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八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1-18 16:16 阅读人数:1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发展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2022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22〕5号)精神,促进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固链、强链”,推动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八条措施》。

二、目标任务

梳理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先进地区同行业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进落实八条措施,支持行业“双改造”(企业的物理空间改造和技术装备水平改造)“双提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八条措施》共提出8条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的措施。

(一)依法妥善解决建陶企业用地和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对有一定发展规模及市场潜力,有“双改造”意愿和能力的企业,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稳妥、促进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予以解决企业用地和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提升石材加工及雕刻企业的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属地政府加快建设石材加工雕刻循环产业园区,推动具备搬迁入园条件的企业入园,切实做好现有“小、散、乱”企业占用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提升行业集中度及企业规模化水平。

(三)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支持石粉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县级财政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按1:1给予配套叠加补助奖励。

(四)支持企业设备技改提升。积极支持企业强化设备智能化技改,扩大技术装备的应用。对实际购置款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由县级财政给予补助。

(五)加大海外仓建设支持力度。在市级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增加县级财政对海外仓建设项目按1:1给予配套叠加补助奖励条款。

(六)推动跨界融合协同发展。通过建立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联盟,推动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拓展市场空间和提升行业协同发展水平。

(七)支持工艺人才培养。通过市、县、企业多方补助和奖励的方式,鼓励工艺美术从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和创作水平。

(八)支持水暖卫浴做大做强。支持水暖卫浴龙头企业开展对落后劣势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协作配套和协同发展。对获得当年度市级财政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补助的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县级财政按1:0.5给予配套叠加补助奖励。

四、创新情况

(一)《八条措施》是我市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方面首次制定的专项扶持政策。

(二)《八条措施》立足我市实际,提出更具体可行的扶持措施。比如推动建陶企业用地和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提升石材加工及雕刻企业的土地利用效率;对于中小企业技改补助,以前标准是五百万元以上才能享受到,该措施降低了门槛,对实际购置款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10%的比例由县级财政给予补助。

   (三)《八条措施》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对企业发展有更高的鼓励支持。比如,在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支持企业设备技改提升、加大海外仓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工艺人才培养、支持水暖卫浴做大做强等方面,县级财政在市级财政补助奖励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叠加补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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