉州市电源结构。目前,我市风电建设规划主要是依据省发改委《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2012年修编),全市陆上风电场本阶段规划场址30个,总装机规模约1274.8MW。
    目前我市晋江石圳风电场完成7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惠安小岞风电场于去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个风电场项目建成后,装机容量可达54MW。

 

[主持人]:今年与央企对接取得哪些进展?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今年来,市发改委主动出击,加大与央企对接洽谈和协调跟踪服务力度,取得较大的实效。一是通过赴京拜访、邀请来泉考察等方式,分别与中纺院、中国航空工业、中国食品工业、中国通用咨询、中国电建、中国长江三峡、中国铁建、中国华录、中商集团、神华集团、中国兵器工业、中国铝业、中国融资租赁、中航科工、中冶工业研究院等十多家央企进行项目洽谈对接。二是参与讨论修改省政府与中航科工、中航工业、中国电建、中国长江三峡、中国铁建等央企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形成市政府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会谈纪要;晋江、台商投资区等部分县(市、区)分别与央企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或合作备忘录。三是部分央企对接项目取得进展。主要有:中纺院与晋江市合作设立泉州市纺织新材料工业技术(晋江)研究院,双方于4月19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现已就大部分合作内容取得共识,预计近期项目可落地实施。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参与主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与晋江市政府合作设立食品产业投资基金(募集规模5 亿元人民币)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中食(晋江)食品商贸城项目正在等待其主管部门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审批,争取近期获批准实施。华电集团计划在晋江市建设“华电福建晋江电水联产项目海水淡化工程”,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市发改委组织评审,省发改委已转报国家发改委,要求列入国家海水淡化示范项目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神华集团与省能源集团达成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项目51%股权受让协议,已完成股权转让手续,神华集团已派员进驻管理;正在探讨参与投资建设吉永泉铁路建设。北车股份公司新事业产业部已与我市基本商定电力推进船舶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正在按程序报集团审批,争取9月底前签订框架协议。中国通用咨询投资公司就参与印染集控区整合提升建设与石狮市达成一定共识,将尽快组织印染集控区整合提升专家咨询论证;与台商投资区就基础设施项目BT合作进行深入对接洽谈。北京联东集团与晋江市、石狮市、台商投资区、洛江区、经济开发区就投建总部及产业综合体进行多轮洽谈,预计年底前将有部分项目签约。烟台万华集团在安溪投建活性生物有机肥批量生产项目,近期将取得进展。


 

[主持人]:我市对制造业转型升级主要有哪些政策支持?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我市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主要有五个方面:
1.实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整合市、县两级产业引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设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实施“四化工程”,即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成长型产业集群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服务业现代化。2012年投入专项资金5亿元,并逐年扩大规模。对于市级扶持的项目,各县(市、区)按照1:1.5以上比例配套。
2.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和落实专利申请激励政策。对成为国际标准第一起草单位或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的企业,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参与其它各级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依托园区和产业基地,每年重点扶持1~2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五年内实现在每个产值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中至少有一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3.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属我市行业内首家引进国外单条生产线或单台先进设备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报、市相关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受益财政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设备总价(以发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专项支持企业研发和人才投入。
4.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市、县两级政府设立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效果显著、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的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鼓励淘汰落后产能,引导石材、雨伞、制革、石化等行业的企业进入集控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5.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金融支持计划”,为产业企业提供银行信贷保障。对新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市发改、经贸、科技部门认定,自纳税年度起,连续三年由受益财政分别按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100%、50%、50%给予奖励。2012年的认定目前由市经贸委牵头实施。


 

[主持人]:在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方面,重点支持哪些方面?如何支持?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在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方面,重点支持四个方面:一是支持纺织鞋服、石油化工等产业链关键缺失项目和延伸项目;二是支持船舶、海洋工程、汽车、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和精密数控装备等装备制造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配套项目;三是支持石材、厨卫、陶瓷、食品饮料、印刷等特色优势产业的高端化项目;四是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在市域内从沿海向山区梯度转移。
    主要在专项资金、产业政策给予支持:一是加强专项资金扶持。市政府设立的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规模5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的1.2亿元专项资金包括产业引导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目前,市发改委负责的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专家评审工作已完成,将尽快提出扶持资金安排建议报市政府联席会议。二是加强产业引导。按照传统产业高端化、成长型产业集群化的要求,立足产业做大做强,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加强产业链梳理,积极引进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引导民营企业投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和关键缺失环节。


 

