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开展河湖长制“三大”专项行动
2023-09-18 22:03 阅读人数:1
  即日起,石狮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保洁专项整治、河湖采砂专项整治、河道互花米草专项整治三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进一步推动石狮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提高河湖水生态环境。

  “三大行动”范围为全市所有河道、水库、山塘等水域,重点为我市市级河长制实施范围的15条河道和湖长制实施范围的11座水库,包括东排水沟(含东沟、龟湖溪)、东茂沟、山雅沟、西排水沟(塘园溪)、灵山沟、梧垵溪石狮段(含雪上沟、上浦排洪道)、都宫溪、大厦溪(赤湖溪)、莲坂溪(湖西溪)、伍堡溪、厝上溪(含卢港沟)、下宅溪、梅港溪、子英溪(含西溪、东溪)、西岑溪等15条县级河道,奈清、莲湖、龙穴、院后、青年、容卿、沙墩桥、郭坑、灵秀山、仕林、塔山等11座水库。其他河道溪流、山塘、人工湖(鸳鸯池公园、西洋公园、龟湖公园)等也应一并纳入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目标为全面摸清和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河湖及两岸保洁不到位、非法采砂行为和互花米草扩散蔓延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20239月底前,专项行动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一是河湖保洁专项整治行动

  对河湖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通过拉网式、全覆盖的垃圾大清理,清理打捞漂浮在河湖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杜绝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二是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清除非法采砂场,以及供非法采砂场使用的便道、码头、泊位或停泊区等;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运砂的船只、挖掘机和非法运砂车辆,捣毁和没收非法采砂的抽砂船、吸砂管等工具;依法打击在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嫌非法采矿罪及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扫除非法采砂黑恶利益集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等。

 

三是河道互花米草专项整治行动 

  对成片分布的互花米草,鼓励采取刈割+旋耕、刈割+翻挖根部、深翻等方式进行除治;对零星分布的互花米草,鼓励采取人工挖(拔)除。


  根据工作安排,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逐河湖建立问题清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要迅速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对于因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等原因确实难以按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石狮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强“三大行动”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地方整改,对重大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将“三大行动”作为石狮市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河湖长制有关考核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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