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答]:好的。为激励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提升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切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污染达标排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0年3月到2011年6月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参加行动年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污染集控区和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以及2008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等等。
[网友问]:您好,请问环保局在自查自律行动年都有哪些工作特色呢?
[嘉宾答]:行动年的一大工作特色是实施分类管理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即: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五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四个类别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同时加强评估跟踪管理,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我整改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制度,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等级评定后,重点排污单位如果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评价等级就降一级;如果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价等级将降为“黑色”。反之,重点排污单位如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完成污染治理工作的,可按程序申请提高其评价等级。行动年的另一大工作特色是: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将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专项资金补助、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行政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举例来说:如等级被评为绿色的单位可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等项目;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申请有关项目审批时开辟“绿色通道”;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如等级被评为黑色的单位将会被采取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函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新建项目行政许可;函告水电部门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特别重要的是要函告给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提醒防范金融风险等等。
[网友问]:很多人投诉公交车尾气严重影响行人和周边住户,请问环保局在这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嘉宾答]: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布置,从去年开始市环保局和泉州市交警支队、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对机动车检测站的尾气检测工作进行规范,做好机动车污染的源头控制工作。目前全市已有19家机动车检测站通过省环保厅资质委托。下一阶段我市还将对这些检测站进行抽检,督促检测站把好尾气检测的年检关,防治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上路。我局还将牵头会同交警、交通、质监等多部门研究制定《泉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泉州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同时,车型的转换将是今年低碳交通的亮点。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市交通运输集团将投入150辆新型环保客运车辆,以替换一批传统高能耗车辆;公交车方面,中心市区现有120辆使用年限约10年的旧公交车,市财政将出资2000万元购置、更换50辆环保公交车,预计第三季度投入运营,财政局还将另筹集2800万元,用以解决另外70辆的购车资金问题;相关部门也积极引导私营出租车企业、道路运输企业购置环保车型,试水双燃料系统的车型。我相信,在社会各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区公交车的黑尾巴问题将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泉州市民将呼吸到更加清新的空气,出行也将会更加舒适。
[听众问]:环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请您介绍一下环保部门在打击违法排污方面,保护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