[主持人]:我市推动高技术项目产业化有哪些支持措施?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对于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省、市产业发展确定的重点范围内的高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福建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闽政[1992]文59号)和《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闽发改政策[2006]571号)等相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和省级各类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同时按照《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2]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2〕1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1〕23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市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扶持,促进我市高技术产业项目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化。


 

[主持人]:当前我市主要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有哪些?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享有什么优惠政策?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35号),当前我市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经认定的鼓励类外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享受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扶持。被列为省“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计划的支持对象外资项目,对企业购置国际先进技术设备,按购置费的5%优先给予补助。
    对在省内纳税的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外资工业企业,以上年度为基数,分别按其地方级“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企业。对上年度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当年度“三税”比上年度增幅达30%以上的外资工业企业,其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予以奖励。以上奖励,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负责兑付,涉及省级、设区市级集中一定比例的,按奖励金额同比例返还给县(市、区)。
    同时,将符合省重点项目入选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或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优先给予要素保障。对鼓励类外资项目,优先保障供地,并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海域及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主持人]:如何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6]316号),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出具项目确认书。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2.加盖项目单位印章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一式五份;  
    3.包括进口设备清单的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主持人]:境外投资项目的立项(核准)需要什么样程序?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1]235号),中国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建设、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由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权限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前往台湾地区的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国台办《关于印发<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2661号)执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核准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2.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的初审意见;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5.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6.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7.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8.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在申请项目正式核准时应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信息确认函件;
9.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主持人]:什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医改取得哪些成效?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这一轮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年来,我市医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参加基本医保的总人数达到684.38万人,已基本覆盖我市户籍人口,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并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效减低药价。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政府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已达年人均25元。五是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石狮市于今年7月1日开始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并率先在全省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主持人]:当前社会上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请问有没有什么措施可以缓解?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目前,在新闻媒体上,还有我们身边很多亲朋好友都有反映过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省、市也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多方位的调研,并出台实施了很多配套政策。
根据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总体分工,村卫生所主要承担一般疾病的诊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等综合服务;县级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急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城市医院主要负责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治。但现在,由于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很多人一生病,有时就是伤风感冒也往大医院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集中在一些大型城市医院。
    为此,在深化医改的过程中,我市采取了多方位、多层次的综合配套措施:
一方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合理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缓解看病难的问题。经过这几年的加强建设,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已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省级装备配备标准,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加强建设也正在全面推进;同时,通过“四个一批”卫生人才政策、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基本能够满足大部分群众基本医疗的需求。
    另一方面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药品价格,提高报销比例,缓解看病贵问题。2009年,国家开始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2011年6月1日起我市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并全面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指: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要以购进价格进行销售,不得另行加价。这就意味着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所有药品都不再有利润,这部分亏损由政府给予补助;同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目录,真正实现让利于民。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逐步延伸至村卫生所,到明年一季度,所有村卫生所也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今后群众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就诊,不仅药品价格有所下降,而且大部分可以由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支付,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比以前有较大程度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
    因此,建议大家在患小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时,多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就诊,即方便自己又方便真正需要大病诊治的人。


 

[主持人]:普通百姓患了大病,高昂的医疗费用如难以负担,政府有没有相关补助政策?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目前我市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三种形式,群众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二是全市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三是困难群众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和红十字会的部分病种大病补助。以上三个方面是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第四方面是: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大病保险,作为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在基本医保筹资方面:除城镇职工医保是按职工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是由个人缴费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城镇居民从2008年至今都是每人年缴150元,农民从2008年的每人年缴10元提高到现在的50元,这样的缴费标准,群众基本都能承受。在政府补助方面: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年人均补助分别由2008年150元和80元均提高到现在的240元(其中石狮270元,晋江250元),到2015年将提高到年人均补助360元。
    在保障水平方面: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达9万元,加上政府统一向保险机构购买的商业补充大病保险15万元,职工患大病最高可获补偿24万元;有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还可继续向工会申请医疗互助金,年最高可达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目前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调整报销水平的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新农合各县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10万元(各县略有不同),加上市级新农合大病补偿20万元,农民患大病最高可获补偿30万元。在这基础上,属民政救助对象的还可向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申请救助金,最高可达剩余自负医疗费用的60%。前不久,国家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大病保险机制,降低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尽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在这里需要说明是,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报销的政策范围,主要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外的费用不列入报销比例的计算。


 

