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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诉求中提到的停车点位,处于二类停车区域,收费标准是首三十分钟免费停放,30分钟至1小时收取3元,满1小时后每30分钟收取2元,您在诉求中提及停放4个半小时,按照收费标准应收取17元。经技术人员核查,当时您的车辆占用了两个泊位,因此触发两个地磁感应,产生了两个计费,共计34元。建议您日后停放时尽量把车辆停放在一个完整的停车格内,以免因触发多个地磁感应,导致多产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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