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晋江市龙湖镇北部道路工程)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16 14:47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晋江市龙湖镇北部道路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1216-12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晋江市龙湖镇北部道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 

  三、建设单位: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C段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为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地面C段两侧辅道路基宽度为19.5米的道路工程,本项目道路采用四级公路结合城市支路功能,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线总长约3.726公里,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和降尘,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及堆场扬尘、沥青摊铺时沥青烟。施工扬尘可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水雾喷淋装置、洒水降尘等措施抑尘;沥青烟气仅在摊铺阶段产生且产生量较小,其影响较小。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吸附尾气、加强路面和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可有效降低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营运期交通噪声。 

  施工期可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路线、敏感路段设置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环境监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较小,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可以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垃圾和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均可回填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以及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他废旧材料,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5659731 

  邮编:362000 

  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服务区I16号生态环境窗口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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