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给参加活动的职工提供了很好的保障,许多参加活动的职工从中受益,您能帮我们介绍一下如何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吗?
[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惠评答]:
1、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包括哪些对象?
答:凡泉州市辖区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含省部属在泉单位、跨国跨地区的在泉分支机构)的在职职工(包括机关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职工、合同工、外来工、农民工)都可以参加。
2、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条件是什么?
答:第一,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及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除政策规定可达60周岁以上者,暂不参加已启动的三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二,合法企业(单位);第三,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参加企事业单位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第四,由单位工会负责组织职工统一参加(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由行政组织),中心、办事处、代办点不直接接受职工个人参加;第五,参加的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95%以上。
3、单位工会如何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答: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活动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证明复印件一份;
(2)填写《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没有身份证的职工不能参加本活动);
(3)用泉州市总工会电子版EXCEL文件格式及命名规范(可以从泉州市总工会网站上下截)把参加人员录入电脑盘片一张;
(4)收齐互助金。然后到当地代办点、办事处或中心办理手续。
[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惠评答]: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听众对泉州工会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代表泉州市总工会向广大听众表示诚挚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泉州工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对于刚才听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及时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工会工作人员政风行风问题,请您拨打“22282127”热线电话。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您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个向听众朋友们反馈和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