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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的通知
2026-10-10 10:28 阅读人数:1

委属各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 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62号)精神,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对法制审核人员调整如下:

林琼芳同志不再作为法制审核人员,新增谭平清、吴函池、林志华同志为法制审核人员;调整后的法制审核人员为:颜忠贺、谭平清、吴函池、林志华。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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