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泉教综〔2022〕9号)的要求,在学校申请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第三批试点学校名单(详见附件)。为进一步明确第三批试点学校要求,并结合前两批的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加强统筹规划
(一)强化统筹部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全方位、多形式同步开展2024年度“5G+专递课堂”县级试点工作,结合前两批试点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试点年级、班级,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师资配置、课程开设和学情采集等方面准备充分,形成试点对接学校以学期为时段的课程表,统一进行学科教育教学安排。各试点区域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设备调试,确保与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用数据的顺利对接。
(二)谋划新试点。在总结前两批“5G+专递课堂”试点学校经验的基础上,各市直中小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试点方案,特别要强化对第三批试点校的引领和指导,确保其能够迅速融入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三)科学设置落实。第三批试点工作主要适用学段为小学3至6年级、初中1、2年级,试点学科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初中)。同时,鼓励各结对帮扶学校根据实际教学需要,适当增加试点学段及学科。结对试点学科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同步课堂”教学。
(四)强化平台运用。各试点学校作为应用主体,需负责做好设备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的维护管理,确保“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和有效评估。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积极利用平台“在线巡课”模块,指导并督促各试点学校保质保量完成“同步课堂”教学任务。
(五)及时总结提升。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中小学校要对前两批试点学校进行专项总结,提炼有效经验,形成总结报告。总结内容应包括教学模式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并为后续的试点工作提供参考。总结报告应于2024年12月前完成,并报送泉州市教育局。
二、落实培训指导
(一)选优配强教师。各试点校要优先选派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等承担“5G+专递课堂”教学任务。正式结对帮扶名单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于9月15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备案(联系人:林梦倩,联系电话:18259711182,邮箱:bgs3@qzedu.cn)。
(二)加强技术运用。各试点校要加强“5G+专递课堂”与平台的应用融合,依托平台拓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服务。特别是对第三批试点教师的技术培训应更加细致,确保其能够熟练应用相关技术,提升教学效果。
(三)强化业务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小学校要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升试点校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网络教学能力。积极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或名校名师进行现场或线上授课和示范,分享“5G+专递课堂”应用经验和方法,为试点校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三、丰富教研活动
(一)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5G+专递课堂”平台,开展多样化的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教学案例分享等,提高教师的教研能力和水平。同时,鼓励教师参与线上线下的培训和交流,拓宽教师的视野和思路,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二)建立教研合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5G+专递课堂”县级试点工作的教研合作机制,加强市、县两级之间和结对帮扶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有效的教研网络。通过平台与其他地区或学校分享教学资源和经验,共同推进“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深化。
(三)推动教学改革创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小学校要借助“5G+专递课堂”平台,探索新型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如协同教学、混合式学习、项目式学习等,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重点关注第三批试点学校的教学改革创新,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研活动,鼓励教师撰写论文或案例,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进行系统的反思和总结。
四、落实保障机制
(一)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5G+专递课堂”县级试点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参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优先评优评先资格,激发各地各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展示试点工作的成果和亮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引导各地各校积极参与和推进“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
(三)定期分析研判。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数据监测和分析系统,利用平台收集和整理“5G+专递课堂”试点应用数据,对包括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参与情况、教学效果评价等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反馈,为试点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提供依据。
(四)加强总结评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小学校要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研究和评估,从教学质量、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多个维度对试点工作进行科学评价,形成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为“5G+专递课堂”模式的推广和完善提供参考。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校名单(第三批)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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