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7日泉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走进《政风行风热线》

[主持人]:  听众朋友早上好!这里是FM88.9兆赫——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在每周六上午9点到10点为您直播的泉州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很高兴再次在周末在节目中跟您相遇。今天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的是泉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蒋德明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共同上线政风行风热线,来和广大听众朋友沟通交流。那么接下来请出蒋明德主任。蒋主任,您好!
[泉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蒋德明]: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我是泉州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蒋德明,很高兴又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在此,我代表泉州市人口计生委感谢市纠风办和泉州人民广播电台为我们提供了这个交流互动平台!同时,也非常欢迎各位听众朋友共同参与市人口计生委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我们在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执行相关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中,如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生育证的办理、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听众朋友们的咨询,我们都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您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我们真诚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市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谢谢大家!
[主持人]:  蒋主任,现在计划生育有许多奖励优惠政策,除了省计生《条例》规定的对独生子女、农村二女结扎户的一次性奖励外,还有计生“五项工程”、三项奖扶制度等等一些优惠奖励措施。三项奖扶制度具体是哪三项呢?
[嘉宾答]:  计划生育三项奖扶制度是指: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主持人]:  什么叫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嘉宾答]: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月发给不低于50元(从2009年开始提高为不低于8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我省从2005年起全面实施这种制度。
[主持人]:  什么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
[嘉宾答]: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贡献奖励制度是我省在2007年开始推行的,在各地现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由县及县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夫妇以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标准进行奖励,直到60周岁后自动转为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主持人]:  什么叫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嘉宾答]: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一定标准的扶助金(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的一种制度。我省从2008年起全面实施这种制度。
[主持人]:  我市私营企业众多,流动人口规模庞大,流动人口的安定稳定是建设平安泉州的重要保证。去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保障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
[嘉宾答]:  针对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难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明确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规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等;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为了落实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条例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同时,条例还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主持人]:  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如果有人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没有什么法律救济途径?
[嘉宾答]: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持人]:  听说市计生协会今年有针对妇科病患者开展一项“生育关怀?妇科微创服务”的活动,您能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这项活动吗?
[嘉宾答]:  是的。今年,泉州市计生协会为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拓展生育关怀服务项目,与泉州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了“生育关怀?妇科微创服务”活动,采用先进的微创技术帮助身患子宫肌瘤(含卵巢囊肿)的育妇解除病痛。今年这项活动还在试点阶段。
[主持人]:  做一例这种微创手术要多少费用?
[嘉宾答]:  每例手术正常费用8000多元。患者只要加入新农合,那么扣除医保支付费用后,剩余部分由市计生协会和市妇幼保健院承担,患者基本上不需支付费用了。
[主持人]:  那太好啦。哪些人可以享受这项服务?
[嘉宾答]:  身患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疾病确需手术治疗、本人愿意的农村计生困难家庭育妇(重点为二女育妇),都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只要是符合这些条件的育龄妇女都可以向当地计生协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便可享受服务。
[主持人]:  目前这项服务活动开展得怎样了?
[嘉宾答]:  这项活动开展以来,一些被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疾病困扰多年的的农村计生困难家庭育妇经过手术治疗,解决了病痛,恢复了健康。目前这项活动仍在进行当中。
[听众问]:  小孩不幸有了残疾,想申请再生育一胎,如何申请病残儿鉴定呢?
[嘉宾答]: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具体程序有:
    (1)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出具书面意见,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3)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再次核实后签署意见,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鉴定组所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可向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省级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听众问]:  前段时间社会上盛传“政策放宽了,普遍可以生二胎”,是否真有其事?
[嘉宾答]:  所谓“政策放宽了,普遍可以生二胎了”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不对的。中央已明确“十二五”之前现行人口计生政策保持稳定。我们已经反复向群众宣传,我国、我省的生育政策没有变化,我省实行的“一胎半”政策没有变,既没有放松,也没有收紧。
有人看到身边有些夫妻双方都为独生子女的城镇居民夫妇可以生育二胎,就认为是政策放宽了,这是对生育政策的误解。夫妻双方都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二胎,这是我省有《计划生育条例》以来就这样规定的,不是这几年才放宽的政策。
[听众问]:  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办证难的问题,对这种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嘉宾答]:  群众反映的《生育服务证》办证难问题,主要是一些人户分离对象,就是户口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人(这部门人在鲤城区和丰泽区尤其多),引发的办证管辖权纠纷。原来省人口计生委规定“属地管理”办证原则,即在办证育妇实际常住的地方办理。这造成一部分常住地不明确或有多处事实常住地的育妇在办证时遇到推诿扯皮的现象。省人口计生委去年重新规定,从2009年10月起,《生育服务证》由男方户籍地办理。由于男方户籍地是明确的、唯一的,因此今后《生育服务证》办理遇到推诿扯皮的现象会基本得到杜绝。
[听众问]:  结婚后女方是否一定要将户口迁至男方家庭?
[嘉宾答]:  从方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角度出发,建议结婚后女方将户口迁至男方家庭。但如果女方因客观需要不同意迁户口的,相关部门不得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强制其将户口迁出。
[听众问]:  再婚夫妻再婚前各自生育一个子女,且都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这两个子女,是否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待遇?
[嘉宾答]:  可以。原则上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更而变更独生子女待遇。
[网友问]:  夫妇生育一孩,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了奖励费后,孩子因故死亡。现又批准再生一个孩子,问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享受相关待遇?
[嘉宾答]:  可以领证,但原来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注销,现在的孩子重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待遇,但其中的一次性奖励,原来已享受过的,不再享受。
[听众问]:  村里的《村规民约》有的规定孕后补办第一胎生育服务证要交违约金,有的规定流出人口要交一定的保证金等等,这是否合理?
[嘉宾答]: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与育龄夫妻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就生育、节育措施落实、孕情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优惠与奖励、制约措施等内容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但是相关部门应指导“村规民约”的制定,所制定的《村规民约》不能与上级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如《福建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第一胎可以孕后补办证,就不能再制定收取第一胎孕后补办证违约金的条款;对于流出人口要教育其不要违反计生,可以约定如果违反计生就给予一定的制约措施,但是不能收取押金性质的保证金。
[泉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蒋德明]: 刚才,听众朋友们踊跃参与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我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这里,我代表泉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听众朋友的积极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市人口计生部门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请来信寄泉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如果您需要咨询有关人口计生政策、举报违反计生人员,请您拨打我委政策法规科电话:22287178,如果您发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政风行风问题,请您拨打22109006或者22183981进行举报投诉,我们一定认真受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最后,再次感谢市纠风办、泉州人民广播电台为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感谢大家对人口计生事业的大力支持,我们将加倍努力,为加快海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泉州的各项社会事业走在全省前列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嘉 宾:

主持人:

访谈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