[主持人]:年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明确为支持泉州市加快经济、社会、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将赋予泉州更大的项目核准权限。具体落实情况如何?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在该文件下发后,我委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省发改委赋予我市更大的核准权限事宜。主动与省发改委衔接,对企业核准项目下放事权进行认真梳理细化,做好下放的承接工作。同时,为打造优质的投资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服务发展,我委同步将省发改委赋予的7大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权全部下放给各县(市、区、管委会)发改部门。本次下放的事权范围较广,下放的目的在于鼓励和引导民营资金投向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旅游等领域。具体包括:除跨海湾及国、省道以外的单跨100米及以上的桥梁、通航海轮或V级以上内河船舶的桥梁、或总长500米及以上的桥梁与隧道项目;日供水15万吨及以上项目;除跨重要海湾以外的单跨10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通航海轮或V级以上内河船舶的城市桥梁,或总长100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与隧道项目;日处理污水4万吨及以上项目;除垃圾焚烧发电以外的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日卫生填埋垃圾500吨及以上项目;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台商投资企业获更大的政策倾斜。在去年下放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后,今年,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台商投资总额5亿美元以下、且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下放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发改部门进行核准。


 

[主持人]:在今年实行的新一轮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中,发改委在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在今年新一轮的审改工作中,我委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精简了6个审批前置、4个审批材料,简化3个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精心编印《审批服务手册》,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设立民营企业项目审批“直通直达”服务,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及绿色通道、容缺预审等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提升项目审批速度,主要做法有:
    一是对投资估算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三合一”方式进行审批。二是对投资估算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合一”方式审批,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报告。三是对投资估算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置审批办理和初步设计编制合理交叉的“一加一”方式审批。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确定技术方案后,即可提前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对纳入已批准的规划(或实施方案)内的点多面广小型政府投资项目,视同已批项目建议书。


 

[主持人]:市发改委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方面,如何加强项目的节能管理?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自2010年11月1日起,由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应进行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申请项目备案时,应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文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登记表可由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


 

[主持人]: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审批方面有何新的规定?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不断深入,按照社会功能,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1〕1116号)精神,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审批方式也根据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实行不同的管理形式:
1.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审批制。
2.事业单位建设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审批制。其中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建设办公用房的,在申报项目时要出具财政部门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意见。
3.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或政府赋予特许经营权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的,实行审批制;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或政府赋予特许经营权,完全依靠市场竞争开展业务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属于《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备案制。


 

[主持人]:市政府对企业上市有哪些扶持政策?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泉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早在2001年市政府就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制定出台了扶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2004年、2009年对上市扶持政策进行修改完善。2010年市政府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新形势和新变化,又对原有政策进行重新修订,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10]46号)。新的扶持政策突出扩大覆盖面、加大扶持力度。主要政策措施:一、奖励企业改制上市:一是企业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二是企业上市申报材料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三是企业挂牌上市后,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四是企业异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五是企业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二、减轻企业改制上市税费。一是企业从启动股份制改制到正式上市期间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市本级财政分成部分100%奖励给企业(享受时间最长3年);二是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对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需要补缴的税收市本级财政分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三是企业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四是上市后备企业因改制重组涉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车船使用证过户、变更时,如果企业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的,经甄别认定后,直接办理变更手续。三、其他政策措施。针对泉州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洋帽子”、“外资转内资”、“两证办理”、“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重组”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一企一策”等办法,依法依规给予灵活处理。尽量让企业消除顾虑,轻装上阵改制上市。


 

[主持人]:列入泉州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列入泉州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必须满足:一是企业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公司法》规定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二是企业必须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正式签订上市服务协议。拟在主板上市还必须满足:企业注册资本3000 万元以上、前三年度净利润累计3000 万元或上年度纳税额超500 万元或获得“ 中国名牌产品”、“ 中国驰名商标”、“ 国际知名品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之一;拟在创业板上市还必须满足: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 1000 万元或者上年度净利润不少于 500 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增长率在30% 以上。


 

