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 2024-04-09 16:25 阅读人数:1

泉财社指〔202442

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财政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加快安南永德革命老区发展,现下达2024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二、各级要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并将资金落实情况抄报市老区办备案。

三、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详见附件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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