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推动会展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商务局 2024-04-23 16:38 阅读人数:1

  2024年4月17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支持推动会展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泉政办规〔2024〕3号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意义和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会展经济,以形成产业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完善、市场运作良好的会展业生态圈为目标,坚持走“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路线,推动我市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2022年下半年,借鉴了广州、上海、成都等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重点展会情况,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市府办于2022年12月印发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推动会展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2〕10号),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经过一年的实施,政策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亟需在原有政策条款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出台新的扶持政策。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有利于提高我市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增强会展业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功能,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实施《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推动会展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2〕10号),助力企业拓市场、增订单,增强会展业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功能,推动泉州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过一年的实施,根据政策成效,在原有政策条款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和完善,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新展会服务模式 培育展览业发展新动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133号)等文件,形成《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面向政府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赴有关县(市、区)、上海、成都、无锡、厦门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学习取经,全面摸清泉州市会展业发展情况,组织论证,进一步对政策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后,经四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等43个单位意见 

  是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情况。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多次召集行业商协会、龙头企业、高校等会展业相关主体开展座谈,听取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会同泉州市会展业联合会、福建省水暖卫浴阀门行业协会、晋江食品行业协会、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等行业协会,华侨大学等院校机构开展相关调研,进一步对政策进行完善,2024年3月,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若干措施》施行日期  

  《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以后至本措施实施前符合本措施条件的,参照本措施执行。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2条措施。从大力引育会展企业、支持举办产业型专业展会、鼓励企业自办订货会、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会展项目国际认证、支持“国潮泉州”品牌展示、支持开展工业旅游推介、鼓励举办产业型行业性专业会议、提升和改造现有场馆及配套设施、支持打造会展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会展行业人才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十二个方面对会展经济参与主体予以支持。根据政策具体条款,享受具体政策支持。单家主体每年市级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可享受县级会展经济支持政策,市、县两级政策允许叠加申请。 

  ()大力引育会展企业。通过鼓励各县(市、区)发挥国企力量,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形式,开展专业化运营,带动我市会展业尽快上规模、提档次,增强竞争力。积极引进国内及周边城市知名会展企业来泉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开展业务,壮大我市会展队伍。 

  (二)支持举办产业型专业展会。推动以展促产、以产带展,形成重点产业与重要展会互相促进、融合发展的格局。围绕“9大千亿产业+20条省级重点县域产业链+48条细分产业链”,打造“一业一特色”产业展,重点培育新展会品牌,同时鼓励成熟展会做精做专、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影响力,充分发挥会展业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动和支持企业拓市场、增订单,形成标识度高、与优势产业高度契合的、在国内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会展项目。 

  (三)鼓励企业自办订货会。鼓励各县(市、区)依托泉州制造业基地优势,立足特色产业,不断创新展会场景,举办更多高效产销对接活动。支持企业举办各类中小型、微型产业展会,密切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支持企业举办各类产销订货会,与经销商、采购商以及零售客户开展购销产品、洽谈合作等深度对接。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抱团赴国内知名展会参展,支持鼓励相关机构组织企业抱团赴境外开展小型商务对接会、推介会,开拓境内外市场,助力企业增订单,扩大影响力 

  ()鼓励会展项目国际认证。鼓励会展机构加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权威国际会议或展览行业组织。鼓励我市会展项目争取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可,、在国内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会展项目,扩大我市会展业和会展目的地城市影响力。 

  支持“国潮泉州”品牌展示。打造会展“国潮”品牌。抓住扩大国内需求,积极培育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机遇,深入挖掘泉州作为首个“国潮品牌之都”品牌效应,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优势,打造自主IP的企业会展品牌。通过“会展+”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企业品牌国际竞争力,打响“国潮泉州”品牌IP。 

  支持开展工业旅游推介。抓住泉州旅游市场日趋火爆,特色产品购买需求量增大机遇,优化工业旅游电子地图,推出一批精品扫货路线,重点推广成熟的工业旅游点,引导企业开发工业旅游消费品、纪念品、衍生品等,利用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黄金消费季”,开展工业产品福利放价活动。 

  鼓励举办产业型行业性专业会议。加强与国际会议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交流合作,利用各种资源、渠道积极申办国家级大型品牌展会和高端会议,扩大我市会展目的地城市影响力,吸引一批比较有影响力的主办机构、优质服务企业来泉入驻、办会办展,建设知名会议目的地。 

  提升和改造现有场馆及配套设施。支持各县(市、区)对现有会展场馆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展厅空间提升改造和绿色生态提升。优化提升重点会展场馆周边交通组织,提高展会集聚疏散能力。梳理完善体育场馆、城市商业空间和企业展厅等可利用的场所,因地制宜开展改造提升。改造提升现有酒店、宾馆等场所的会议承接能力,完善国际性会议配套功能。 

  支持打造会展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集空间展示、产业政策、行业动态、展会计划、展会备案、展会统计、展具租赁、展会用人、搭建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会展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实际需求不断优化完善,为主办方、展商、观众、服务商等上下游参与方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解决方案。 

  十一支持会展行业人才建设。鼓励举办会展行业业务技能培训、服务能力提升等人才培训项目,尤其是注册会展经理(CEM)、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等高端会展人才培训课程,扩宽会展从业者视野,提高会展人才专业度,培育高端会展人才,丰富会展人才储备,助力会展业提质增效。 

  十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协会发挥“服务、代表、协调、自律”四大职能,支持组建专家委员会对泉州市会展项目进行评估、宣传推广、业务培训和安全生产进行专业指导加强行业自律他律,自觉维护良好行业生态,提升办展办会质量 

  联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2227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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