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 > 义务教育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节目现场展演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4-05-17 01:45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泉教体〔2023〕12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入围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节目现场展演名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定于2024年5月23日-30日举办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节目现场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节目

  入围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现场展演的节目。

  二、展演期间安排

  (一)展演节目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附件1。

  (二)有关展演节目的舞台走台对光安排见附件2。

  (三)出场顺序抽签安排:5月20日下午3:00,组织所有展演节目出场顺序抽签。地点:泉州市青少宫教育楼二楼会议室。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负责人、市直学校艺术负责人携带本地本单位报名表(入围名单,加盖公章)按时参加,逾期未到场的,由组织方在其他单位抽完后的剩余签位中直接指定。抽签前,将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抽签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三、观展人员安排

  展演期间,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各派出3-5位相关人员(展演单位带队老师除外)到场观看展演节目,展演开始前20分钟,到场报到领取座位票入场。

  四、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承办、协办单位根据展演实际情况,派出若干工作人员或志愿服务队和医务人员协助展演期间的秩序维持、医疗急救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应加强对本县(市、区)、本校参赛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入围现场展演所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必须为每位师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做好外出活动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自行包车的单位要选择有资质的运营公司,并做好师生乘车安全教育。各参赛单位老师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展演比赛的结果,我局将按省级分配名额规定择优

  推荐省赛。

  五、注意事项

  (一)舞蹈、朗诵、戏剧3个项目每个节目按照附件2的安排表顺序进行舞台走台对光,其中舞蹈每个节目10分钟,朗诵和戏剧每个节目各5分钟,节目走台时间均不得延时。

  (二)走台和展演时,各节目需有专门负责灯光、视频和音频播放的老师在后台音控区和灯控区与音控和灯控师配合完成,如灯光上有特别需要得定点光,请安排专人走台时与灯控区沟通;走台时每个节目有相关的道具上下场,请自行安排好人员对接。

  (三)展演期间,除评委、观展人员及工作人员外,一律禁止将展演学生、学生家长等无关人员带入观众席,各展演节目表演结束后,应尽快按规定场道退场。

  (四)所有展演节目请自行提早准备好服化道,现场不安排化妆间,禁止展演学生在舞台后台乱跑乱跳、触摸有关设备设施,各校自行安排好展演学生的安全接送,展演一结束,请各校带队老师及时带领展演学生安全返回。

  (五)在走台和展演期间,各队伍要做好各展演地点车辆的停放,其中,在晋江戏剧中心高甲剧场,车辆到戏剧中心,展演学生下车后,车辆统一按序停靠在戏剧中心外围路边等候;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演播厅,停车不方便,校园剧各队伍如有道具的车辆,原则上可到演播厅门口,其他车辆,演员到达电视台门口后,请自行到附近停车场等候;在泉州市音乐厅(泉州市青少年宫),停车不方便,各队伍到到达音乐厅门口后,请自行到附近停车场等候。

  (六)现场展演期间,泉州广播电视台将开展“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线上展播及决赛直播。决赛展演将通过“泉州广播电视台旗下微信视频号、咪咕视频APP”直播,线上展播通过“中国移动智慧校园云平台、福建移动高清电视”推送,大赛有关信息发布及视频等相关信息统一上传云盘,由泉州移动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后续具体事宜及各项目决赛详细通知,请关注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少儿频道”公众号和“泉州移动”公众号。

  

   附件:1.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节目现场展演活动安排表
2.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节目现场展演节目舞台走台对光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