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环验〔2014〕2号
泉州市环保局关于石狮市三益织造染整有限公司年染整加工机织涤纶布5850万米、机织尼龙布700万米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石狮市三益织造染整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受福建省环保厅委托(闽环评函〔2011〕279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的要求,我局于2013年7月15日组织对你公司年染整加工机织涤纶布5850万米、机织尼龙布700万米技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石狮市环保局于2013年12月4日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你公司的整改报告及石狮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狮市三益织造染整有限公司位于石狮锦尚工业集控区,主要从事机织布漂染及后整理加工。该公司技改扩建项目于2011年8月经福建省环保厅审批(闽环保评〔2011〕97号),批复生产规模为年染整加工机织布16370万m(其中机织涤纶布8970万m、机织尼龙布7400万m)。技改项目于2010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2011年8月项目部分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实际生产规模为年染整加工机织布6550万m(其中机织涤纶布5850万m、机织尼龙布700万m)。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现有主要生产设备有:接布机2台、退浆机1台、高温高压溢流染色机15台(总缸容5920kg)、经轴卷取机1台、经轴染色机3台(总缸容1050kg)、气流染色机1台(缸容400kg)、无张力烘干机1台、定型机2台、3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1台等。项目现有主要生产设备、产能等相关情况已由华侨大学进行核实并说明。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7万元。
二、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石狮市三益织造染整有限公司年染整加工机织涤纶布5850万米、机织尼龙布700万米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泉环站验〔2013〕30号)的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一)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1、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机台冷却水、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均循环利用;利用染整废水作为燃煤导热油炉烟气的除尘脱硫用水,除尘后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同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一起经厂区总排放口纳入石狮市绿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回用率为49.71%。
2、厂区排污口按规范设置,安装废水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根据泉环保〔2011〕109号文及闽环保总量〔2011〕59号文,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可暂缓安装COD在线监控装置。
3、厂内燃煤蒸汽锅炉已拆除,蒸汽由鸿山热电厂供给;定型所需热量由公司配套建设的1台3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供热。导热油炉产生的烟气经配套的“水膜除尘+旋流板塔脱硫装置”(合体,使用染整碱性废水)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40m高烟囱排放;2台开幅定型机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套油烟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处理通过2支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已对原料堆场、煤堆场进行封闭以控制装卸、输送和贮存过程的无组织排放。
4、项目对部分设备加装减震垫,控制生产设备噪声排放。
5、废溶剂包装物由供货商回收,定型机产生的废油委托龙海市多棱废矿物油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其他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基本能妥善处置。
6、该公司初步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二)验收监测结果
1、生产废水排放口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绿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绿源污水处理厂总出口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值均符合GB18486-2001《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限值要求。
2、该项目燃煤导热油炉外排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泉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中“附件21”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外排定型机废气中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值和污染物排放速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2台定型机废气中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等效污染物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厂界4个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3、厂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石狮市环保局总量调剂意见,该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统计的废水排放量为49.56万吨/年,COD、NH3-N、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41.63吨、0.66吨、1.92吨、4.38吨,均可由公司自身调剂,无需外部调剂。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建设单位的整改报告及石狮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该项目基本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石狮市三益织造染整有限公司年染整加工机织涤纶布5850万米、机织尼龙布700万米技改扩建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做好以下工作:
1、应按照你公司的承诺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期限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2、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化学品运输、贮存及使用过程的管理,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同时应建立固废转运处置台账及环保处理设施运行记录。
4、应按照《关于提高废水回用率的计划和承诺》的时间节点,确保2015年1月1日前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
5、项目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行应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在试运行三个月内依法按规定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六、请石狮市环保局督促并指导建设单位做好以上工作,并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10日
抄送: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石狮市环保局,石狮市绿源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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