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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1 10:47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有关组织申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申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福建省专利奖的推荐工作,按照《福建省专利奖评选办法》和《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的通知》(闽知发〔2026〕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广泛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积极申报,重点推荐技术含量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产业化运用成效突出的专利项目。

  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质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相关符合条件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准备申报材料。相关申报单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至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材料规范性、公示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项目符合参评条件、材料真实有效。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材料 

  本次申报全部通过“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s://fjsippc.com/)进行,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 申报单位注册、申报时间:2026年4月1日至5月10日;

  2.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点击“提交”;

  3. 请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5月11日前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汇总辖区申报单位的“项目基本情况表”,并于5月12日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根据《通知》的规定,省(部)属高校院所可作为推荐单位,且推荐单位也可以是申报单位。请有意愿报名的省(部)属高校院所填写“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并于4月15日前发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邮箱。

  联系人:小杜,电话:0595-22118711

  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邮箱:qz22118711@163.com

 

  附件:1.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的通知(闽知发〔2026〕5号)

     2. 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3. 项目基本情况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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