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福建泉州百崎(后海)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泉电发展〔202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制造产业发展,满足泉州市惠安地区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缓解220千伏长新变的供电压力,提高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泉州百崎(后海)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018-350599-44-02-046049)。
二、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
1.变电站工程:拟建的泉州百崎(后海)22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莲埭村。
2.线路工程为百崎~长新Ⅰ、Ⅱ回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自拟建220千伏百崎变向东出线,转东北跨泉东大道后与拟建百崎~通港Ⅰ、Ⅱ回220千伏线路合并为同塔四回线路(工程量计列在本工程中),连续跨越厂房、杏秀路、通港路、长新/张坂~加坑同塔双回110千伏线路及仑前村部分民房至垃圾回收厂,与百崎~通港Ⅰ、Ⅱ回220千伏线路分开,继续向东北平行泉州环城高速西侧走线,经群青村东侧、割上安息堂东侧,跨长新/张坂~加坑同塔双回110千伏线路及禁采的大型采石场,经下坑村、上坑村西侧,跨高速收费站、东张大道、在建东西大道,向东绕过泉州东站配套建设规划区范围,跨张坂~加坑110千伏线路至南山村,跨在建海城大道、泉州绕城高速公路,经龟山至长新村坑内东北侧,转西再次跨越泉州绕城高速公路,转西北走线至坐马尖山,转西跨长新~溪西110千伏Ⅰ/Ⅱ回同塔双回线路后接入220千伏长新变。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泉州百崎(后海)220千伏变电站工程,主变规模1×240兆伏安;
2.长新220千伏变电站扩建220千伏百崎出线间隔2个;
3.百崎~长新Ⅰ、Ⅱ回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1.56公里,其中双回路段约10.53公里、四回路段约1.03公里;
4.新建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752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38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项目建设资金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筹措解决。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闽〔2020〕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权第0001776号)、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关于征求泉州百崎~长新220千伏Ⅰ、Ⅱ回线路工程通港~百崎220千伏Ⅰ、Ⅱ回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闽高泉函〔2021〕1号)和经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和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规划分局、东园镇人民政府、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张坂镇人民政府、张坂镇仑前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和部门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具体涉及高速公路的路线初步设计方案,应会同高速公路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进一步调查涉及影响高速公路段的现场情况及征求有关意见,并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办法》等进行报审。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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