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4〕1号)文件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共30日(自2024年4月9日至5月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hyk280@163.com;
2.网站留言;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市交通运输局水运中心;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联系人:尹璐,电话(传真):22580280。
附件:泉州市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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