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日泉州市司法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局长郑建辉,7月2日上午9:00-10:00,我将和局各个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国家司法考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等涉及泉州市司法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

开始时间:2011-07-02 09:00:00

结束时间:2011-07-02 10:00:00

嘉 宾: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

主持人: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访谈地点:FM88.9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收听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今天参加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的部门是泉州市司法局。下面我们欢迎局长郑建辉。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局长郑建辉,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司法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在此,我代表泉州市司法局感谢市纠风办和泉州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的机会,也欢迎各位听众共同来参与司法行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于你们的咨询,我们都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司法局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
[主持人]:郑局长,据了解,75日起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将进行现场确认,请问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今年我市预计有多少人会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属国家教委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5)品行良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大三学生持学校证明也可报考。(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2010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共报名1875人,参加考试的有1640人,合格上线365人,合格率达22.26%。截止625日网上报名结束,我市共有2378人报名参加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预计今年我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将有2000人左右,比去年略有增加。
[主持人]:郑局长,请问今年司法考试有什么变化,我市司法考试考点设立在哪里?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今年司法考试和去年基本一样,没有什么变化。今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设立两个考点,分别是泉州七中(地址:泉州市区南门天后路40号)、泉州七中金山校区(地址:泉州市鲤城区金山新村南区85幢,原泉州八中),请考生考试期间注意确认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因为考点内外停车不方便,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尽量不要自驾车。
[主持人]:郑局长,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流程吗?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司法考试的时间流程:每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是6月初发布公告,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办理现场确认,9月份第二周的星期六、星期日为考试时间,11月下旬通知成绩,12月初申领法律职业资格,次年3月发证。具体时间以每年司法部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为准,我局也会在门户网站上公告。
[主持人]:郑局长,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全市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请问如何组织实施?各地落实情况怎样?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我局加大推行全市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力度,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地组建重大、突发、疑难、群体性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志愿团。有的律师所成立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律师事所务内设立调解工作室,室内悬挂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职责、调解工作纪律等制度。律师所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管理,以促进调解规范。去年以来,全市律师参与各类调解3151件,其中参与司法调解2519件,参与调委会调解104件,参与其他调解528件,共涉及标的25544.1万元。
[主持人]:郑局长,目前,群众比较关注律师收费问题,请问目前律师收费依据是什么?标准怎么样?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律师收费是个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也是收费管理部门和律师管理部门的一个工作重点。20064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0612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律师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自该办法执行之日起,《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7286)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2000392)同时废止。因此我省2002年由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制订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也同时废止,但至今为止我省新的律师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所以目前我省律师收费主要是根据20064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方式以协商收费为主,在执行方面,由于我省新的律师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仍按照惯例,参考2002年由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制订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网友问]:请问一下办理公证一般需要哪些程序,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办理公证一般是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三个步骤。当事人可以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 ()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网友问]: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简要地讲,法律援助是是政府对那些需要参与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但经济上又非常困难,请不起代理人、辩护人的公民,由国家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公民,特别是困难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权利。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有:(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同时,根据我省20109月新修改的《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伤害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也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近年来,为了改善和服务民生,我们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适度扩大法律援助事项,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就医就学、环境污染侵权、坑农害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同时,对请求工伤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的申请人不要求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主持人]:郑局长,近几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很多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的区别还不是很清楚,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基层法律服务是自上世纪80年代初中期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适合国情、充满活力的新型法律服务工作。它主要通过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服务所,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与律师、公证工作形成互补、协作的大服务格局,既弥补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空白,又是建立有中国特色法律服务制度的有益探索。从本质上讲,它与律师都属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业务范围的规定上,律师可以办理包括刑事辩护和代理在内的案件,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则不能办理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
[网友问]:哪些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特殊案件的被告人。包括四个方面的人员:有需要代理事项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代理费用的公民;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⑷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由村(社区)或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一般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认定是否经济困难);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网友问]:请问目前我市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哪几家?业务范围有哪些?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目前我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5家,其中:法医类8家(福建省泉州市东南医院协和司法鉴定所、福建天行司法鉴定所、泉州成功医院司法鉴定室、福建海峡司法鉴定所、福建明鉴司法鉴定所、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福建省泉州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福建安泰司法鉴定所)、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及车辆、路产损失与价值鉴定评估4家(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福建君驰司法鉴定所、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福建信诚司法鉴定所)、环境空气污染检测和知识产权鉴定1家(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海事物证1家(福建海丝司法鉴定所)、文书物证类1家(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泉州分所)。
[主持人]:郑局长,今年起泉州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你能否告诉我们什么是社区矫正?哪些属于社区矫正对象?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户口(户籍地)在已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区(市),长期居住在试点区市的下列五类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又能减少重新犯罪,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20063月份,泉州市丰泽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区;200711月份我市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又已获批成为第二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今年起我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代表泉州市司法局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泉州市司法局监察室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您拨打“22381115”监督电话。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你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个向听众朋友们反馈和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