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Ι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2021-03-09 15:26 阅读人数:1

福建省泉州市气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泉州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Ι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泉气函〔2021〕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府办的通知精神,市直相关部门已落实建设资金等事宜,南安、安溪、永春已就选址、建设、资金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市气象局组网建设,泉州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Ι期)项目(项目编码:2103-350500-04-01-668245)并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Ι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气象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附中路189号)以及南安、安溪、永春等地。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气象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3部及扩容升级数据传输处理系统1套;

2.基于雷达数据的多元资料融合分析与预警信息发布服务系统1套;

3.升级改造1200平方米预警信息处理中心,建设150平方米雷达机房、2座方舱机房;4公里道路及相应的场地平整、硬化绿化、供电、供水及防雷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等:建设资金来源按泉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办理通知单(编号:2020NYK0385)要求筹措解决。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依法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报建手续,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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