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石启桓,8月9日下午5:00-6:00,我将和市边防支队各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我市沿海边境一线的社会治安管理、边防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的作风建设以及办理出海船舶边防证件、出海船民证等涉及泉州市边防支队管辖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谢谢!
开始时间:2012-08-09 17:00:00
结束时间:2012-08-09 18:00:00
嘉 宾: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 石启桓
主持人: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访谈地点:FM88.9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一)推行“三种措施”,高密度推进访评活动。我们把“三访三评”活动作为服务海西建设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有力举措,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全盘推进。一是明确“两项”考评依据。围绕整治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群众建议等方面提出边防部门16个重点项目和25项活动检查标准,形成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两项”考评依据,明确了“三访三评”努力方向。二是实行“四种”督导办法。出台专项督导方案,成立了5个督导组,实行“领导包片与科室挂勾相结合、重点检查与驻点指导相结合、网上排名与检查通报相结合、电话抽查与现场测评相结合”督导办法以及“每周点评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每阶段小结一次、每季度推进一次”工作制度,有力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三是推出“六个”主题活动。依次推出集中走访、隐患排查、评议评查、整改反馈、机关督导、总结讲评“六个”主题,分步推进“小访查促进大交流,小服务累积大实惠,小排查消解大矛盾,小恳谈深化大评议,小剖析推动大提升,小典型形成大影响”“六小六大”活动,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有序推进。活动以来,共走访群众12.7万户、37.49万人。工作做法多次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省综治委和市平安办采用,省市领导共作出肯定批示11次。
(二)建立“三个机制”,多角度畅通沟通渠道。坚持将落实群众意见建议作为创新边防管理服务的有效载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一是推广“网络走访”机制。依托警民QQ群、警务“微博”、电子信箱等网络载体,大力推广“网络走访”法,通过视频约访、网络留言、发送邮件等形式与辖区群众在线交流,今年以来,我们共开展网上征集民意、网上调查等活动225场次,收到群众涉及走访、和谐稳定、社会治安、公正执法、廉洁从警等方面建设性意见建议246条。二是建立“警民恳谈”机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在警务室设立警民谈心角,在边防派出所设立茶艺调解室,在辖区人口聚集地设立警民恳谈广场,每月开展一次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警民相约警务室、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邀请、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评议边防活动,逐步实现“警民恳谈”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实施“内外互评”机制。出台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年“五风十条”措施,集中开展“战士对干部、下级对上级、个人对组织、群众对党员”等大评议活动,每月召开官兵座谈会,每季度召开民主评议会,通过上下互动方式评查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活动以来,我们先后组织2批16名机关干部下基层驻点走访,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34个。
(三)打好“三场战役”,全方位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将群众需求作为第一要务,满腔热情回应群众诉求,尽心竭力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一是打好“保平安创满意促和谐”“攻坚战”。以“保平安创满意促和谐”专项行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破案会战、打击赌博、持续“清网”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沿海治安突出问题。特别是我支队侦破的“2012·3·27”特大运输毒品案件,公安部禁毒局还专门发来贺电。二是打好化解矛盾纠纷“维稳战”。推动驻地党政部门联合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滚动排查辖区不稳定因素;探索建立“群体性事件三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等级风险评估化解”四项机制,大力开展辖区信访隐患排查、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活动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25起,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稳控率100%的目标。三是打好沿海船舶渔船民“管防战”。从5月1日起,利用伏季休渔期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船舶渔船民大走访大调查大整治大宣传“四大”行动,对辖区所有船舶渔船民实行全员大走访、全盘大调查、全面大整治和全方位大宣传,研发推广“船舶渔船民动态管理系统”,探索建立“网上船管站”,把管防触角延伸到海上,进一步巩固沿海安全防线。