[主持人]:企业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主板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一是企业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二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3000万元以上;三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0万元以上;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3亿元以上;四是发行前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发行后股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五是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六是企业股票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七是企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可以降到10%以上。
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一是企业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二是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三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1000万元以上,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5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四是最近一期末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五是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主持人]:今年我市“五大战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2年,我市计划实施“五大战役”项目1902个,总投资9634.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45.6亿元。
1.重点项目建设战役
实施重点项目441个,总投资6276亿元,其中:在建项目298个,总投资3873亿元,预备项目143个,总投资2403亿元。
(1)确保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48.9亿元以上。
(2)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80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80个以上。
(3)确保10个以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
泉州湾、湄洲湾南岸和安永德三大新增长区域全年计划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06亿元。
(1)泉州湾区域(包括南翼):全年计划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36亿元。
(2)湄洲湾南岸区域(北翼):全年计划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
(3)安永德增长区:全年计划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
3.城市建设战役
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项目194个,总投资837.5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5.47亿元。
4.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
继续抓好6个省级、15个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实施项目860个,总投资2274.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8.53亿元。
5.民生工程战役
全年计划实施民生工程项目407个,总投资246.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2.73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实施项目183个,总投资221.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74亿元。


 

[主持人]: 今年我市的重点项目建设是如何安排的?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2012年共安排市级重点项目441个,总投资6276亿元,其中:在建项目298个,总投资38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8.9亿元,同比增长21.7%;预备项目143个,总投资2403亿元。
按行业划分:交通项目35个,总投资777亿元,其中在建项目27个,年度计划投资103.5亿元;能源项目9个,总投资195亿元,其中在建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21.2亿元;农林水项目15个,总投资360亿元,其中在建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12.4亿元;社会事业项目39个,总投资199亿元,其中在建项目23个,年度计划投资18.9亿元;城建环保项目76个,总投资944亿元,其中在建项目53个,年度计划投资99.8亿元;商贸服务业项目91个,总投资1741亿元,其中在建项目61个,年度计划投资135亿元;工业项目176个,总投资2060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22个,年度计划投资258亿元。

[主持人]: 列入重点项目盘子的项目有哪些保障?(重点项目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1.市发改委根据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期对资金的需求,安排下达市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应按市重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优先安排并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贷款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 2.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市级前期经费原则上安排市本级列入当年市预备重点项目;各县(市、区、管委会)的重大前期项目,适当补助前期经费。项目确定投资主体、落实建设资金后,已安排前期经费资金予以收回,实行滚动管理制度。
 3.市国土、林业、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乡(镇)政府应当依法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用林、用海。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缴交征地费用;负责征地的地方政府或有关单位依法做好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补偿安置工作,及时交付土地,保证项目的施工需要。
 4.市重点项目所在地政府必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搬迁、地材供应、社会治安、后勤保障等问题,为重点项目创造无障碍建设环境。
 5.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管委会)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要主动为市重点项目的实施提供服务,明确办事期限和优先办理有关事项,制定保障市重点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办法,明确各自职责,相关审批事项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市重点项目创造优良的建设软环境;市重点项目按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一律按规定下限收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重点项目乱收费、乱摊派。
 6.电力、供水、交通、邮电、通信等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施工和生产的用电、用水、物资运输、邮电和通信等方面的需要。
    7.市政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各县(市、区、管委会)每月召开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主持人]:申请列入市重点项目的标准有哪些?(哪些项目可以申请列入市级重点项目?)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1.交通方面,重点安排铁路、城市(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家干线一级公路、机场、特大桥隧、综合交通枢纽工程;1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和港湾航道工程。
2.能源方面,重点安排装机2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光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110KV及以上主干电网,农网提升改造项目;年产15万吨级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LNG接收站和天然气主干管网项目。
3.农林水方面,重点安排大中型泉台农业合作示范工程、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区域内重大水利枢纽、防洪、围垦工程,引调水、流域综合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重大水利设施,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等建设项目。
4.社会事业方面,优先安排国家重点、部属和省、市直属高等院校,各县(市、区、管委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老年儿童福利等重要社会事业项目。
5.城建环保方面,主要安排环湾核心区域重大市政交通、引水供水、“三旧”改造、重大市政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日处理5万吨级以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
6.服务业方面,重点安排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基地项目,大型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商贸中心;重要旅游景区及地方文化特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意产业项目,信息服务业项目,电子商务项目。区域性现代物流、商贸和旅游等项目总投资要求在2亿元以上,其中在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在0.5亿元以上;创意产业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总投资要在1亿元以上。
7.工业科技方面,重点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生产力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纺织鞋服、轻工食品、建筑建材、工艺制品等优势产业项目,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造纸印刷等成长型产业项目,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规模一般要求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山区项目投资额1.5亿元以上,其中在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在0.5亿元以上(重大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项目可适当放宽投资标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投资额1亿元以上。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刚答]: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听众朋友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由于时间关系,可能还有很多听众未能联系上,你们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反映问题,联系方式是市发改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审批科)22132235或市发改委办公室2298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