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9日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黄龙水,12月9号下午5:00-6:00,我将和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跨省转移接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和待遇支付等相关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群众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谢谢!

开始时间:2010-12-09 17:00:00

结束时间:2010-12-09 18:00:00

嘉 宾: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黄龙水

主持人: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访谈地点:FM88.9泉州电台新闻频道

[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听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今天参加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的部门是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下面我们欢迎中心主任黄龙水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黄龙水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黄龙水。很高兴再次来到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群众关注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跨省转移接续等相关热点问题,与大家进行直接地交流、沟通。“政风行风热线”已经成为密切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与群众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我们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渠道和平台。在此,我代表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感谢泉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和泉州人民广播电台再次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互动交流的机会,也希望各位听众积极参与到本期的“政风行风热线”来。对于你们的咨询,我们将竭力解答;对于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也会认真调查解决。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中心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我们的举报电话是22181390。谢谢大家!
[主持人]:近几年,社会保险关系,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就此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2009年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正式出台实施了。但《暂行办法》中有一些表述较专业,对老百姓来说可能还不清楚,能不能请黄主任简单阐述一下,《暂行办法》重点是解决哪些问题?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黄龙水答]:主持人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确实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国家出台《暂行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跨省转移接续问题。之前,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已经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重点,是通过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转移资金量、各地责任范围和转移接续程序,实现劳动者在跨省流动就业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第二是异地权益认同问题。《暂行办法》通过规定全国统一的政策,解决了劳动者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和累加的问题。第三是解决农民工退保问题。农民工在城镇就业,流动性特点比其他群体更为突出。在他们返乡或中断就业时,以后是不是还回到城镇就业、什么时间回来、到哪个城镇就业,都不确定,加上跨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顺畅,农民工很难对自己的未来有明确和稳定的预期,因此出现了大量退保的现象。《暂行办法》通过明确城乡一视同仁、权益累加计算的政策导向,给了农民工一个长期稳定的预期,这样,农民工离开城镇时就不用再退保,从而减少了养老保险权益的损失。第四是管理服务方便群众问题。劳动者流动就业,涉及全国各个地区。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十分不便。《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大大便利了群众。
[主持人]:有听众说他是外省的,在泉州工作并参保了几年,现在想回老家去,不知道现在养老保险关系应如何处理?
[嘉宾答]:首先这位听众可以在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到原先在泉州参保的社保中心申请开具一张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在回到家乡并想继续参保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资料。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申请之后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就会向我市社保中心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金接续联系函》。我市社保中心在接到接续联系函后,将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主持人]:有听众担心跨省转移转除了转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单位缴费只转其中的一部分,这会不会对今后基本养老金的计算造成损失?
[嘉宾答]: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的,和单位统筹金转移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确定转移2%的单位统筹金转移额只是为了平衡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的资金关系,对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核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主持人]:有些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那他们原先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会不会受损?
[嘉宾答]: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但鉴于新农保制度刚刚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将另行研究制订。
[网友问]:现在有一部分没有就业的城镇居民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应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嘉宾答]:根据社保征缴条例和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居住在城镇的居民,没有正规就业的,要求参加企业社保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具体要求是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凡符合这些条件又有参保意愿的,可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照片2张,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
[主持人]:我省现在有些地市已经实行市级统筹了,请问黄主任我市工伤、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呢?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黄龙水答]: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泉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暂行规定的通知,我市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市级统筹是指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人员都同属于一个统筹区,都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的制度。市级统筹后,我市将不存在由于所在县(市、区)不同而享受待遇上存在差异的问题。
[网友问]:什么对象可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个人是否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嘉宾答]: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体职工均应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网友问]:什么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嘉宾答]:参保职工符合我省计生规定生育的,且生育前已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费满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于生育之日起6个月内带所需材料办理报销手续。女职工生育享受待遇标准有:①生育津贴,以上年度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3个月的生育津贴;②难产的增发半个月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发1.5个月的生育津贴。
[网友问]:参保职工报销生育待遇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嘉宾答]:女职工报销需提供单位参保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发票原件、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加盖医院公章的医嘱和汇总清单。如果是难产的话,还需带疾病证明书;还有如果职工有参加新农合,要先到新农合报销,然后把相关材料加盖新农合公章后再到社保报销。如果是男职工报销的话,还需提供配偶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就业情况证明。
[网友问]:女职工回外地老家分娩可否报销?需要提前申请吗?
[嘉宾答]:女职工生育应在医保定点医院分娩。到泉州地区以外的医保定点医院生育的话,需单位先报备异地申请,经社保中心同意后,方可报销。在境外生育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但生育津贴能可发给。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黄龙水答]:谢谢听众朋友们的踊跃参与!对于你们所提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会认真研究,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们可以拨打咨询电话22980140,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最后,感谢泉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泉州人民广播电台对我中心政风行风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感谢广大听众朋友对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也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2218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