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上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朱志雄,10月27日下午5:00——6:00,我将和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于我市的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等相关问题,现场接听广大群众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对话交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开始时间:2011-10-27 17:00:00

结束时间:2011-10-27 18:00:00

嘉 宾: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

主持人: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访谈地点:FM88.9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听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今天参加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的部门是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下面我们欢迎处长朱志雄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朱志雄,在我旁边的还有户政处户籍管理与人口信息管理科的杨奕锋科长和流动人口管理科的黄志雄科长。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就户籍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成立于1980年,主要承担户籍和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派出所业务工作指导等职能。可以说,户政工作特别是户籍和身份证管理的职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此,我要感谢市纠风办和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的机会,也欢迎广大听众朋友参与到活动中来,对于你们的咨询,我们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户政工作水平。谢谢大家。
[网友问]:超计划生育人员如何落户,遇阻碍无法落户如何处理?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婴儿出生落户所需材料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公民可持上述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其儿子申报出生。根据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在依法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婴儿,由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直接免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包括法定家庭接生员接生、途中出生以及由未获准开展助产技术的机构或个人接生)的新生婴儿,由出生地县级卫生局或受委托的县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公民应根据上述规定向有关部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故确实无法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亲子鉴定材料,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局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后落户。属婚外生育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生母落户,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生父信息的也可随生父落户;对于无出生医学证明或有出生医学证明但未登记生父信息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材料方能随生父落户。遇阻碍无法落户,可逐级向县级、地市级公安机关、计生部门反映,也可向各地政府效能办投诉。
[网友问]:对于户籍在泉州以外的地区、港澳台地区的市民,要落户泉州,有哪些相关政策?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对于户籍在泉州以外地区的公民要落户泉州,属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入住或符合三投靠(夫妻互相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条件的,或经商办企业年纳税达到一定标准的,或属引进人才的,或经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我市工作的,或退休回原籍等情况的,户口可申请迁入泉州。属港澳台地区或拥有国外定居权或拥有外国国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申请到内地定居,批准后可落户泉州。
[网友问]:请介绍一下我市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 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基本适应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其弊端日益显现,不利于公民的合法迁移,限制了人力资源的有序流动,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影响了城市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亟需进行改革。我省、我市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开始于2002年,改革的内容、目标是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取消迁移户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的依据。同时,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力度,放宽引进各种科技、管理及其他专业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父母的入户条件;允许购买商品住房、二手房、集资建房业主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在住房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对境外人员购买的商品住房其已入住生活的境内亲属也可在住房所在地办理常住户口;对内外资投资兴办实业的厂家所聘用的管理人才、生产骨干可按纳税比例在企业所在地申办常住户口;对愿意来我市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允许先落户后就业;简化“三投靠”人员户口迁移办理手续的同时,加大对离退休及其他人员回原籍申办户口迁移的工作力度。2002年后,我市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如:放宽了“直系亲属投靠”范围、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户口迁入我市等等。
[网友问]:如何换发二代证?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公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先在派出所免费采集合格的二代证照片,然后到户籍窗口申请领取(换发)二代证,并交纳工本费。办理时应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对于换领证件的,要携带原证件。
[网友问]:近期网上在讨论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应怎样补办,是否需要“挂失”,以及丢失后证件被人捡到冒用,证件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请介绍下有关情况。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公安部510日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主持人]:泉州的流动人口众多,请问我市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上有什么举措?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战役的重点项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是我市今年公安工作的重点,对社会管理、人口服务、犯罪预防、违法打击等方面有重大意义。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规定,除旅店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的,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均应纳入公安机关出租房屋管理。包括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使用面积在二百平方米的房屋或床位在二十张以下(含二十张)的“家庭旅馆”,以及任何用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领域,但同时提供人员居住的场所,均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为方便群众对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进行申报,我市已开通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语音“三位一体”的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模式,方便出租房屋租赁人对出租房屋和居住人进行登记申报。
[网友问]:暂住证的办理条件是?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暂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在住满三十日后三日内申领暂住证,也可与暂住户口登记同时申办。寄养、寄读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不申领暂住证。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获准回家暂住的,应当凭执行机关的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网友问]:暂住证的办理流程是?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一)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业主经营场所的流动人口,由留住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业主,携带单位证明或者营业证照及流动人口身份证件前往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申报办理,集体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个人在登记暂住信息同时申领暂住证的当场办结;(二)其他流动人口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前往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申报办理。育龄公民申领暂住证的,必须交验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检的婚育节育证明。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朱志雄答]:通过今天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我市公安户政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公安户政部门及派出所户籍窗口的政风行风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户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户政部门及派出所户籍民警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您拨打“22180578”热线电话。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你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个向听众朋友们反馈和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