(四)筑牢“三项”工程,全时空推出民心服务。坚持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第一追求,做好做精群众工作,扎实深入推进爱民固边战略。一是推出“民生”工程。依托各级警务微博、网上社区警务室、警民QQ、飞信,宣传发动群众上网与民警交流,加强警民沟通互动,推出台胞住宿登记“微博申报台”、“网络户籍QQ窗口”等21项便民利民措施,在22个基层单位开展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建设,在支队、大队和派出所建立“三级”民意库,推行“警民双向熟悉率”和“群众满意率”“两项”考评制度,真正把工作成效评定权交给群众。今年来,我们支队各级共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217件,群众对治安满意率同比提升8.1个百分点,群众对边防派出所评价满意率同比提升6.6个百分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石狮蚶江边防派出所民警通过“警务微博”,成功帮助被拐女孩找回失散23年的亲人,此消息被转发1万多次,新浪、搜狐、腾讯等多家知名网站也加以关注、转载。二是做强“联动”工程。大力开展石狮爱民固边模范市、晋江龙湖爱民固边模范侨乡等模范系列创建活动,构建警地联动、警民联防的良好格局。今年5月25日,泉州市公安局在石狮市政府隆重举行“创建石狮爱民固边模范市”新闻发布会,应该说反响也非常好。同时我们还探索建立警民“联勤联动联防”机制,比如,我们支队峰尾边防派出所创新推出“村民互助110”治安联防模式,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公安机关“三访三评”现场会观摩点并作典型发言。(三)深化“警务”工程。依托网络、公示栏、LED显示屏等媒介,大力推进警务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举办警民座谈会、警营开放日、村官报告会等形式,主动邀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评议边防工作,不断提高边防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比如南安的溪东、石井边防派出所充分发挥数字警务平台作用,在南安市石井镇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移动通信平台开通了《警务时空》、《边防警务》和《警务手机报》。数字警务主要以入户访谈、警情通报、治安防范、征集民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资讯为主要内容。
1.做好沿海渔船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
2.负责对沿海从事生产 、运输的集体 、个体所有的船舶和渔船民的登记及发放《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及其证件年度审验、变更等工作;
3.建立健全船舶治保组织及各种群众性船管组织,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船舶管理边防治安责任制;
4.做好船舶和渔船民档案为主要内容的船管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做好港口、船舶与渔船民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5.加强与交通、海事、渔业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开展对港口、船舶的综合治理工作;
6.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制止和查处无证船舶和渔船民出海作业;
7.依照沿海船舶管理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船舶和渔船民;
8.维护海上治安,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主权、海防安全、扰乱治安的走私、偷渡、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渔船民合法权益;
9.查处海上涉外、涉台事件。
6.台轮停靠相关要求。
通俗来讲,我国公民合法出境途径,就是出境前需取得本人的合法身份护照或区域性通行证件,以及前往国的有效签证或前往地区的有效签注。按照出入境人员出境的目的通常分为因公和因私出境人员,那么国际上一般把持用外交、公务类护照证件的人员视为因公出境人员,其他人员为因私出境人员。因公出境的,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申请相关因公类护照证件及前往国签证或《出国(境)证明》出境;因私出境较为普通,一般程序是:公民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或区域性通行证件,再向前往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其他授权的驻中国外交代表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国的签证或相关入境许可,旅客凭本人护照或区域性通行证及前往国或地区的签证(签注)或相关入境许可从对外开放口岸或指定地点出境,若前往国可办理落地签证或是与我国有互免协议的可凭有效联程机票或相关政策规定情况办理出境手续。
除了上述出境途径,其他途径都是非法的。非法渠道出境的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妨害了国(边)境管理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近期,我支队就联合泉州边防检查站查处了一起通过香港转道偷渡台湾的偷渡案件,目前相关组织者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相关人员也在全力追捕当中。所以,想出境的听众朋友,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出境,切莫以身试法。
此外,对私自前往台湾渔船从事劳务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一般的非法劳务人员,由边防部门依据《福建省闽台近洋渔工劳务合作办法》有关规定,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组织、运送他人私自前往台湾渔船从事劳务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组织者、运送者的刑事责任。具体包括说包括以下情节:组织、运送他三次以上,或组织、运送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因组织、运送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组织、运送他人私自前往台湾渔船从事劳务的;造成被组织人、被运送人重伤、死亡的;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被运送人人身自由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
如果组织、运送他人私自前往台湾渔船从事劳务活动,不构成犯罪的,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最后,再次感谢市纠风办、泉州人民广播电台为帮助我支队搞好政风行风建设所付出的辛勤工作!感谢大家对公安边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泉州”,维护我市沿海边防辖区社会政治安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