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校“产业导师”选聘办法>的通知》(泉委人才办〔2025〕15号)精神,按照面向高校岗位需求征集、个人申报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校企对接洽谈、资格条件复核等程序,确定泉州市2026年高校“产业导师”70名,并报市委人才办同意,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相关高校要按照文件要求,为“产业导师”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落实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加强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推动“产业导师”切实参与到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师资建设、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产业导师”人才优势和作用。各“产业导师”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用合作。
附件:泉州市2026年高校“产业导师”选聘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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