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对福州市永泰县等12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5〕12号)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组织专家组对泉州台商投资区、洛江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12日至5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2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